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河南杨眉女士十五岁时因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遭到非法关押、开除学籍、剥夺高考资格等迫害。杨眉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匡扶正义,为民除害。 以下是现年三十二岁的杨眉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一九九七年,母亲和姐姐走入法轮功修炼。母亲修炼法轮功后多年顽疾不翼而飞。母亲认为法轮功讲述的“真、善、忍”是最好的教孩子的道理,于是一九九八年带着我走入法轮功修炼,那一年我十三岁,早晚跟着母亲读法轮功书、炼功。我觉得法轮功很好,教人做一个真诚和为他人着想的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底,我十五岁,读县一中高二年级,母亲要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当时我想做人就应该堂堂正正,做一个正直的人,语文课本上那些古代的君子和被千古传颂的贤人不也是这样做的么,我知道电视上说的是假话,就应该把这件事说出来,维护正义。我们母女三人和其他几位同修一起进北京上访。就是想以了解事实的当事人身份告诉政府他们搞错了,法轮功不是邪教。 六月三十日,在北京地铁西端第一个站口附近,有人问母亲:“你们干啥?”母亲说:“找信访局在哪?”“法轮功吗?”母亲说“是”。“跟我走吧,”结果那人把我们带到宣武区派出所。一警察问我姓名,我没有报真实的姓名,不想让家人和学校受到牵连。晚上把我们送到宣武区看守所。第二天早晨我被河南地区的一位警察单独问话,让我说出同行几位长者的姓名和事情的经过,并哄我说随便问问,不用担心,当时我年纪小但是也能想到,应该保护大家,不能乱说话。 七月二日晚上,我们被接到新乡驻京办事处,公安局副局长李儒录及大家每个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已经在那里等着。三日早上我们被押到延津关进看守所。四日我们又被叫出来,拉到田间路上录像(后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在外录完又拉回看守所。然后把我们都捆绑起来,象对待犯人一样,强迫跪地上。寇守业在那宣布我们是犯罪嫌疑人,扰乱社会治安。母亲被关押约一百天,姐姐和我被关押各一个月。我和母亲、姐姐在延津看守所待了没多久,就被单独送到了邻县原阳县看守所。 记得在延津看守所时,我经常因为年纪小被作为“突破口”,半夜睡得迷迷糊糊被叫去单独问话,问整个进京上访的过程和细节,希望从我口中供出大家,不回答就不让回去睡觉,但是最后他们也未得逞。还有一次,看守所一女警叫我去单独谈话,让我承认自己做了错事,我思来想去,说实话不是错事,为正确的事情鸣不平更不能说是错事,我说我没有错。她问我如果一中(县里最好的高中)把你开除了,你怎么想,我说如果我因为坚持做一个正直的人被开除了,那是他们的损失。后来我关到原阳看守所,母亲和姐姐都不在我身边,我在里面过了十六岁生日。中间也被问话。 从看守所出来后,姐姐被县医院开除。我则被县一中开除学籍,当时的校长是郑纯旺。暑假开学该读高三了,我迟迟待在老家不能上学。父亲托了关系找了人,最后让我回原来的班里读书,但是还是没有学籍,等于失学状态。在学校里老师安排班长在敏感日看着我,平时也会受到一些人的奇特目光。这都让我心理遭受着打击。 同年底,母亲第二次被绑架,关押在新乡市看守所。母亲遭受酷刑,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出看守所。回家后,我母亲在家又被监视居住一个月。 整个高三一年,我没有办法像别的同学一样专心读书,被警察问话、承受母亲奄奄一息的痛苦,看着姐姐被开除,还有爸爸恐惧不安的脸。同年姥姥去世,我们母女三人被非法拘禁使老人无法承受。高考前夕,我没资格参加模拟考试,考前发准考证,也没有我的,当时我想我努力学习了一年,几乎次次光荣榜上有名,最后连考试都不让我参加么?感到深深的绝望和痛苦。后来在爸爸和班主任帮助下,我在延津第四职高报考,于九月份被西北大学录取,后考取东北大学研究生。 而母亲在我大二时再次被绑架。 作为一名修炼者,我本人遭受了未成年被非法关押、开除学籍、取消高考资格等迫害。并在之后的十几年里忍气吞声,像犯人一样抬不起头,不被人理解,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作为修炼人的家属,我亲历了母亲三次被非法拘留,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姐姐由于在看守所被强迫劳动,差点死在狱中,姥姥在没有女儿的陪伴下到了弥留之际,连葬礼都有警察看守,父亲承受着妻儿被关押,岳母滴水不进,孩子被开除学籍和职务,并遭受亲朋邻居的指指点点。这些都让一个本该快乐成长的青春期的孩子心理蒙上了巨大的阴影。 这一切皆因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造成,本人提请最高级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匡扶正义,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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