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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子宫癌”患者变孕妇
文/ 四川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我出生在一个无神论的家庭,父亲一字不识,兄弟姐妹六人,我排行老四。因为父亲是中共党员,所以我家不许信神佛。等到我们上学时,家里没钱,我也就没念几天书。没钱吃饭,可父亲每月还得要给中共交党费。

因家里穷,还没到结婚年龄父母就把我嫁了出去。十七岁的那年,我生了一个女儿,可没多久孩子就夭折了。到了第三年的春天,我又生下了一个女儿。那时我的家庭极为不和,公婆折磨我,丈夫打骂我,我的心每时每刻都在想: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干脆死了算了。渐渐的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得了很多种病,最严重的是经我们当地多家医院检查,说我得了子宫癌,且已晚期,救不了了。我也就不去医治了。慢慢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一九九七年,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有缘遇到了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在矛盾中也能正确对待公婆和丈夫,从而家庭和睦了,人也精神了。

一九九八年的三月,计划生育办公室怕我生二胎,下达通知,叫我到计生办去做妇检,如果不去妇检就要取消户口、没收土地、还要抄家。我去了。到那经过多种检查,他们对我说:“你还想不想活,你才多大年纪哦!你的癌症已达到了晚期,还不赶快去治!回去想想办法,凑好钱赶快去医院治吧。”

第二天丈夫就带着我到大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了:不是晚期子宫癌,而是一个胎儿!

我和丈夫恍然大悟,原来是师父给了我们一个孩子!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我顺产生下了儿子。

谢谢师父!谢谢法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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