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南朝宋的下邳地区有个叫张稗的,他家世代是望族,到了他这代衰败了。他的孙女姿容极为美丽,邻居要让他的孙女作妾。 张稗因为自己是名门之后,认为让孙女作妾是耻辱,不同意。邻居恼羞成怒,放火烧了张稗的房屋,张稗被烧死了。他的儿子知道实情,却畏惧于邻居的势力,又贪图邻居的聘礼财物,竟然对纵火案闭嘴不问,把女儿嫁给邻居作妾。 后来经过一年,张稗的儿子梦见张稗说:“你身为儿子,逆天不孝,抛弃亲人,迁就害死父亲的凶手,等同凶手的同党。”张稗捉住了儿子的头,用手中桃杖刺儿子,他儿子因而呕血而死。 张稗的儿子死后,邻居又看见张稗从门口直接进入,瞪着眼睛说:“你自恃有势力,纵凶行恶,残酷、暴虐的太过分了。我被你冤杀,我已上诉(于天庭),获得了申冤昭雪,等过几天,令你知道。”邻居就得了病,不久就死了。 漠视恶人作恶、纵容恶人是罪恶的,自然不会得到好结果。 (《还冤记》北齐 颜之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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