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昨天又一次听人说,公公和后母把房子卖了,而且已经收了一半的钱,他们准备拿那钱去市区买房住,和刚结婚的养女住一起。我的心中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他们卖房根本就没和我们商量过,他们那一栋楼几套房子一直全部出租也不允许我们住,借口是我们不放弃法轮功。我与丈夫一直本着自己是大法修炼人不与常人争的原则对待,只能在外租房住。 可现在他们竟然把所有房子都卖了,我的心被带动了:之前,丈夫的一块责任田被他父亲建了房子,后在我们不在的情况下卖掉了,我们没有去争夺,可现在最后一栋新房子也给卖了,那心中真的是七上八下,学法的时候思想就很乱,偶尔想过找律师与他们打官司,可是又觉得那样做好像与法相背离了,努力的控制自己不去想,可最终还是发出了感慨:难道我们修炼了法轮功就要做一个一穷二白的人吗?任由人家欺负? 又想到自己身边的同修,公职和工资也已经被剥夺好多年了,本来不错的家庭,结果弄得生活拮据的不得了;还有一同修则是被不修炼的丈夫给赶了出来,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还有一同修则因为自己不修炼的丈夫赌博把家中一切收入输了不说,连房产也输了个精光,搞得一家老小也只能寄居于他处。难道我们就真的要做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吗? 突然,我想起了师父在《精進要旨》中的那篇《出家弟子的原则》,但记忆已经不全了,马上找出这本书翻开一看,幡然醒悟,尤其是最后一段对我的触动最大,书中写到:“弟子们哪!世间的舍尽对在家弟子是渐渐去的执著,而对出家弟子,则是必须首先要做到的和出家的标准。” 我理解到,法对在家弟子和出家弟子都是一样的标准,同样的要求达到舍尽世间一切的心。那在这卖房的事件中我的心做到了舍尽一切了吗?这不是没有吗?噢,原来这一切都是给我们修炼的。 后来师父的法又打進了脑中:“师父给你们准备好了最好的一切,但是你们得走到那儿!”[1]是啊,师父给我们的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还与常人争什么呢?!我们应该考虑的不应该是众生是否对法有正面认识吗?我们应该考虑的不应该是如何解体邪党的谎言、如何去圆容师父的大法、如何更好的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吗?想到这,心中的不平,瞬间放了下来,感觉内心中又宁静祥和了许多。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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