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黄同法,石家庄市联碱厂机修车间工段长,二零一四年退休,原籍石家庄市鹿泉市大李庄人,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城关镇二街。黄同法的妻子李和竹,生前是石家庄市鹿泉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文革”时期,李和竹就善于整人、斗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积极执行江氏集团的邪恶政策,残酷迫害法轮功。而其夫黄同法以此为荣,协助迫害。 二零零零年,鹿泉市举办了几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李和竹看达不到彻底“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就出主意高薪聘请石家庄劳教所退休的崔艳芳等人,把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背铐”、灌辣椒水、高压电棍等多种酷刑引入鹿泉洗脑班,有个学员耳朵被烧焦,有个学员被打得嘴角歪斜,多名老年妇女被折磨得现在还留有斑斑痕迹,鹿泉市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的学员大多与她参与迫害有关。 二零零三年后,李和竹就内退了,不久,便查出身患多种疾病,后摘取了膀胱、子宫等器官,还得定期做肾透,花费巨大,且痛苦不堪。但李和竹不思悔改,在二零零五年,还伪善的去 “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遭拒绝后,悻悻而去。 在报纸、电视开足马力抹黑法轮功的那段日子里,李和竹的丈夫黄同法曾在单位车间里炫耀自己,说他妻子“整治炼法轮功”,挣了多少钱。那时,当地“610”内部有规定,发现贴真相标语、发真相传单的要“奖励”多少钱,他的妻子就想挣这笔黑心钱,可是她晚上独自不敢去,黄同法就陪伴着。 二零零七年三月,李和竹在多种重病的极度痛苦中恶报死亡。 二零一五年七月上旬,黄同法被汽车撞了,脑部受损,送进了石家庄市医院,一直靠输液维持生命。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黄同法死亡,时年六十一岁。街坊同事都说,黄同法、李和竹夫妇是助纣为虐,干了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坏事,遭恶报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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