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辽宁省调兵山市法轮功学员张书娟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十年;丈夫也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折磨。 以下是五十二岁的张书娟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居住小区的派出所警察将我和其他学员关入洗脑班迫害,长达一个半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抓捕,被驻京的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警察送回铁法市,非法拘留所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左右,我在户外炼功,被康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关入沈阳市拘留所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胸前佩戴法轮功徽章,被小区派出所警察王洪印举报,被绑架到辽宁省铁法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份左右,我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外,因做真相资料,被辽宁省辽阳市佟二堡公安局警察绑架。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我被关押在辽宁省辽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两个多月时间里,遭受狱警和犯人殴打,一次,一帮犯人扒光我的衣服,将我按在地板上,用高跟鞋抽打我的臀部,然后将我推到厕所浇四、五盆凉水,罚站不让穿衣服大约十分钟左右。后来,我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和对我人身及人格的侮辱行为。随之而来的是他们用“灌食”对我的加重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我们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遭“转化”迫害,但警察没有得逞。一次,三名大法弟子被加刑,监狱开所谓现场会,很多大法弟子不断地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警察疯狂殴打大法弟子。我被警察用黄色宽胶围着头部缠绕多圈,使我无法透气,双手被手铐铐在铁床上,直到整个会场结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我们再次被关到辽阳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三月初,辽宁省辽阳市法院对我(化名李真)非法判刑十年,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在漫漫十年冤狱中,我遭受打骂、刑罚、关禁闭、迫害性灌食、奴役等迫害。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
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左右,有一次包夹犯人刘伟石发现我兜里有一张纸条,就报告金正月,在办公室用电棍电击我的嘴,罚我坐小板凳(一种体罚刑具,长大约150mm,宽80mm),坐上几天下来导致臀部疼痛,时间久了臀部皮肤就会变黑、肿痛。这样的刑罚持续了大概一个月,一个月后又换高板凳。时间一长,肩部、腰部、臀部就会疼痛,脚和腿浮肿。二十多天左右,我的身体出现了不适症状。到医院化验检查,医生说:营养不良、贫血。此时,我的身体重度贫血,狱警徐中华以我的名义向四监区犯人发起自愿捐款,捐款数额大约2000元,但去向不明。我没有用过一分钱,还逼我给家里打电话要钱。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左右,狱警科长徐中华、教导员马红艳、四小队队长苗岩带领五、六个犯人将我抬出监区,送去关禁闭,进行长达三个月的迫害。每天只给三个窝头,穿着随身衣服。禁闭室面积大约4平方米,这个季节禁闭室北面大门的墙上已经长满了白霜。我在冰冷的小号地板上度过三个月,三个月后又将我带回劳役现场。过了半个月后再一次将我带回小号。因在禁闭室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她们不肯放手。再一次将我送进禁闭室,继续对我进行迫害。此时,我的身体已经极度消瘦、身体出现了无力、胸闷气短、透不过气来等症状。禁闭室的冬天极其寒冷,身上衣服冰凉,晚上被冻着睡着,不洗脸、不刷牙。四月份天气热了起来,那里空气又不流通。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十几天后我离开禁闭室去医院检查后才回到劳役现场。我还是坚持反迫害不劳役,又被好几个犯人拖拉到一个空屋子里。门外有人偷看着我,大约一个月。有一天,我突然感到胸口发闷,上不来气,我便躺在地上。我使劲的喘着,大口呼吸着,过了一会儿,这口气算是上来了。 有时候她们还找来邪悟的人来“转化”我,我不理会她们,她们就只好走开了。像这样的事情,在监狱,在我和其他学员身上,每天都在不停地发生着。 直到二零一二年,我被非法关满十年期才出狱回家。二零一二年回到家中得知,早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辽宁省铁法市铁煤集团联发公司已将我的“集体工职”开除。 以上均是我回想起这些年来所发生在我身上被迫害的事实记录下来的,十多年来从未停止对我的迫害。现在已经是二零一五年了,但是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却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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