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我去检察院跟起诉同修的公诉人面谈,我问:“你们以什么罪名起诉这样一个无辜的善良人?”他说:“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一听马上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这个检察官一听,明显感到意外,他立即在手机上查看,看了好一会儿,真的没有。 后来,检察院给法院的“换押证”上给被陷害的同修写的罪名是:“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这显然是无中生有、拼凑编造出的罪名,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荒唐至极!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说:“你起诉一个无罪的好人,良心上过的去吗?你的后代、你的家人也会因此蒙受耻辱的。你如果能撤诉,就是做了大好事,会给你和家人带来福报。”他说:“这事也不是我一人说了算的。”我说:“《公务员法》九章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可不要给江泽民当替罪羊了,要为自己的前程和未来着想啊!” 他突然说:“我简直呛不了了,给我发的那些短信,我实在受不了!你快和他们说说,别给我发短信了。” 这件事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这个检察官非法起诉大法弟子,罪是很大的。但他同时又是一个被迫害的人,是受害者、是很可怜的。从表面上看,是在上边的指示下被动的干,是他的职责。但谁干了谁就要承担责任,报应就不用说了,那是天理的惩罚。就是眼下,日子也很不好过。上边的压力、良心的谴责、大法弟子的讲真相等等对他都形成了巨大心理负担,用寝食难安形容毫不过分。 我给公检法的一些人打过电话,给我的一个突出的印象是,他们正处在進退两难的境地中。他们都知道干的不是好事,都很心虚,都在躲躲闪闪,不敢面对。所以我们更要加大对这种人讲真相的力度,采用各种有效的方式,真正能起到救人的作用。 就我们本地同修采取的方式有:发正念、寄信、打电话、发彩信、发短信及当面讲真相等。在此主要就发短信谈一下个人的认识。 短信优势在短,一条短信就几十个字,几秒钟的时间就看完了。这对于现在社会快节奏的民众是个时代的产物,可说是应运而生吧。但现在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短信很容易被封。就本地的情况看,真相语音电话无论是电子语音还是对面讲,被封的几率非常低。而短信则可能很快就被封,就发不出去了。但这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有利的因素,因不仅我们的真相短信受限,更有大量的社会“垃圾短信”被封,这等于给我们扫清了道路,我们的短信就上了高速路。就是说,人们收到的短信少了,会更加珍惜,不会象以前那样看也不看就删除了。 形象的说,短信就象一把利剑,穿透过重重铠甲,直插邪恶的心脏,所以被邪恶利用的人才特别的害怕,同时也使那些受蒙骗的被利用的迫害者明白了真相,可以说是威力巨大的。尤其在中共恶党的严密封锁下,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的作用。 对于封卡,我的体悟是,只要我们心怀救度众生的正念,师父就会帮我们。表现在现实中,就会出现各种机会:有时同修给送卡来了,有时某个小亭子又卖卡了,有时以前被封的卡又能用了等等。更有奇迹出现,有时卡上的钱越发越多,这种情况曾不止一次的出现过。我明白,佛法无边,师父的法身时时在协助我们救人。 我发短信的接受者的多是610、政法系统及公检法的直接实施迫害的有关人员,应该说干扰、风险都是比较大的。而这段时间也是恶党实行买卡实名制,控制最严的一个阶段。但在师父的保护下,一年多来发短信没有间断过。反应两方面都有,有被触到了痛处,破口大骂的,我不为所动,继续发短信劝善,也许被修炼人的慈悲善念所感动吧,就再也没了回音。也有的领导正面回应:“知道了,谢谢!”我就再寄真相材料進一步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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