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十一月四日上午,我居住的小区片警带着两个政法委的人,到我娘家所在地,再由当地派出所两个警察带路,到我父母家骚扰,又打电话骚扰正在上班的女儿。 下午两点左右,我小区居委会打电话给我说,“政法委”要和我见面,和我要谈谈,要上我的门。我说:“你们不用来,我到居委会去。”我想众生是来听真相的。然后,我在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去了居委会,问他们什么事啊?居委会说:我也不知道,好象政法委的人要和你谈谈。我们去上面会议室先坐下吧。我说:没事,用不着上面会议室,就在下面吧。是不是我诉江的事啊?居委会的人停了三、四秒说:喔,不知道。 这时,从外面进来三个人,一人三十岁不到,衣服上口袋佩戴着象香烟包大小的摄像机,灯还亮着,还有一人是四十岁不到,说是政法委的。我指着三十岁不到的年轻人说:“请把你们的摄像头拿下来,你们这样做不尊重我,做事要正大光明,用不着偷偷摸摸。”那年轻人拿下来了。然后我说:“请你们出示一下证件。” 政法委问:为什么?我们穿着这警服是假的吗? 我说:我正因为在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早晨九点左右,在家做家务,被居委会主任骗开了门,一帮警察包括当地“六一零”和特警、公安分局、派出所十几个人,蜂拥闯进我的家,无理抄了我的家,然后将我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再非法判刑。这次我控告江泽民,当时就是不知道他们这帮警察的名字,所以在控诉状里无法写上他们的名字。 政法委问:还炼功吗?控诉状是谁帮你写的?或者是谁逼着写的?或者是谁打印好了叫你签名的? 我答:控诉状还不详细吗?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被迫害的经过。我就是信仰“真、善、忍”,做个好人,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非法送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判五年冤狱。在这迫害中,对我身体的摧残,精神的折磨,我一个很强壮的身体在狱中被迫害成“左心房阻塞”,“主动脉硬化”,“高血压一百八十~二百二十”。这些不就是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挑起这场残酷的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迫害造成的吗?虽然我现在是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但所有对我迫害的过程、细节都是当地派出所、“六一零”、公安分局、特警、狱警实施的。我们的师父还要挽救他们,还留给他们一条选择的余地,慈悲他们,所以,我现在只告江泽民。 政法委问:江××堂堂一个国家主席,随便给你们告吗? 我答:江泽民也是一个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符合《宪法》和法律。《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江泽民不能代表法律,只有人大才有立法权。犯罪的是江泽民。 政法委问:那么你们为什么现在告他? 我答:现政权为了解决老百姓上诉难,在“五一”开始执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所以现在告他。“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意味着人人都要遵守法律,都要依法办事!你们为什么要去骚乱我年迈的父母亲和我的女儿?想株连她们?这种行为是在犯罪。 警察、政法委问:我们没有你的电话。 我答:你们在撒谎,控诉状上有我的电话。 政法委:我很同情你们,很同情你们。在家炼吧。就这样吧,没事了。 我答:我还有话讲(我发现居委会那几个人,隔着玻璃门脸贴着在听)。 政法委:好,那你讲吧。 我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是江泽民一伙编造、陷害、栽赃法轮功,所有你们在电视上看到对法轮功负面报道的都是中共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陷。现在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到之处都受到民众和政府的支持,获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褒奖、支持信件三千多项。法轮大法的洪传使人心向善使人的道德回升,他是一部高德大法,拯救人类。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犯罪,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暴利,天理不容。周永康、薄熙来等高官的落马,都是因为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报应! 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相信“善恶有报”的理念绵延数千年,我们也都知道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共产党建政以来,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为维护它的特权稳定,搞了十几次各种政治运动,整死、害死了八千多万中国人,超过二次世界大战全球死亡人数总和还多。 一个人杀了人都要被法律判刑,一个党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就完事了吗?“多行不义必自毙!”人不治天治!二零零二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的一块巨石上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经地质科学家考证,系天然形成,电视都播了,目前已成了旅游景点,门票上赫然印有这六个大字,有条件的可以到网上以“救星石”或“藏字石”搜寻查找以验其真。古有“亡秦石”,今有“亡共石”,这是天意啊。 大法弟子告诉大家关于法轮功的真相,劝“三退”,是顺天意而行,按天理做事,目的是为了救人。历史上的很多预言都讲到了在历史的这个时期,会有大事发生。这也不是恐吓谁。你想想,中共篡政六十多年来,造成了八千万中国民众的非正常死亡,比两次世界大战加起来还要多,而且现在对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遭致天怒人怨。“天灭中共”已经是近在眼前的事实,所有死心塌地跟着中共走的都将受到牵连,下场将是很可怕的! 请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退出党、团、队,在历史的关头就能保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