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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折磨 湖南郴州李占鲜夫妇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李占鲜,湖南祁东县人,年轻时就被人称为“老头子”、“半条命”,疾病的长期折磨,使他未老先衰,苦不堪言。一九九四年七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仅自己身体好了,还为单位解决了许多生产技术难题,造福了社会。他的妻子彭秀莲,亲眼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也走入了大法修炼的行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在此后的十六年中,李占鲜夫妇饱受无数的非人迫害。其中包括李占鲜被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劳教二次,非法关进洗脑班二次、非法关入看守所三次、非法关入拘留所至少三次。彭秀莲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时常要替被绑架长期非法关押的丈夫的安全担忧,还要不得不应对“610”、公检法及各级政府的非法恐吓。李占鲜的父亲李德祥在这种恐怖中出现病态,手脚干瘦,人脱像,卧床不起,于二零零七年离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市饱受酷刑折磨的李占鲜夫妇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李占鲜的相片
李占鲜的相片

下面是李占鲜夫妇在《刑事控告书》叙述他们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和理由。

一、郴州市文化局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日,郴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在陈兵志的带领下,在我的“三味书屋”书店里将我绑架,罪名是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说我经营了5.8吨“黄色”书刊,但实际上郴州市国保大队是抄走了我一千零一十九本法轮大法书籍,并非什么“黄色”书刊。在这之前的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郴州市文化局抄走法轮大法书籍四千二百八十四册,这是有据可查的。在这之后我被绑架到监狱后,由我的同事崔化明(已故)、王桂珍夫妻保管的大量法轮大法书籍也被抄家掠走,价值三万多元。

二、被非法勒索钱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郴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陈兵志经常带人对我进行骚扰、抄家、绑架、抢劫,使我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一次把我绑架到郴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抢走了二万元钱之后(无收据),不让回家。第二天,我妻子彭秀莲无法经营书店,到郴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陈兵志当着我的面从我妻子手中非法索要一千元钱。然后吓唬我们不准对别人说,这才放人。陈兵志多次带人将我绑架到国保大队,还用手铐将我铐在走廊里。有一次我从上午一直被铐到晚上,还准备了木棒说要打死我。晚上十几个人围着我,到晚上十二时才放回家。

三、反复被拘禁、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洗脑迫害,并遭受种种酷刑折磨,甚至遭受不明药物注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郴州市国安在我家门口蹲坑,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局的陈刚要我到公安局去看“澳门回归”的电视,当时我单位的同事李辉刚到我家也被叫去。去后什么也没说,就把我两人关到拘留所,罪名是:企图炼功破坏澳门回归。在拘留所警察对关押人员说:“好好照顾他们。”那里的关押人员说:“警察要我们照顾你们,不照顾你们我们就会被警察整。你们懂的。”

首先是洗冷水澡,然后强迫我们跪下,用我的皮带,因为是很好的牛皮,被他们抢去,先用皮带抽打我俩。折磨到午夜睡觉,光木板,没有被子。之后的十五天,天天遭暴打,用各种方法折磨我们。我们双手撑着墙面,打人的人双手握紧,用胳膊肘猛击我们背部,名“大拐弯(也叫鸡翅)”。共十几种名目的邪恶手段折磨我们。十五天后,拘留所把我一个人放出来,不放李辉。我借了四佰多元钱给了拘留所,才放了李辉 。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我还没吃早饭,陈兵志一行人冲进我家,当时有二千多元钱放在柜子上。警察陈欣一进门就将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还抢了我两个存折,一个工商银行存折现金三百多元,一个记不清了,他们还抢走了我的身份证,所有钱物至今未予归还。期间郴州市公安局税侦大队搜走存折两个,其中农业银行存折金额一千八百多元。在郴州市公安局的反复骚扰下,我根本无法正常生活工作,书店无法经营,只好赔本将书店转让,损失近万元。在迫害中直接经济损失共计现金超过十万元。在以后的十三年中全家失去生活来源,损失无法估量。

当天陈兵志将我绑架到国保大队,上午用手铐铐在走廊里,中午将我铐在传达室,一天没有吃饭,晚上绑架到郴州市第二看守所(螺蛳岭)。在看守所里,狱警暗示在押嫌疑犯多多“照顾”我,由此天天“照顾”不断:第一关就是大冷天洗冷水澡,脱光衣服,先用冷水全身淋透,然后用一个容器,下面一个小孔,慢慢往身上淋水,名“将军澡”,时间长达四十多分钟。开始一个多月,我天天被逼洗冷水澡,之后就几天洗一次了。

第二关,我又被脱掉衣服,三个犯人对我胸口,每人击打五十拳,共一百五十拳,名“开心拳”。还有“剁凤爪”、“炒肚片”、“炒腰花”、用牙刷把弹额头,一次几十次,额头全是包,用针扎全身,各种名目的酷刑有十几种。还有一种叫“三步倒”,人离墙三个脚掌长,人直立头向墙撞去,连他们自己都说这种刑法太残酷。

看守所强迫关押人员做彩灯,我被强迫“拉单边”,任务很重。因为我右手残疾,只有拇指与小指正常,无名指缺失,食指与中指无关节,不能弯曲,瘦小变形,拉了几天双手都血淋淋的,之后脓血直流。晚上不让我睡觉外,白天就用各种酷刑折磨我,使用最多的就是牙刷把弹额头,因为随时可做,所以我的额头上就是大包连小包。还有一种对我经常使用的酷刑是打臀部,脱掉裤子,用鞋底狠劲打臀部,一次至少打一百五十板以上,多则二百多。那种恐怖的“三步倒”,早中晚做三至五次。没做好重做。这些人说:有没有地狱不知道,这里就是地狱。

67天后的四月三十日下午,看守所强迫家人交了几百元(具体数记不清了)的生活费,陈刚要我打出租车送他回家,在车上陈刚拿出一张纸说:接你出来你要签字,就是释放证,我交差用。但是拿出来的纸是折起来的,只能看见签名的位置,看不见其它任何内容,当时也没想什么就签了两个名字。而且陈刚从我家拿走二千元钱算保证金,现在有陈刚签名的收条作证。

各种单位走马灯似的找我的麻烦,当时我统计有四十多家,单位还成立了帮教小组,组长到家来骚扰,名曰:帮教。不久他就得脑血栓了。单位保卫科就更邪恶了,随意撕我及家人的信。我被抓到劳教所后,他们半夜围着我的房子叫喊,用电筒照射。一天我的侄女带着她的同学在我家住一晚,他们先围着房子用电筒照射,吓的小孩子浑身发抖,他们再冲进门来,要小孩子的身份证,否则就要绑架她们。现在我的侄女已经是成年人了,一直不敢到我家来。

一次燕泉路派出所让我单位骗我去开会,把我与同事王桂珍绑架到拘留所,我绝食八天,我单位各路人马纷纷劝我吃饭,警察给予恐吓。我一餐饭没吃,强行从我家人那收了一百多元伙食费将我放了。记不清多少次被绑架到拘留所,有一次我在挨打的时候,有一个人说:你们走开,看我的。对我心脏打了三拳,痛的我直不起腰,好像胸口肌肉都在向心脏收紧,我炼“佛展千手法”时,忍痛强行把胸口拉开,而肌肉有力在向心脏部位拉,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炼了几遍以后可以正常活动了,但还痛了一个多月。此人说被他打过的人没有能动的,他天天以一种奇怪的眼睛看着我。最后同修给交了二百多元所谓伙食费被放人。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天刚亮,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局国保队长吴志强带人将我绑架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当时没有看见任何手续,更谈不上什么申诉,什么法律了,说是劳教一年。劳教所经常制造恐怖气氛,不转化就是加教延期。我就因为不准警察打人被延期三个月,劳教所还叫嚣不转化不放回家,我绝食反迫害,才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回家。回家的前几天郴州市水电局保卫科李善雄带领十余人,居然在劳教所会议室对我进行转化,我说:“住口,我修‘真善忍’,何罪之有,你们如此颠倒黑白,就是犯罪。”这伙人灰溜溜走了。

回家不久,又被吴志强在深夜绑架到“洗脑班”,我直接对郴州市“610办公室”主任张和平说:“你们绑架我们到黑监狱,是破坏法律。”我在床上打坐,郴州市“610办公室”的邓石得(音)、彭冠华几人围着我,邓指着我的鼻子说:“我们就是要把你搞的倾家荡产。”我说:“我无所谓了,你们看上了什么都拿去吧,我成了专修弟子,就云游四海了。”因为我们都不配合转化,吴志强就带着警察到“洗脑班”镇压。吴志强问我:“李占鲜你认不认识我。”我说:“你烧成灰我也认识你呀,你三天两头绑架我,骚扰我。”吴志强说:“你从劳教所回来,为什么不到我这来报到?”我说:“那是你对我的迫害,我可没有承认的。”在这里一个多月,在万家团聚的新年期间,我们却被关押在“洗脑班”。因达不到转化目的,又将我们关押到拘留所,十五天后又是学员给我交了几百元所谓生活费才回了家。

我第二次绑架到洗脑班是二零一四年八月。被郴州市北湖区政法委一个姓李的副书记,北湖区“610办公室”的赵志勋主任,振兴社区的徐春花亲自带二个巡逻人员在我家门口,我一出门就被绑架。按李书记说的,湖南迫害法轮功的重点是郴州,郴州市的重点就是空调设备厂。其他人现在都找不到人,只有你在这了,没办法了只有找你。这么多年我们都没有找你到洗脑班。因为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在这多年的反复迫害、骚扰中,没有住这里了。

李书记口口声声就是要扣掉我的养老金,说什么拿着共产党的钱反对共产党。说什么扣掉你的养老金你信不信。我说信,共产党干的坏事多了,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干不出来的。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对这种违法的任意绑架,关押,我绝食抗议。洗脑班叫一位姓曹的私人医生给我注射不明药物。此人在郴州市骆仙路开一家小门诊,挂名“曹医生诊所”。但他冒充“人民医院南苑”医生。自称姓李。我二次指出他姓曹,不姓李。他坚决否定,反复称姓李。这是我第二次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

老人发神韵晚会光碟,被南塔派出所绑架,等他们把郴州市国保的人叫来后,他们搞清我的名字,晚上到我家去抄家,抢走了我的电脑及打印机。当时我妻子彭秀莲瘫痪在床,无人照顾。廖秉刚把我送到郴州市看守所。看守所警察从我身上抢走八十多元。后来家人给了我三百元,我绝食反迫害一个多月没吃饭,没喝水,没花一分钱,离开看守所时只给了我两包榨菜,一筒早餐饼。钱一分也没退还。就是两包榨菜、一筒早餐饼一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也全被抢走了。在看守所一个多月我绝食反迫害,看守所给我多次注射不明药物,虽然口干,口苦,也没有想到他们在打毒针。在离开看守所时要我签字,我拒绝签字。看守所拿出一张身体状况的空表格说,你离开看守所身体没问题,这个名你就签了。我当时认为身体没问题,要为别人着想,于是在这张空表格上签了名。

一年后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一五年初,我的身体出现严重问题,头痛象裂开一样,头脑昏昏沉沉, 全身无力,随便坐哪儿就昏昏睡过去,几乎失去记忆,谁给我说话,一转身什么也记不得。这是打毒针的原因。

二零一一年七月,我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整人的手段是更高明了,警察在劳教所称为“功能区”的地方作恶,首先这里没有人住,没有监控。打人的都是关押人员,不是警察。他们说:我们本来就不是好人,用的手段就是下三滥的。比如,他们逼我双手平伸,脚尖着地长时间站立,把写有谩骂、诽谤大法师父的纸条塞进脚下、裤裆里。两个鼻孔插上香烟。达不到目的,他们又说好话,求你帮忙,他们拿着笔握住我的手抄写“三书”。他们说:“共产党就是造假。”“你们说共产党是邪教,我们相信,以后打共产党我第一个参加。”这就是劳教所的故事。还有劳教所的医疗设备太先进了,对我们的身体检查很全面,从X光、心电图到抽血,全部都做了。出劳教所后我才知道体检的真正原因。

四、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零四年我被郴州桂阳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在郴州市华宁花园,廖秉刚(郴州苏仙区现任国保大队长)带领桂阳县国保大队将我绑架到桂阳县党校,用手铐、脚镣将我锁在空调下五天五晚,不让睡觉。我被绑架的同时,警察到我家抄家,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高伟民(音)将我家的防盗门、木门全部砸烂。他们抄了我家大量的私人物品,比如桂阳国保的人看上了我家的放大镜,这种放大镜是老产品,质量好,是看图纸用的,说这个是作案工具,就抢走了。桂阳国保从我身上抢走手机价值八百多元,现金二百多元。我妻子彭秀莲多次到桂阳县公安局讨要,他们就是不给,车旅费花掉不少。由郴州市国保大队政委陈兵志带领郴州市北湖区国保、苏仙区国保、永兴县国保、安仁县国保、桂阳县国保、嘉禾县国保对我进行轮番的审问、谩骂、侮辱。说:陈兵志拿了你二万元,你就敢搞得他下不了台,这次我们至少判你十年。还叫嚣:你不承认就把你老婆、孩子抓来。当时真搞不清他们如此兴师动众,花费纳税人十万元之巨,到底要干什么。经过几天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他们在桂阳抓了一个大法弟子上明慧网,要我承认他是受我指使,目的是要搞出一个大案来,把我塞进监狱,挟私打击报复。因为我们俩人不认识,要编造什么东西,也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经过五天五夜的车轮战,他们也没有把谎言编好。桂阳检察院的公诉人(蒋波,判决书上的名字)在看守所对我说:“你没有犯罪,上面要我搞你,我只有搞你。”我说:“法轮功的冤案是会平反的,你怎么办。”他说:“希望那天早点到来。”此人在法庭上虽然被问的张口结舌,丑态百出,但还是表现出仇视法轮功。桂阳法院对我的所谓庭审,审判长廖玉清,审判员欧阳思俊,人民陪审员李教柳。在法庭上被律师问的无话可说,他们拖了五个多小时,不给我说话的时间,只允许我说一句话。就宣布休庭。故意错用法律判我三年六个月。判决书都是诬蔑,造谣,陷害。比如判决书说我将《正义的审判》交给严勇上传明慧网。判决书上明确注明严勇是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被绑架。而《正义的审判》是二零零四年八月后出来的。我指出来,在申诉书中写出来。他们居然不屑一顾,无所谓。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陷害。我在桂阳看守所十个月,被关押人员酷刑打骂是时时刻刻都发生的。我家人第一次送一百元钱买日用品,被抢走。又送三百元,又被抢走。又送四百元与水果,又全部被抢走,一分钱都不给我,水果皮都不给。有些关押人员都看不过去,一个被关押的年轻人判缓刑出狱,打电话给我家人,说了我在看守所的情况,我妻子彭秀莲及亲人找桂阳看守所理论,我的情况才稍有改善。因为我在看守所炼功,被看守所戴上几十公斤的脚镣,用全身力气提起才能勉强移动脚步。我绝食抗议迫害。看守所无奈,二个犯人用工具给我开脚镣,这个警察站在旁边大骂:“你以为就是你恨共产党,我也恨共产党,我在派出所干的好好的,非要把我调到这里来。”我说:“我谁也没恨过,我只是反迫害。”这个警察天天打人,用皮鞋踢人。

我被送往湖南网岭监狱迫害,狱警陈志刚带领一帮犯人,没收了我的所有东西,包括卫生纸。副监狱长许碧炎叫人把犯人晒的囚服拿来两套给我。所以我除了几套囚服,一无所有。遭受了多少酷刑呢,我也数不清了。狱警陈志刚强迫我面紧贴墙壁站立,从上午站到下午。晚上不准睡觉,我带去的钱不准买物品,被陈志刚拿去买纸,给我写三书,抄法律,一直到下半夜,刚躺下一、二个小时,天未亮,所有的人未起床,我就起床被强迫罚站,连续几个月,天天如此。陈志刚亲自拿着电棒,主要就是电头部,敏感部位。还要几个或者十几个犯人捉住我,用脏抹布把我的嘴堵上,全身不能动,陈志刚一边用电棒电击我,一边对我叫骂。犯人也跟着骂人,打人。不但骂我,还骂我师父。陈志刚讥笑说:“你发正念将电流打在我身上试试。”就这样天天打人。一个多月后的一天,陈志刚一边恶狠狠的骂,一边用电棒电我的头部,看我没有反应,他突然叫了一声,我知道他遭电流打了。从此后他才没有再用电棒电我。我这个房间有五个人,其中四人是夹控我的,房间里贴满了诽谤法轮功标语,似乎又回到了文化大革命。见吓不了我,陈志刚又发狂似的贴了许多攻击,谩骂法轮大法的标语,还把一条骂法轮功的标语贴在我床上。这几个犯人可以任意对我打骂,侮辱,不准上厕所,太阳下暴晒,不准洗漱。我吃饭的碗,有时一个星期都没有洗。他们说:“警察说这个墙壁是黑的,你要说是白的,你就该死。”我从被绑架后一年了才送到网岭监狱,郴州市“610办公室”、郴州市公安局国保紧跟着就到了网岭监狱,因为他们迫害我的目的没有全部达到,要通过网岭监狱来达到目的。所以陈志刚是很疯狂的,他说:“你们当地公安居然到监狱来,我们这里是第一次,你这个样子还看不出,在郴州是法轮功头子。”我告诉他:“1、法轮功是修炼,没有组织,所以没有什么头子。2、在我炼法轮功的几年,我因工作问题,一年有大半时间不在郴州,对郴州的事情根本都不清楚。”陈志刚说你编一个谎言,要用更多的谎言来掩盖。陈志刚后来到了郴州,知道我们不说谎,说谎的恰恰是他们自己。而郴州610、国保非要编造我是什么头子,这是他们的本性吧。

二零零四年我妻子彭秀莲捡到六万八千元钱,全部交给了失主。桂阳国保大队长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们名利心也太强了,编造什么捡到六万八千元钱交给失主,现在捡到钱谁会交啊。”我只是笑了笑。

更有甚者,郴州610、国保知道了彭秀莲是街洞煤矿的,为了编造我是什么头子,街洞煤矿的资料是我给的。他们居然把彭秀莲的妹妹的儿子(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智力不全的小孩子),绑架到老师办公室,恐吓了半天,小孩子因为智力有问题,只能大概说在老师办公室,要小孩说他阿姨,姨夫给了什么人东西,经常与谁打交道,小孩子吓得都不敢去读书。

当日前一篇文章: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国保大队黄健等人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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