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日前,辽宁盘锦市一派出所警察打着公安部的旗号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遭骚扰的法轮功学员遂向最高检察院询问诉江,最高检察院的答复是: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多,辽宁盘锦市渤海派出所徐某等三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代凤珍家非法抄家,一伙人把代凤珍家里的东西,包括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移动硬盘等个人物品都抄出来。这过程中他们非法录像,照像。 近三点时,徐某打电话叫来兴油社区两名女性人员,说让她们做证明。四点多,这一伙准备走时,才跟两名社区人员讲是为了起诉江泽民的事情。 整个过程中,代凤珍跟警察反复讲真相:根据中国所有法律,信仰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你们执行的命令是非法的。 徐某说:是公安部下命令让我们核实,不允许你上这告、上那告。 针对徐某的说法,代凤珍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打通了最高检电话010-12309,问:可不可以起诉江泽民?回答说: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 盘锦市兴油社区:主任0427-7813191某女性人员18342775505 盘锦市渤海派出所:0427-2684680 盘锦市纪委:0427-2823025 盘锦市监察局:2833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