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河北省石家庄现年五十七岁的妇女黄秀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遭非法劳教、开除公职,每到所谓敏感日就被绑架等等迫害。黄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黄秀平女士在《刑事控告状》中叙述的事实: 一、修炼法轮功不仅健康身体,同时教导人们做好人,提高人的道德品行 我今年五十七岁,曾经患有慢性胃炎,低血压,轻度类风湿,四肢痹痛,颈椎、胸椎经常疼痛,由于心脏供血不足,常常胸闷、气短、疲劳。是单位医务室的常客,中西医都治过一直未见效。1997年7月我有缘拜读了《转法轮》这本著作,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法理吸引了我,我内心深处认定这是我要找的人生真谛,从此我成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一周后身体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使我总是笑呵呵的,所以人们说我整天象有喜事似的。我按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修心性、重德行善、做好人。现举工作和生活中的几个例子: 1、在单位上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接我班的同事都说我生产现场收拾的干干净净。我们上的是倒班(早班、中班、晚班),因为每个班次的时间长短是不一样的,有的同事家里有事想换班找人换有人就不愿意,当找我换班我都会热情的答应使对方满意从不计较时间长短。我工作上的表现也得到同事、部门领导的认可。当我第一次进京上访被关押时,班长都被叫到办公室问责,班长说人家(指我)在工作上那是没说的,哪有脏活累活抢着干,人家(指我)那么好,我们怎么管?同事们也都找领导反映说我在工作上任劳任怨,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2、单位多次福利分房我也都没调过,让给其他职工去调,现在的住房建筑面积五十二平米。单位组织的公费旅游,在修炼前去过一次,有的同事都去过很多次了,我也不去争。因为修炼后都把这些看淡了。 3、我公爹在和平医院住院时我陪床照顾他,同屋也住着一个老爷子,她女儿女婿每天陪床照顾他,就老对我公爹说,你女儿(指我)照顾的你真好,又有耐心又细心又勤快,我公爹说这是儿媳妇,他们都很惊讶,说你儿媳妇怎么这么好啊?!说他家老爷子的儿媳妇别说陪床,连来医院看看都不来,他们都很羡慕也都夸我公爹有福气。医生也都以为我是女儿,当得知我是儿媳妇时,他们都很尊敬我,说我又善良又贤惠,还说我公爹有这么个好儿媳妇,是哪世修来的福。 4、我丈夫在市中医院住院时,我每天早晨送饭上午陪他输液,输完液我就问他想吃什么,我回家做好再送来,一天送三次,整整二十天。同屋住院的其中有一人说,我们都羡慕大哥,嫂子是那么的贤惠,明天让我媳妇来向嫂子学习。第二天他真把他媳妇叫来了,他媳妇对我说,我们那口子天天夸你,你太好了,真是辛苦,我可做不到。 我能做到是因为我修炼了大法,提高了心性所自然体现出来的。法轮大法的法理有着无边的内涵,教导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其实,修炼前我曾经脾气暴躁,少有耐心,抱怨生活不公,心情郁闷,心胸狭窄。修炼让我变得平和、热情、身心舒畅,充满笑脸;修炼更让我变的豁达、宽容、笑对人生得失,自在无烦恼。 由于法轮功教人向善的法理和健身的奇效,自从1992年5月传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短短7年时间就吸引了上亿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修炼。至今已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一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 然而法轮功这样一部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却被江泽民污蔑为“邪教”,其修炼者遭到残酷迫害。我实在想不明白,于是我踏上了向国家反映情况的旅程,没想到却遭到非人道的迫害。 二、99年初次依法上访遭警察迫害,后又被单位派出所不断骚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抓捕;七月二十二日起,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权力,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所谓“1400起因练习法轮功自杀、死亡案例”等虚假新闻,大肆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宣传,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名誉权。 怀着对国家反映真实情况的目的,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于一九九九年十中旬进京依法上访,在天安门遭到警察推搡,殴打。北京警察把我非法抓捕后,又押送到石家庄驻京办,之后关押在石家庄兴华街派出所(现已更名为维明派出所),期间副所长梁双建(已调走)对我刑讯逼供,逼我承认是组织者,鼓动者,我不配合,又恼羞成怒的对我揪头发、拽衣领、猛搧耳光十多个、推搡数次,然后铐在楼梯上两天两夜,之后又被双手背铐在楼梯栏杆上整整一夜,蹲不下站不起,痛苦极了。之后又投进北焦拘留所非法拘留30天。 非法拘留三十天后,不让回家,直接被单位非法拘禁四十一天,并强行索要每天五十元高价房费共计2050元。白天晚上轮流派人贴身监视,门外有公安科的人把守,白天局机关科室人员轮流来给我做“工作”,逼迫我放弃信仰,局长赵永祥、书记武季珍、副书记张英芳也轮流来给我做“工作”,逼迫我放弃信仰,并说局里压力很大,并以开除我工职来胁迫我放弃修炼。 局里允许我上班后,给我留局查看一年处分,每月只给二百九十元的生活费,不给缴社会养老保险金,年休假、节假日都不让休,我上班像犯人一样被监视。 二零零零年三月两会期间,我作为“重点人物”又被单位非法拘禁,再次逼迫我放弃信仰,白天晚上轮流派人贴身监视,门外有公安科的人把守。企图再次勒索每天五十元高价房费逼我放弃信仰,我说我每月才挣二百九十元,生活都困难了,我交不起,并以绝食来抗争。在我绝食三天后被放出。共被非法拘禁十五天,期间单位被兴华街办事处勒索两万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在单位上班又被骗到兴华街办事处谈话,派出所警察高有贞早已在此等我,逼迫我在已印好的“不进京上访,不坚持修炼”的所谓保证上签字,我拒绝,警察高有贞对我进行恐吓威胁没达目的,随后关押在兴华街派出所,警察高有贞、魏明轮流提审我,并恐吓威胁,要抄我家我拒绝后,魏明扬言拿万能钥匙开我家门,后又从阳台拆掉窗扇进入阳台,再打碎玻璃进入屋内抄家。我被兴华街派出所关押九天,并以绝食抗争,绝食三天后放出。 二零零零年六月,母亲因为我担惊受怕病卧在床,我回老家保定在母亲膝前尽孝,没想到石家庄兴华街派出所警察高有贞、桥西公安分局政保科李双文和我单位部门领导居然跑到保定抓我,并且当着正在输液的母亲的面将我绑架,让我的母亲受到极大的惊吓。我被绑架到兴华街派出所,警察高有贞多次对我恐吓威胁,并扬言给我凑材料送劳教,无故关押二十一天,为了表示抗议,绝食7天,后被放出。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又把我从单位绑架到兴华街派出所,逼迫我在已印好的“不进京上访,不坚持修炼”的所谓保证上签字,我不签,警察高有贞对我恐吓威胁,说正在搜集我的材料准备送劳教,随后把我铐在派出所会议室的椅子上五六个小时,这次非法关押八天,绝食八天后放出。 只要一有所谓“敏感日”我就会被非法关押,我不明白我错在哪里?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就成了“重点”? 三、兴华街办事处韩胜利等人集体造假设骗局,妄图用谎言欺骗全国人民 我被单位非法拘禁四十一天期间,兴华街办事处书记韩胜利以“谈话”为名,让单位领导陪我来办事处,逼迫我放弃信仰,恐吓威胁、伪善欺骗整整一天,没达目的又施诡计。 几天后,韩胜利又以“谈话”为名,让单位领导陪我来办事处,韩胜利说今天不谈你的信仰,这么多天没见过你的孩子,你想不想见啊?我问孩子在哪,韩胜利支支吾吾。我又被戴主任叫到其办公室,戴同样说,这么多天没见过你的孩子,你想不想见呀等等,我问孩子在哪,戴同样支支吾吾。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心里就有了警惕。我又被韩胜利叫到另一办公室,韩让我在对面坐下,正说着,进来了一男一女(后来得知女的叫李玉强,自称是央视记者),女的拿着话筒放到我面前的桌上,男的对着我要摄像,我马上站起身严肃的说:“你们要干什么?不许摄像,把话筒拿走。”紧接着我孩子被牛书记拽着胳膊走到房间门口,我非常惊讶,就又大声说了一遍:“你们要干什么?不许摄像,把话筒拿走。”韩胜利不高兴的说:“本来想拍你和孩子见面的镜头,被你给搅了。”摄像没拍成,随之把我孩子也拽出去了,也没让我见孩子。我不知道他们对我孩子要怎样,我跟了出去,被办事处的白科长叫住,被看管在房间里不准出来。 后来才得知,他们把我孩子哄骗到办事处院子紧南边的房间里,以“谈话”为由,偷偷摸摸的给孩子摄了几个背影,被他们编成谎言解说,上电视欺骗全国人民。他们还曾到我家里找到我丈夫,诱导他按他们的意思说几句,我丈夫没说他们想要的话,最终他们没有达到目的。他们还不罢休,就拍了我家胡同口几个画面,作为欺骗素材。 四、再次上访,遭到更大的迫害,有家不能回 不明真相的警察疯狂对修炼者进行迫害,他们在犯罪而不自知。为了能尽早的终止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我再次进京上访,却再次被抓捕。转送到北京平谷县看守所,遭到公安警察体罚半蹲四个小时左右,后因体力不支坐到地上,再次遭到警察毒打。为了抗议这种虐待,我被迫开始绝食绝水,警察竟然唆使男犯人打我十多个耳光和嘴巴,三天后我被警察搜走所有的财物后,夜晚被丢弃在北京平谷县的某荒野。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
辗转回家后,朋友告诉我派出所已经把我列为“重点中的重点”,准备再次抓捕我。为了让警察不再作恶,为免遭再被迫害,我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五、再次被抓捕,并强制洗脑,精神和肉体都受到很大伤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六点左右,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马文生等人、桥西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长李荣旗等人,伙同红旗大街派出所曹忠平等人,再次将我绑架,并且抢夺了我接近六千元的财物。 我被关押在红旗大街派出所,警察日夜给我戴手铐,晚上把我双手铐在椅子上,不让睡觉,逼我放弃信仰。我绝食抗议,绝食7天后被警察强制插胃管灌食。后送到第一看守所,由于身体原因拒收。 之后又转送到由劳教所改装的省“610”洗脑班。劳教所警察崔艳芳对我恐吓威胁并冲我大吼大叫,把我关在小屋里连续几天几夜不停的有人向我灌输损害信仰的言论,强制我看损害信仰的录像,昼夜不让睡觉,警察管这叫“熬鹰”。单位还派了俩人昼夜轮流看管,整整三个多月的精神折磨和身心摧残,我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回到家后身心疲惫虚弱,调养了十五天,去单位上班,单位依然只给我发290元生活费,单位党群办主任刘增友经常找我“谈话”,逼迫我放弃信仰,因我丈夫和我同一单位,多次给我丈夫施压。下班后,给我家里打电话监控我的动态,让家里的老人、孩子寝食难安。 二零零二年六月,单位的党群办主任刘增友等几人受省“610”洗脑班的指使,再次气势汹汹的到家里绑架我,正巧我有事不在家。得到消息后,我只好再次被迫流离失所。 六、再次被绑架、折磨,并且非法劳教,逼我放弃信仰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山西临汾警察张长茂、温建国等人再次将我绑架并且没收了我的全部财物。我被抓到临汾看守所,我绝食绝水抗议这种非法关押。在所长的唆使下,五六个男犯人强制对我野蛮的灌五、六大碗浓盐水,痛苦难当。之后又被邢姓警察(女)打耳光七八个。三天后又被某身高168cm,体壮,操临汾口音的男警察暴力殴打。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当天转到洪洞县看守所,我被高姓警察用纸筒抽打脸部。第二天又被所长崔姣春毒打。他打人十分凶狠,把我打倒在地,又被提起来,再连搧十多个耳光,边打边骂,之后被迫戴上脚镣一周。为逼迫我放弃信仰,又被副所长郭玉梅揪头发拖走殴打、劈头盖脸的搧耳光打嘴巴十多个,她还把两个女号的人集中在一起,让大家都蹲下,强迫我站在大家的前面,怂恿在押人员对我进行侮辱。上边来检查了,郭玉梅强迫我穿看守所的号服,我是好人不是犯人拒绝穿看守所的号服,再次被郭玉梅施酷刑:她将我双手强制交叉戴手铐十天,导致双手淤青,麻木,无法正常生活。之后看守所逼迫每个在押人员写自己的犯罪事实,因为我没犯法,更没罪,我是好人是被迫害的。所以我用了三页纸写了揭露罪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告诉警察们真相。郭玉梅看后却恼羞成怒,气势汹汹的当着全号在押人员的面,用串钥匙的大铁环(开监狱门的钥匙串)打我头部、肩膀,﹙号长同情我阻拦郭打人,把她的手也打肿﹚,并给我戴上腿箍(特别痛苦的刑具)长达一周左右,导致严重无法生活。无奈之下我只能选择绝食,一周后才摘掉腿箍。之后被逼迫经常做洗衣工,凡是郭玉梅家人、亲戚的被褥、棉衣都拿这来拆洗,家人亲戚的衣服床单也拿来洗,男警察家的衣物也拿来洗。这次对我的非法关押长达十一个月之久。 二零零三年九月下旬,我被送至太原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所警察雷红珍、孟颢、刘忠梅等对我进行多次迫害,逼我放弃信仰,并且以减刑为诱惑指使犯人对我进行迫害。我连续几天几夜被禁止睡觉、禁止上厕所、禁止洗漱、禁止洗衣服,来月经弄脏了衣服也不让洗。不停派人对我灌输损害信仰的言论,还强迫我观看损害信仰的录像,我多次被迫害的心律过速、胸闷、气短、浑身无力,头痛头晕头懵,体力难以支撑,神志不清。我被种种酷刑折磨、伪善欺骗、并强迫做奴工(安装打火机配件、纳鞋垫、织毛衣、捡葡萄干、做汾酒盒子等),还强迫做不愿做的事。长期残忍的折磨导致我失眠、头疼、腰疼、手麻、浑身无力,整日神情恍惚,使我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七、二零零五年回家后被单位开除工职,失去工资收入,并骚扰不断 二零零五年,我回到家。单位在我劳教期间单方解除合同(实为开除),不让上班,导致我没有工资收入,给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单位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金,并且现在已过了退休年龄也不给我办理退休手续,二十多年的工龄化为乌有。 之后,每逢过年过节和所谓的敏感日,都被居委会杜主任,张书记进家骚扰,精神摧残。还多次给家里打电话骚扰,让家里老人惊恐不安。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我被友谊大街派出所的教导员、片警冀小兵、李娜、刘光仪,还有居委会张书记、杜主任,强行到我家搜查、抄家。给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我在老家保定侍奉身体不适的母亲,片警冀小兵、居委会书记来我家骚扰,并打听我母亲家地址,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叫其监视我,我母亲受到惊吓,我公爹也颤抖着声音给我母亲家打电话找我,为我担惊受怕。 我是亿万修炼者中的普通一员,修炼让我心灵得到净化、身体得到健康。“真”让我如实、真诚的表达自己的遭遇;“善”让我面对迫害,却始终相信政府可以妥善的解决好这个问题;“忍”让我为创建社会精神文明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不希望那些如我一样的亿万好人,还在蒙受着不白的冤屈。 我希望政府正视我的遭遇,秉公判断是非,还一个清白在人间。 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手中掌握的最高权力,利用“610”非法恐怖组织,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操纵实施了全面灭绝性的迫害法轮功的犯罪活动。在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遭受迫害之惨烈,令人发指!追本溯源,江泽民是这场犯罪活动的首恶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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