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赵开秀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遭受非法关押、经济压榨、被迫离婚等迫害。赵开秀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现年五十四岁的赵开秀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我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来,身体很健康,身心很愉快,心里很充实。未修炼的时候,我身体糟糕极了,三十多岁的我患有多种疾病,贫血、头晕、头痛、心绞痛、坐骨神经痛、眼黑、眼花等,成天心情烦躁,总爱和我前任丈夫吵架,一天闹得鸡犬不宁。修炼后通过学法修心,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的心平静了,做事能为别人着想了,无论对家人、还是对邻居我都能笑脸相迎,天天心里快乐极了,身体上的疾病在不知不觉中不翼而飞。当我和现在的丈夫结婚后,为他三十四岁的儿子张罗对像,办喜事,儿媳生孩子时我主动到医院照顾和护理,出院后,我又每天行程两公里的路到他们的家去照顾。媳妇她妈说:女儿、女婿真有福气,有这样的后妈。 被迫离婚 自从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史无前例的迫害,令世界震惊,让天地流泪。让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风波叫人不寒而栗。我前夫因为看到了公安和居委会对我的迫害和不断上门骚扰,他和儿子因承受不了怕受牵连,于是他们离开了我。由于离婚,孩子受到很大的精神刺激,经常从噩梦中惊醒,半夜出门喊“妈妈”。学校因为我炼法轮功对我孩子的蔑视,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 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十月,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和贵阳市云岩区警察突然对我进行绑架、抄家。在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分局,警察将我铐在木椅上两天两夜,上厕所都不打开。到第三天凌晨又把我押送到贵阳市百花山拘留所。在那里不准我炼功,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一天两餐饭,在那里谈不上食品卫生,吃的还是洗碗水煮南瓜、冬瓜、洋芋等,有时洋芋皮上还有油漆。早上放风时强迫我们长蹲不起,蹲久了很多学员都站不起来。半个月就要我们交两百六十元钱的生活费,实际我被关了十七天。满期以后贵阳市公安局又到拘留所提审我。 流离失所 后我被当地居委会监控,要我天天报到。片警也经常到家骚扰。还让单位给我施加压力,从此逼得我流离失所八个月,在这样的高压下,我前后流离失所二次,共计三年零八个月。 二零一三年三月,贵阳市白云区政法委书记带着五个警察去我家,逼我写所谓的保证书,说若不写就要把我送到洗脑班。因此,我爸爸、妈妈都吓得病倒了,不久我爸爸就去世了,从此我妈妈就落下了病根。经常生病,二零一五年正月去世。 经济迫害 二零一零年,保利开发商征收贵阳山花乳业公司地块,具体怎么赔偿由贵阳山花乳业公司自己操作,当时赔偿由王董事长负责。我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是:鱼塘土地计四十二亩,另有三点七亩的合同外土地也在我经营范围内。赔偿开始时,他们告诉我由于我炼法轮功,逼我买断工龄。可我三十一年的工龄买断后并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按照当时贵阳山花乳业公司定下的土地赔偿,我应得到赔偿两千零二十万元,可是只得到四十万元的赔偿。 骚扰不断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我儿子结婚,在贵阳市白云区醉时尚酒楼办酒,突然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派出所的警察来“访”,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迫我和儿子交出新房钥匙,他们要搜查,因为我们不配合,他们把我儿子的新房门给砸了,砸开后,抢走了儿子房中的电脑,和我的所有大法书籍,至今未还。结果一场喜宴不欢而散,亲朋好友带着对我的担忧散去。这件事给我和家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身心备受煎熬。再加上居委会经常上门骚扰,甚至有时一天三次,我们随时生活在恐惧之中,没有一点安全感。 二零一四年九月,贵阳市白云区红山派出所连续两次来我家逼我现在的丈夫抽血,说是要做DNA化验,我们没有犯罪,为什么要抽我们的血,这没有理由。我们没有让他们抽。 鉴于上述所有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因此本控告人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提出控告,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全部刑事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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