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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让胡路区法院对程金芝、李俊英第三次庭审(图)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再次非法庭审。

早在二零一五年三月,只因为信仰法轮功做好人,让胡路区法院曾对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分别冤判七年半和七年。五月八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七月下旬,中级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驳回让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谁知让区检察院不但不纠正其错误,反而肆意构陷,对程金芝、李俊英编造、滥加所谓的罪证数量,致使让区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

十一月十六日,当程金芝出现在法庭时,亲友们顿时惊呆了:仅仅在一年的时间里,昔日里神采奕奕的程金芝,因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而变得面容憔悴、头发花白,并且行走都有些蹒跚了。这令亲友们很痛心,于是有人鼓掌表示跟她打招呼,表达对她的关切。审判员施宏滨因旁听席有掌声而大声宣布休庭,并叫法警驱逐当事人亲友和一百多个旁听者。非法庭审就这样休庭了。

十一月三十日中午十二点半,让胡路区法院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这次庭审虽然还在大法庭里,可是所有的旁听者都被撵出法庭。能容纳近百人的旁听席上,只留了两位当事人的七个家属和亲友。

图一:警车刚到法院后门

图一:警车刚到法院后门

图二:俩位大法弟子(穿红拖鞋)下警车、进法院

图二:俩位大法弟子(穿红拖鞋)下警车、进法院

图三:进入法院

图三:进入法院

图四:等待的法院警车

图四:等待的法院警车

图五:(右侧) 两位大法弟子出法院、上警车

图五:(右侧) 两位大法弟子出法院、上警车

刚一开庭,审判员施宏滨就接连讯问程金芝几个问题。程金芝未回答,一再追问施宏滨:我的律师呢?施说,你的律师没来。程金芝说:我请了两位律师,一个都没到场,因此我不接受庭审。施却说,你的律师没来,法庭已经通知他们了,是他们自己不来的。

由于程金芝已被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多了,但那里环境、条件都很差,加上自己长期心情压抑,使其身体状况很差。她曾多次向看守所警察申请去医院检查身体,却没有人理睬。致使其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在法庭上,程金芝面容憔悴、行走都蹒跚了。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程金芝予以否定。并当庭说:法轮功教我们做好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别人有益,是为别人好,我没有罪!

在非法庭审的最后,程金芝自我陈述说:信仰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有信仰和言论自由。而且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并且说:我不承认你们给我定的罪,我要上告。

李俊英在自我陈述中也说自己无罪,并讲述了学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李俊英的辩护律师从法律角度的五个方面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最后,公诉人孙学才非法指控程金芝、李俊英有“前科”(以前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受过牢狱迫害),并说这次物证“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建议法院对她俩判七年。其实所谓的物证──讲真相资料,不管有多少,也属言论自由,向世人澄清真相,不是犯罪;而借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责任单位才是真正在犯罪。

大约下午两点钟,非法庭审结束了。施宏滨让程金芝、李俊英的家属等候他们的合议结果。

案由回访: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冯海波、与让胡路区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勾结,在让胡路区阳光嘉城A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程金芝、及去她家串门的李俊英,非法关进大庆市看守所。

半个多月后,程金芝因患子宫脱落被龙岗公安分局办理“取保候审”。回家后,她原以为能好好的休养身体,照顾将要生小孩坐月子的儿媳妇。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仅仅在十天之后,龙岗分局警察再次将其劫回大庆市看守所。原来,龙岗分局警察肆意罗织罪名、拼凑材料,把以前对程金芝、李俊英的牢狱迫害构陷成所谓的“前科”,上报检察院加重迫害。导致让胡路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对她俩分别冤判七年半、七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七月下旬,中级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驳回让区法院一审判决。让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

程金芝女士,今年五十三岁,原是大庆市工商银行奔腾办事处会计师。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曾重病缠身,患有头痛、类风湿。双腿患‘运动神经元’顽症,关节疼痛难忍,导致重度肌无力,经常痛的蜷缩在床上。家人们四处求医都无济于事。由于常年被病痛折磨,她一直脾气暴躁,活得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她学炼起法轮功,很快就出现了奇迹:折磨她多年的疾病都神奇的好了,而且她人也变得和善了。每天高高兴兴上班,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成了同事们眼里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却打破了她原本宁静的生活,骤然间痛苦和压力接踵而来。仅仅因为信仰法轮功,程金芝多次被当地公安人员绑架关押,并在大庆市看守所连续遭酷刑折磨:坐铁椅子一星期、眼睛被抹芥末油。被折磨休克后,警察再送去医院“抢救”。她被折磨得直不起腰,不能行走,只能躺着。

在被关押十个月后,家人被龙南公安分局警察勒索现金几万元,之后她被判刑四年,关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她从监狱出来时被迫害的双腿瘫软,不能走路。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很快恢复正常,再次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李俊英女士,今年五十五岁,大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工程技术大队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李俊英身体多种疾病缠身,患有心脏病、乙型肝炎、胃溃疡,浑身没有不疼的地方。并且久治不愈,身体日见瘦弱,走路有气无力,亲朋好友都担心她活不了多久。

可就在一九九八年,李俊英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多种疾病都神奇的好了。她变得对丈夫体贴备至, 使家庭气氛更加温馨。她女儿曾为母亲的修为而骄傲,邻居、朋友都很喜欢和她相处。然而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俊英女士曾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并被跟踪、蹲坑等手段监视,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

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标准的佛家高德大法,深受全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敬仰,全世界至少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上亿人修炼。而唯独在中国,江泽民利用中共这个邪恶的政权肆意打压、迫害法轮功,制造了这场震惊中外、长达十六年之久的人类浩劫。善恶有报是天理。当初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党徒纷纷落马入狱,各级公检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看清形势,悬崖勒马。

附: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检察院电话

法院院长: 李卓琳,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 刘登斌,5977880,13359596006 魏文斌,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张书琦,5977552,13359596011
纪检组长: 张旭光,5990640,13359596013

刑庭庭长施宏滨
刑庭庭长施宏滨

手机:13359596012(此案法官)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
科长:孙学才 13359590317(此案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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