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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看问题
文/石家庄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这是一个在本地反响很大的事件,很多同修对此议论纷纷,对此事都在不同环境表达过各自看法,甚至本地大信箱也公开发出过几封直接评述、表达意见的长信。

我指的就是本地某经商修炼者夫妇,为了做生意投资,近年来在同修中筹资、融资、拆借,结果个人生意受阻,目前处于极度困境,却占用大量资金无法偿付的事件。此事件在本地学员中,冲击很大,影响很大,目前状况很不好。

首先说一点认识:修炼人在大法修炼环境中动钱、把学员当作市场,这本身就是违背法,没听师尊的话,甚至可以说是破坏大法的流传形式、破坏法。

敬引师尊两段讲法如下。第一段出自《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弟子:有些人翻拍挂历,按成本费给学员,一分钱不挣可以吗?

 师:这些事情我是这样想的,说我们这个学员很好,给大家做一做这个事情,原则上又不违背什么。但里边有一个金钱交换的问题,就是成本也是沾了钱了。我认为尽量避免这些事情,不要动钱。因为你碰到钱了,弄不好时间长了心里会失去平衡。老做这些事情就会有想法:我这也不上算啦,我的路费是不是从这里边出啊,说我这里有点损失是不是该加進去呀,它会助长人各种心。渐渐的对这个东西把握不住,所以千万要注意这些事情。

大家知道我们为什么不叫大家动钱?释迦牟尼在二千五百年前为了不叫人家动钱和物,领着大家進深山老林去修炼。只有一个要饭碗,还针对着这个要饭碗讲了一次法,要饭碗都不能执著。这些东西搞不好也会严重的干扰人的,影响人修炼的,所以千万要注意这件事情。你说耶稣那些年不也是领着人家到哪儿吃哪儿,不动钱吗?我就是说这个事儿,举这个例子。你们可能理解不了这么深。我必须走的正。我也不能教你这样做。过多少年之后人家说,李洪志时期就有人这样做了,那么这个法还能传了吗?早就完了,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完了。有人想要照片,要,你自己拿去拍,你自己拿去洗好了,但我们尽量保持在学员内部。将来这些东西,我们可能要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因为就连我的挂历都有了书号了。将来我们要统一管理这些事情,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搞不好还会败坏大法。

怎么卖呀,收成本也不行。千万不要起任何这种心,没啥用。自己修炼提高,帮助别人,不一定用这种形式。叫大家知道法,跟大家讲一点法比啥都强。人心性上提高比外形上的东西要强的多。这些东西统一由法轮功研究会管理。总站、分站、辅导站都不准动钱的。咱们法轮功研究会做任何事情都经我同意了他们才做的。以各种名目私自去搞的,那都不行的,是侵权的,社会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的。

第二段出自于《各地讲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过去我讲过这些问题。今天在特殊形势下、特殊环境下,又有被迫害这个特殊的形式出现,所以我再说一说这个事。这些书可以在常人社会中推行,大法弟子也可以帮助利用大法弟子办的媒体做广告,也可以在常人社会中推广,大家可以协助做,都是好事,只是不能在大法弟子中造成波动。以后在法会上,除了大法的书之外,任何不是法本身的资料、音像等等,都不要在法会上出售,更不能把法会与学员作为市场,不能赚大法弟子的钱,洪法与讲真相等资料要推向社会,就是这样。

对于大法不允许,师尊不允许的事,师尊说过:“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这样大的法不是一时热就完事了,万世永远都不能出一点偏差。”(《精進要旨》〈法定〉)

我个人理解,大法不动钱,不能把学员当作市场,师尊对此讲述的很清楚了,此段理解不是本篇交流的重点。

我认为亟待交流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在修炼中、证实法中,遇到的形形色色事件、干扰、离奇表现,事件本身表现和结果是一方面,而每位修炼者自己如何对待,用什么思维(正念还是人心)对待,这才是更应关注的关键点。因为在修炼中没有偶然的事,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件事情能发生,还能有这么大的影响,一定是有原因、有背景的。对此必须站在更高的位置去思考,用法理来衡量。

我看到一个现象,很多人已经以各种形式严肃的批评该修炼者夫妇问题严重,表现太差,破坏法,在大法弟子中骗取钱财。我觉得基本表现也是这样的。但是,我要说但是了。

我看到很多同修当初拿出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借贷给该夫妇的时候,对该家庭男学员(丈夫)并不熟识,而与女学员(妻子)较熟,多数还对女学员印象不错,出于对女学员的信任(觉得修炼的不错,应该差不了),才敢于出资的。结果后来拿不回钱才了解到,该家族近年来生意一直很糟糕,困难重重,不断靠拆借“输血”,却越来越艰难,债台高筑,这才是实际情况,因此对女学员借款时没有说实话(或者说掩盖了不良处境的实情),非常生气(暂且用这个词吧,不同人心态也不一样),纷纷指出,女学员在欺骗,就是骗。目前对女学员的批评甚至远远高过家庭中直接打理生意的男学员。

我观察和思考了很久,发现这里隐藏着问题。在这里做个假设,一种假设是,如果当初女学员跟大伙说了实际情况,就直接告诉大家生意没做好,没粉饰和掩盖;或者另一种情况。实际生意没有那么糟,当时前景还很乐观,是不是很多人就不会指责女学员“欺骗”了呢?或者女学员的问题就没那么大了呢?大家也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了呢?

其实我觉得此处的“骗”还是“没骗”,“说到什么程度”,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不是女学员当时是不是说了真话,或者其家族当时生意状况实际如何,而是这么多人在大法中动钱,在同修中动钱,把同修当作市场(融资、投资市场)本身就是不对,就会被邪恶钻空子,被旧势力利用,铸成大错,这才是关键!每个人当时为什么对这么严肃的问题认识不清,这是人人该反思的,当事人、主导者、参与者、知情者人人该反思的。而不是事到如今,看到了自己个人损失太大(或者出于对别人遭受损失的同情、对大法遭受损失的义愤),把目光聚焦、紧盯在女学员“欺骗”问题上。换句话说,即使当时女学员没“骗”,也不能改变动钱是在破坏法,势必遭致邪恶严重迫害的后果。

我再做一个设想,高层空间看到,这么多本地的修炼人当时手里有余钱(或亲友有余钱),本人对大法的严肃性和动钱问题的认识又不清楚,心里还有各种没修去的人心(同修情啊、利益心啊等),范围和面积都不小,这不是给了旧势力一个非常大的借口和机会了吗?旧势力能熟视无睹吗?它们之所以选择了这夫妇俩,因为他们夫妇有法理认识不清,人心太重,主意识不强,许许多多修炼上的“硬伤”,恰好就被旧势力选中和安排了。一旦被选中,他们用个人力量已经很难能摆脱的了了。而如果没有大环境、不存在整体的问题,旧势力的“局”也做不成。

换句话说,本地区整体修炼在这么个层次和水平上,我觉得,没有这夫妇俩,旧势力也会选中其他某某某,在本地同修中来这么一下,既把这夫妇俩的修炼和未来给毁掉、造成他们破坏法、处于毁灭边缘的事实,同时给所有的参与者、知情者一个所谓的考验、检验,看看大家如何表现,同时给本地大法资源造成重大损失(资金数额如此之大)。

分析到此,在我的认知能力范围内,我对这个事件的准确描述是:旧势力利用整体存在的问题(学法不足、人心太重),选择了这么一个代表,让他们扮演了破坏法的角色,同时搅动出更多的人心,又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在此诚恳交流和提醒的意见是,我们一定要识破旧势力的阴谋,全盘否定旧势力的破坏,每个人彻底归正,把自己放在其中去想。而此前大家更多的表现为对该夫妇严厉批评,指出他们破坏法了还缺少悔过、没有做出严格自律、努力补偿的姿态等,而没有站在整体正法和自身漏洞的角度更深入思考,我觉得整体的问题这才是重点、关键,如果整体都没有意识到各自的问题,寄望于他们夫妇痛悔、努力改变,是无力全面彻底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他们夫妇会被旧势力牢牢掌控,解脱不了(甚至可能他们生意失败的原因,也不仅仅是他们个人修炼的缺失,也有整体问题的推动)。也就是说,他们夫妇的表现变化与否,不是能打开困局的唯一钥匙。最多只是众多钥匙中比较主要的一把罢了。

师尊在《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中说:“负责人有问题肯定是责任大,这一点大家知道,师父有无数的法身都在管,肯定不会放过他的问题、放过他提高的机会。可是你要过于执着他的问题,那也会通过这件事暴露出了你的问题,也会让你通过这件事情叫你看到自己的问题,就使他的问题可能因为你的心不去暂时先不解决。那更多人都带动起来参与这件事情,好,那就通过这件事情,把所有的问题全暴露出来,叫你们看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不是不解决问题,不是师父法身不管。”

师尊在《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中说:“你赞助给他、你资助给他,你一定要知道他干什么,非常清楚,否则你不能够这样做。你虽然给了他钱了,你等于是支持他这样干,你也是错,所以,旧势力不会拿你当作是上当受骗看,它认为你是一伙的,你支持他,所以大家千万注意这些事情。”

我所理解全面否定旧势力,当务之急应该正确做的,就是人人放弃指责和怨恨,哪怕某夫妇真的破坏了法,给我们整体造成了巨大损失,只要他们还有人身,还在世,就留有改过和弥补的一线希望。

我觉得对于犯了错误的修炼人,一个理性和慈悲的心态是:不是怨恨他,指责他,而是给他机会、挽救他。也许在师尊的呵护下,有一天他会醒悟、悔过,重返正路。也许他一直执迷不悟,最终毁了自己,但毁掉他的是他自己的不争气和旧势力(邪恶),我们应该跟师尊保持一致,师父在《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中讲过:“师父就是救人,不会处理谁”。

从修炼上想:

1、修炼人的指责和怨恨会在另外空间形成巨大的间隔和重压,人为的增加正法和归正的难度。我们不承认旧势力对其的安排和利用,不允许旧势力毁掉正法修炼人,内心用慈悲和严正去帮助,给他们悔改和自救的机会。

2、人人修自己,通过去掉自己的执著,多发正念,解体自身的问题和因素,不给旧势力抓着不放的借口和着力点。

3、每个人认识上和修炼的问题解决了,人的一面用一点宽容、智慧和努力,一定能找回损失,据我了解某夫妇也有悔过和弥补的愿望,其本人问题曝光了,是不是能给他们一定的宽容、支持和等待。我相信个人修炼状态改变了,整体归正后,一定能彻底结束旧势力的迫害,包括最终挽回我们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不让邪恶毁掉一个同修,一个都不能少!一样都不能损失!因为这是师尊要的!大法所要的!

师尊在《各地讲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讲:“我还是那句话,我不想落下一个人,所以呢,师父的想法啊往往和你们想的不一样。有的时候你们觉的有些人不可靠、有些人不可度、有些人如何如何,我可不是和你们一样的想法。”师父还告诫我们:“你们也不能随随便便的给我抛下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有什么样的错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都想给他机会。当然啦,人类社会毕竟有那么一批世人已经不行了,那就随他去。我今天讲的主要是讲我们大法弟子要做的更好,得了法的人就要珍惜他。”

不放弃拯救任何一个同修,只要他(她)还有肉身与善念。不给旧势力留一点空间,因为我们是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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