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下载MP3(3.9MB) || 下载WAV(3.9MB) 您好,现在播报江泽民被国内外民众控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最新消息。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以来,中国大陆和海外有二十万人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功修炼者发动的长达十六年的群体灭绝性迫害。与此同时,世界各国民众包括众多的国会议员、政要、知名人士纷纷站出来参与诉江,仅亚洲地区参与诉江的人数已超过八十万。 江泽民操控全国舆论宣传工具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陷,利用央视自编、自演了“天安门自焚案”等嫁祸法轮功,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的仇恨,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冤案,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折磨致残致死、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修炼者器官作移植手术卖钱等等天理不容的罪行。善恶终有报!来自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台湾以及海外的刑事控告书,要求司法机关立案、依法追究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中国最高法院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可是中国多个城市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投递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信,被骚扰、抄家、和绑架。警察严重违背宪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从邮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不少地区的控告信被阻止、无法投递,是当地公安部门下令阻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信件。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和第二百五十三条,构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中国宪法规定,控告权就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全民控告江泽民合理又合法。另外,六月三十日,公安部纪检监察局印发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建立登记制度。禁止中共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要求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遇到有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应当一律记录在案,并向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的不仅是法轮功修炼者,所有听信了它谎言宣传的人都是真正的受害人。因为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人们对法轮佛法修炼者抱有负面看法,在不知不觉中与佛法结下恶缘。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必然给自己和家人招来恶报。如公安局长任长霞、央视播音员罗京等,遭车祸、得重病身亡的更是数不胜数,他们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善恶有报是天理,看看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周永康等人,或锒铛入狱或是身亡,虽然是以贪腐的罪名被抓,但他们全都是迫害法轮功的凶手。江泽民即将被绳之以法,被送上历史的审判台,送上人间的审判台!所有仍被利用的公、检、法及各部门人员,为了自己和家人,不要再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看清形势,悬崖勒马,抓住这上天留给人的难得的机缘将功补过,给自己选择一个平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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