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退休警察崔会芳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因身份特殊被当局构陷为“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近日,崔会芳的亲朋好友以征签的方式,在民众中讲述了崔会芳的经历和法轮功真相。很多人为了声援崔会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上签字、按手印(见下图)。 崔会芳,现年五十二岁,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崔会芳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中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建三江当局虽对外宣称“公开庭审”,实则惶恐不安,调用大批警力并动用许多其他人员,围堵恐吓当地民众,设卡堵截,大肆劫持前往辩护的律师和准备旁听的民众,崔慧芳也被劫持到建三江前进农场公安分局并登记了身份证。崔会芳回到家后遭国安特务、国保警察的跟踪监控。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中午,佳木斯市公安局伙同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将在家中午休的崔会芳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禁,抄走计算机、大法书籍、光盘等私人物品。警察在崔会芳的计算机中发现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警察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就以此为借口,以“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对她非法批捕。崔女士被非法拘禁在佳木斯看守所至今已八个月之久。佳木斯前进检察院于九月一日将崔会芳的卷宗移交到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这是又一起绑架诬陷迫害案。 原定于十月十四日对“崔会芳案”的庭审,在辩护律师和家属对前进区法院的非法安检抵制后,前进区法院通知庭审延期。十五日黎雄兵律师书面要求法院取消开庭,重新鉴定那三份所谓的“秘密”文件。十九日前进区法院给两位辩护律师邮寄了开庭通知,定于十月二十三日开庭。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前进区法院案件承办人葛莉电话通知崔案的两位辩护律师,因涉案文件需重新鉴定,二十三日的庭审再次延期,法院另行通知。 所谓的三份“机密“文件是:《关于转发省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对“全能教”滋事人员开展教育争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劳教(戒毒)通〔2013〕12号);《省劳教(戒毒)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做好全系统教育转化工作》(黑龙江省劳教局(戒毒局)简报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九期);《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积极应对新情况,全力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黑龙江省劳教(戒毒)局简报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第十四期)。 崔会芳的辩护律师表示,此三份文件,系二零一三年黑龙江省的劳教工作会议与工作简报;文件主发和抄送了省属各劳教所、各司法局以及黑龙江法制报等司法和新闻单位;从内容和原则精神看,系宣传、组织和动员相关部门、人员乃至社会力量,文件的接触、知晓和掌握并不限于特定人员;而且劳教制度已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废止,涉及劳教相关的国家事项,依法当不再属于国家机密。 观察人士表示,黑龙江省劳教(戒毒)局的简报成为“机密级国家秘密”文件,完全是个笑话。如果说简报内面有所谓“机密级国家秘密”,那也只能说黑龙江省劳教(戒毒)局在泄露“国家秘密”。此外,所谓“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 “610办公室”, 是个践踏法律与人权的机构,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文革小组”,十多年来操控公检法司以及政府各机构血腥迫害法轮功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