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应城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偏东,现辖十六个镇、办事处、场和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年来,“六一零”非法组织和公安局、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社区、村镇等,对应城市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控、骚扰、抓捕、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洗脑、酷刑、罚款和开除公职等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应城市至少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九人被枉法判刑,六十多人次被非法劳教,四百零二人次被绑架,二百七十三人次被非法拘留,三十一人(共计四十四人次)被软禁,六十五人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十一人被无理开除公职,十三人被迫流离失所,一人被送精神病院迫害,六人被注射不明药物,一人被非法通缉,四十人(共计六十四人次)被非法抄家,二十八人(共计四十四人次)被刑讯逼供。 据不完全统计,应城法轮功学员累计被勒索现金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九十五元,被克扣工资、奖金、退休金二十五万九千四百三十四元。 一、被迫害致死七人:詹炜、宋华平、杨艳、万继祥、刘洪发 陈江红、余志芳 詹炜:男,一九七零年生人,军大毕业,生前是湖北省应城市邮电职工。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湖北省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七月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后,詹炜去当地政府上访,讲真相被非法拘留几天,于是他就自己写了证实大法的材料自己出去张贴,因被恶人告发,从此每天都有公、检、法的人到他们家骚扰,电话被监控,他母亲的身份证也被收走了。 詹炜的工作单位也是不得安宁。恶警不知为什么把詹炜从单位非法抓走,关进了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里他绝食抗议,他们又把他从二看守所转到第一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这时正值他父母为他办结婚之事,因他被非法判处劳教,结婚之事没办成。 在劳教所里,因他坚持炼功,管教指使牢头不让他睡床上,要他睡地上。这时已是冬天了,他手都冻烂了。邪恶管教还用铁丝刺他的手指头,还不让他吃饱。每逢家人探视时,进门还要检查,如家人给他带好吃的就没收。 他未婚妻因他被非法劳教心里难受,她觉得做好人不应该被关押,就去北京上访,结果也被关押了。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日,詹炜登上天安门城楼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北京天安门警察抓捕。应城市公安和他单位去北京领人,北京警察向他单位要了一万元钱才让他们把人接回当地。回当地后,公安又非法拘留他,他绝食抗议。 邪恶之徒对詹炜百般折磨,用脚镣、手铐铐手脚不让他炼功。詹炜不配合邪恶,不穿号服、不签字。在看守所里喊“法轮大法好”,每喊一声就被恶警拖出去毒打一顿。他在看守所里关押的三个多月时间里三次绝食绝水抗议。最后一次绝食八天,因他一进看守所就绝食,身体已经很虚弱,再加上在看守所里伙食极差,又绝食绝水,警察见此情况就强行将他按在木板上灌食,致使他的内脏受到损伤,回家时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晚上八时突然通知他家里人去接他),二零零二年元月二十三日,他终因身体受到残酷摧残而含冤离开人世。 宋华平:男,一九六零年出生,应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单位的技术骨干,家住汪家台二路。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迫害致死,终年四十二岁。 宋华平因修炼法轮功,曾先后六次被非法关押,最后一次被关押在应城市第一看守所,因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才将其送回家。宋华平在回家一个多月后去世。 应城市政法委人员承认宋华平仅仅是因为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而被关押。 刘洪发:男,出生于一九五七年,应城市盐矿大法弟子,自从九九年七二零以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镇压后,刘洪发的家人在高压下经常干扰他修炼,二零零一年四月刘洪发被单位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达三个月之久,被强迫写三书。从洗脑班回来后,他的家人压力更大了,对他的干扰也更厉害了,根本不让他学法炼功,不准他跟任何大法学员接触,他上班回家后(上夜班也一样)不让他休息,致使他长期不能学法炼功,最后导致他高血压复发,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被家人送入医院,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含冤去世。 万继祥:男,一九六八年生,曾用名周成健,应城市工商局东马坊分局税务员。在汉阳蔡甸看守所遭受百般折磨,左耳朵被毒打致没有了听觉,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送往琴断口监狱,在极度的精神压力和超负荷体力劳动的双重迫害下,头发花白,左耳根部疼痛加剧,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被迫害致死。 只因修炼法轮大法,做一个好人,被绑架拘留七次达二十一个月;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抄家后被逼流离失所八个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前六次被非法拘留十个多月的工资单位一分不给,每次被非法拘留回家后的月工资只给他三百元,比平常工资少发几百,被东马坊派出所和应城看守所六次共非法勒索二万零八百五十六元钱,令家庭经济十分拮据的他雪上加霜;在武汉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劳改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工资一分不给;被监狱迫害致鼻癌后,保外就医回来,应城市政法委、市“六一零”、应城市工商局不顾他生活危机、病魔缠身、生命垂危的处境,合谋非法开除他的公职,令他生活无着落。在巨大的肉体病痛和精神压力下,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清晨去世,时年三十七岁。 杨艳红:一九七二年出生,家住应城市水产公司职工宿舍院。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和讲真相的权利,屡遭中共邪党迫害:被绑架拘留五次,被非法劳教一次二年,被非法关押时间长达一千零四十六天,被勒索一万零一百元。电话长期被监控,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晚八时四十分在应城市汉宜公路三结路段离奇车祸身亡。 杨艳红是应城法轮功学员詹炜(被迫害致死)的未婚妻。詹炜于二零零二年一月被迫害致死后,杨艳红将詹炜被迫害致死的真相及本人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受迫害的真实情况揭露出来,应城公安局恼羞成怒,再次将其非法关押。杨艳红正念闯出后,继续揭露邪恶迫害的真相。 杨艳红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晚突然失踪。两天后,其父母到当地公安局要人,公安局政保科负责人说:“不知道。你们到车辆交管站去问。”杨艳红父母到交管站去问,交管站负责人说:“你姑娘车祸死亡,已经火化。”杨艳红父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痛不欲生,且疑惑不解,要求立即见肇事司机。但交管站当时没有交出肇事司机。杨艳红父母后去现场查看,并询问当地老百姓,但当地老百姓都吞吞吐吐不愿说。后经多方查问当地老百姓,其中有人说:“是公安局交代过,不让我们说。” 不久,应城公安局及车管站多次派人催家属去拿赔偿金,并说赔偿金给十六万元,尽快了结此案。杨艳红父母坚决不要赔偿金,并强烈要求:“我女儿决不是车祸死亡。我们要知道事实真相,还女儿一个公道。” 陈江红:女,一九六三年生。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被三次非法劳教。每次劳教,她都被劳教所强制注射一种毒针,遭受种种酷刑折磨。三次非法劳教使陈江红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摧残。在中共邪党长期对法轮功迫害的恐怖中,她这样一个贤妻良母,一个同事中人人都称赞的好人,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终年四十六岁。 每一次非法劳教,陈江红都被强制注射一种针。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注射后,当时就起包,然后就发展成全身,有的是后来发作。陈江红三次劳教,被强制注射了三次,致使陈江红身体受到极大摧残,在劳教所里陈江红浑身长满包疮,流血流脓,浑身粘心的疼痒,真是度日如度年的难熬。 余志芳:女,一九五五年生。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大法。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晚,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应城黄滩派出所恶警野蛮绑架,当晚就被送到应城市公安局,余志芳为了免遭迫害,被迫从公安局二楼窗台跳下,跳下后全身不能动弹。一个公安国保人员见后,不但不救治,反而穿着皮鞋朝倒在地上的余志芳猛踢两脚,随后几个恶警将受伤的余志芳拖到应城公安局地下室关押。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左右,余志芳被送到医院拍片,结果腰部,大小腿为严重骨折。随后,恶警们又将余志芳送到公安局地下室继续关押,下午将她弄到应城人民医院,把她的四肢用绳子绑在铁床上,强行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自那以后,余志芳身体病态严重,浑身疼痛,不能站,行走艰难,并且在恶警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后,伤处出现紫黑红色斑点,时而出现昏迷状态,长期腰疼、腿疼。余志芳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四岁。 二、被非法劳教、判刑学员 (1)超过六十人次被非法劳教 陈建国、张君安、汪会元、操芙蓉、陈江勇、褚观元(二次)、程想苟、詹炜、熊继伟(二次)、陈青枝(二次*)、吴振桂、杨晓明、吕异想、田东林、胡素萍、向洪新(二次)、徐宏念 、黄红英、杨艳红、韩艳红、戴希勇、沈庆荣、滕银发、严三明、方秋萍*、左容子*、杜足英*、艾会新*、褚四春(二次*)、陈德生*、汪珍荣*、黄红英*、詹利平*、李小凤*、熊伟英(**)、汪刚强(二次*)、高文霞*、刘新英*、汪俊荣*、胡素萍(**)、万超* 、汪长平(二次)、陈江红(三次)、操俊(二次)、张辉、张静玉(二次)、雷艳霞。 (注:*学员为在看守所因被迫害得身体虚弱,劳教后,劳教所拒收而长期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被非法判刑九人 1. 骆国柱:男,冤狱七年,应城市陈河人,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十月因讲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应城六一零和公安局绑架,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2. 熊继伟:男,冤狱四年,湖北医科大毕业。二零零二年解除劳教之后,后再一次遭恶警绑架。二零零三年,熊继伟被投入范家台监狱之后即遭多次非人道对待。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熊继伟的家属到监狱去接熊继伟,四监区区长肖天波欺骗家属说二十四日早上八点才放人,然而二十四日早晨六点钟之前肖天波竟把熊继伟交给双环公司的恶人去迫害,范家台监狱早就和双环公司串通一气继续迫害熊继伟。 3. 饶旭明:男、冤狱三年,原应城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曾被评为湖北“十大杰出青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应城国安大队长聂么山带人将饶旭明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十八个月, 二零零七年元月公安局突然通知饶旭明判刑三年,应城公安局长陈显下令将饶旭明送往监狱,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五日这天,几个恶警将奄奄一息的饶旭明抬上车,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继续迫害。 4. 严三明:男,冤狱三年,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九零四七厂(也称七二八厂)职工,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绑架至东马坊派出所,他绝食抵制迫害致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回家。不久恶警又将他绑架至法庭对他秘密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5. 熊文德:男,冤狱三年,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法轮功学员熊文德被湖北省应城市法院院长刘润生非法判刑三年,并送入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这是湖北省第一例把法轮功学员关押进沙洋监狱迫害的案例。在监狱里,熊文德被整得厉害,从来没出过窑的人,恶警一下子要他连出五个门(一门五排窑),最后累得身体透支,趴在了地上。 6. 张祥发:男,冤狱三年,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九零四七厂(也称七二八厂)退休工人,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绑架,后秘密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进行迫害。 7、高文霞:女,冤狱四年,应城市东马坊镇人,曾经是一名售货员。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绑架。二零零二年七月,应城市公、检、法、政法委、六一零不经任何审判程序非法秘密将她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前后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8、王平:女,冤狱七年,腿有残疾,以前是湖北化工双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轨道横职工。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八时左右,一帮恶警将她由上班的地方绑架至新集派出所进行迫害,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一台喷墨打印机、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电脑、一箱复印纸及其它私人物品,价值一万多元。二零零二年六月她被秘密判刑七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前后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迫害。因为她的被迫害,退休工资也要推迟五年多才能领取。 9、万继祥:男,冤狱三年,湖北省应城市工商局东马坊分局税务员。只因修炼法轮大法,做一个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屡遭迫害:被绑架拘留七次近二十一个月;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抄家后被逼流离失所八个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后被迫害致死。 三、被开除公职至少十一人: 向洪新、陈青枝、滕银发、熊文德、汪长平、万继祥、万超、熊继伟 、王平、张静玉、饶旭明 (注:为达到继续控制,后将向、陈、滕、熊、汪招为合同工留用) 四、恶人非法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应城打靶场洗脑班主要邪恶头目是“六一零”头目冯迎春和陈朝阳,“工作人员”有应城市公安局的宋江、腾又山、徐某某、尹跃平、张亚丽、杨斌、聂么山、周涛,还有检察院的闵小波,司法局的丁先进,市政府的李兆美。每天由陈朝阳、应城师范的老师徐波、应城市党校姓王的主任向法轮功学员散布歪理邪说,逼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攻击大法师父的录像。 (1)被绑架到应城打靶场洗脑班迫害的有二十九人 艾想斌、黎国平、汪会元、张祥发、陈运华、陈进兰、杨文明、黄继刚、褚四春、万超、杨焕生、余红俊、汪刚强、段奇、黄鹰翔、刘洪发、唐必信、黄继华、方秋萍、汪东华、吴平民、杨晓明、吴振贵、沈庆荣、赵想珍、周金霞、宋华平、操芙蓉、(一人姓名不详) (2)被绑架到应城短港洗脑班迫害的有十六人 张静玉、黄红英、黎国平、熊四言、周玉喜、李连波、段奇、熊建军、褚四春、陈德生、胡素萍、黄继华、陈运华、陈新阳、陈华英、田东林 (3)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的有十九人次 张静玉(3次)、陈明、 杨文明(2次)、饶旭明(2次)、周艳华、向洪新、熊小德、陈青枝、王俊平、崔昌玉、熊文德、熊继伟、徐轩志、汪刚强、徐建宏。 五、被送精神病院迫害一人 杜足英,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原新集派出所恶警何忠平、刘强绑架到孝感市精神病院囚禁一个月。 六、被注射有损身体的不明药物至少六人 严三明、陈建国、唐必信、宋华平、陈江红、余志芳。 七、被非法拘留的达一百多人次 许多人被非法关押五至六次,多人一次非法关押时间长达六~八个月(杨艳红一次被关押长达一年多)。 八、被逼流离失所至少十三人 至少十人迫害次数达五~九次(按进出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精神病院的次数计) 陈建国(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半后,被非法劳教二年) 陈德生(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后,被非法劳教,拒收) 万继祥(被迫流离失所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吴振桂(被迫流离失所三年,被非法劳教一年) 万超(曾经被迫长期流离失所) 陈江勇、陈明、詹利平、方秋平、熊文德、杜足英、艾慧新、黎国平 九、集体被绑架被迫害事件 1、大法弟子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而被迫害(十五人)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上旬和中旬,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聂么山、周涛、杨应威、詹华学、何建设)、新集派出所(恶警何忠平、肖海波、邱贤波、张三平、双环保卫处李房修等)、东马坊派出所,对东马坊地区参加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修炼心得交流会的十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大抓捕和刑讯逼供。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至十三日,因修炼心得交流会之事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向洪新、褚四春、陈明、汪珍荣、刘新英、熊继伟、詹利平、许玉玲、张静玉、陈青枝、熊小德、陈明的父亲、陈运华、杨文明、黎国平等十五人。 褚四春被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刑讯逼供,其余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双环宾馆刑讯逼供。张静玉、陈青枝、汪珍荣、刘新英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刑讯逼供后,又被绑架到应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十至十五天不等;熊继伟、许玉玲、向洪新被刑讯逼供后,又被绑架到应城一看非法关押。 向洪新: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向洪新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新集派出所恶警绑架到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的双环宾馆。政保科恶警周涛用脚踢他,新集派出所恶警刘强用铁衣架上弯钩打他的头,他的头被打破,鲜血流到地上和他的衣服上,上衣都被血染红了。随后他被绑架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向洪新绝食抗议迫害二十八天,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 褚四春: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东马坊派出所恶警将他骗到派出所,应城市政保科恶警詹华学和杨应威对褚四春进行刑讯逼供,大打出手,詹华学将他左耳打聋,杨应威从下午四点一直到晚上八点,毒打褚四春四个多小时。 陈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的一天晚上,他和他父亲被徐国华、何建设、周涛等警察绑架到双环宾馆,借口是他们参加了本地区十月三十日的修炼心得交流会。他父亲被关押到下半夜才回家。他不配合恶人的逼供,遭到东马坊派出所恶警程峰、邹木生两人的毒打。程峰专门用重拳猛击他的锁骨,邹木生打他的前胸后背,打的都是内伤,他的锁骨和胸腔疼了十多天。周涛一晚上都没让他合眼皮。第二天恶警们向他姐姐敲诈五千元钱,姐姐只得凑了三千元钱才把他领回。 熊继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他被应城市新集派出所何忠平、李房修等绑架到双环宾馆迫害。恶警周涛采用勾拳不断猛击其头部,直到打累为止。晚上不准他睡觉、上厕所。政保科科长聂么山叫人把他吊起来。又命令手下将他非法关进应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常遭受恶警拳打脚踢、吊铐、“背宝剑”、木板抽打及死刑犯毒打等酷刑迫害。他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何忠平向他家人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一千五百元,被看守所敲诈所谓的“生活费”五百元。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午,新集派出所恶警肖海波、吴斌等将他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恶人借口他是法会总指挥,于当天将他秘密诬判四年。 许玉玲: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新集派出所恶警肖海波、邱贤波、张三平将她从上班岗位绑架到双环宾馆一楼的房间非法关押二天一夜。经警等人日夜看管她,用手铐将她铐在椅子上。第二天下午四时多,她被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天。直到十八日下午六时多,许玉玲生命垂危才将被释放。 张静玉: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八时,双环公司盐厂书记王元雨、新集派出所恶警刘强等人把她从家里绑架到双环宾馆刑讯逼供。在双环宾馆一楼,恶警用手铐将她吊铐在窗户上不能动弹,然后一边用铁衣架打她的脸、嘴、头、脚、手及全身各处。她的嘴被打的鲜血直流,手被打紫了,四个小时后松铐时手又肿又紫。何忠平使出他惯用的土匪手段从张静玉身上抢走钥匙,到她的单位办公室非法翻抄,抢走了她的大法书籍若干。第二天中午恶警把张静玉劫持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恶警何忠平向她勒索了二千元的所谓“押金”,至今未退还。 刘新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她正在上班,何忠平带了两个年轻的打手,把她绑架到双环宾馆一楼北边的房子里,逼她说出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参加心得交流会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她没有配合,何忠平就唆使政保科恶警周涛打骂她,用手打她的脸,把她的嘴巴打的鲜血直流,不准她哭喊。他们见她不说,就气急败坏的将刘新英戴上手铐拉到车里,劫持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她回家时,被看守所勒索所谓“生活费”三百元。当月工资被双环公司非法扣了五百元,奖金也扣没了。 汪珍荣: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她被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陈青枝: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新集派出所何忠平等恶警将她绑架到双环宾馆刑讯逼供,到她单位办公室抢走一个日记本、五十元钱、几本大法经文,当晚将她绑架到应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 熊小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下午四时左右,新集派出所恶警何忠平等人将他绑架到双环宾馆一一八号房间逼供一天一夜,勒索现金三千元。 2、六位法轮功学员因制作和悬挂讲真相的小喇叭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至四月,应城市“六一零”伙同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郎君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城中派出所、郎君“六一零”和郎君镇镇政府,对用小喇叭讲真相的六位应城市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迫害。其中,五位学员遭绑架和刑讯逼供,一人被逼流离失所,两人被非法劳教(一人送劳教未成),一人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宋华平:男,生前是应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家住应城市汪家台二路。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迫害致死,终年四十三岁。他因制作和悬挂讲真相的小喇叭,二零零二年三月被恶警绑架并非法关押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他被看守所野蛮灌食,仅仅十五天他被迫害的血压特别高。经常晕倒。恶警又给他打毒针,致使他全身浮肿,双腿不能并拢,恶警怕承担责任,才将其送回家。宋华平在回家一个多月后去世。 褚四春:二零零二年三月,他因用小喇叭讲真相,被郎君镇委副书记陈春尧、单位同事彭忠勇、郎君派出所的刘明芳、冯小飞等人欺骗和绑架到应城市长江镇派出所。在长江镇派出所,郎君镇派出所的指导员裴丹平和副所长刘明芳逼问他小喇叭之事。恶人一无所获后,晚上又换了应城市政保科的恶警周涛和一个叫练友清的恶警来逼问,还是一无所获,他们就开始体罚和毒打褚四春。后褚四春被刘明芳等人劫持到了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又被非法定了两年劳教,先后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和襄北劳教所劳教未成(体检不合格),回来后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他结束了四个多月的牢狱之灾回家,当天褚四春因身体摧残太大,昏倒在地,摔破了后脑勺,郎君镇“六一零”主任范志敏不顾他的死活,逼他第二天就去上班。陈春尧和范志敏当晚还赶到褚四春家骚扰他。 陈建国:二零零二年三月,应城市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带领多名恶警将陈建国绑架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后又把他劫持到城北盛滩交警大队刑讯逼供两天,逼他说出与小喇叭有关的一些事情。盛滩交警大队迫害他的恶警是李京波、周涛、“六一零”恶首冯迎春等。冯迎春狠狠的打陈建国的耳光。李京波对他拳打脚踢,不让他睡觉。两天后恶人又将他劫持到应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接着又将他劫持到沙洋劳教企图劳教一年未成(体检不合格)。李京波又将他劫持到应城拘留所非法关押。这次他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二零零二年起月,城中派出所恶警两次到他家企图绑架他未成。他被迫流离失所。 詹利平: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新集派出所所长刘强带一帮恶警和湖北双环公司退休办的两个女人,闯进詹利平家企图将她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詹利萍当时不在家。刘强骗她家人说让詹利平到派出所去恢复她的退休工资(她有一年的退休工资,计八千多元,被双环公司退休办非法克扣)。詹利平得知消息后被迫流离失所近两年。恶警还指使她的楼下邻居监视她,让邻居看到她回来就向派出所报告,致使詹利平有家不能归。 张军安: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城中派出所恶警李京波伙同应城市交警大队将他绑架到交警五中队迫害。恶警周涛、“六一零”组织成员十多人,三天不让张军安睡觉,轮流审问、威逼利诱让张军安说出小喇叭之事。局长周尚志以回家为诱饵对他逼供,最后他被恶警周涛上报材料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二月才回家。 李年波:因悬挂讲真相的小喇叭,二零零二年三月被恶警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八十天。 3、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的疯狂大搜捕(十一位被抄家、八位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七时左右,应城市公安局邪党政委吴小垱、吕山华带领公安局国保大队、国安大队、东马坊“六一零”、东马坊派出所、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卫处等单位的三十多个恶人,开着十几辆警车,气势汹汹的扑向东马坊地区法轮功学员的家中。恶警每三人一组,带着开锁匠,不管家中有人无人(因有的大法弟子已被绑架),恶人均命令开锁匠开门,门开不了的就砸或撬门窗,象土匪一样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和绑架法轮功学员。 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熊文德、熊继伟、陈青枝、褚观元、向洪新、张静玉、詹利平、王俊平、黎国平、严三明、褚四春。 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熊文德、杜足英、熊继伟、褚观元、向洪新、张静玉、严三明、褚四春。其中杜足英被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后正念闯出,熊文德在绑架的中途走脱,流离失所近两年。其余六人被绑架到应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回家不久又都遭到非法劳教一年的迫害。 张静玉:七月二日晚上七点左右,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张静玉家,见她不在家就离开了。晚八时左右恶警得知张静玉已下班回家,就疯狂闯到张静玉家。张静玉不开门。恶警调集所有的警力,将她家的防盗门和门旁边的大铁窗破坏,强行闯入她家并非法抄家,将她家中的电脑等私人物品抢走。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被东马坊派出所许自斌等人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十四天后,又被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三天,继而又被劫持到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严三明、褚四春、向洪新三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被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天后又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迫害一年。 熊继伟在八月初躲过几次恶人的非法诱捕后,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被东马坊派出所恶警姚志刚、苏勇等绑架到应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后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迫害一年。 褚观元在远房亲戚家躲过几次恶人的非法诱捕后,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被东马坊派出所恶警褚洪波等人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天,后劫持到沙洋劳教所迫害一年。 王俊平、汪珍荣夫妇:七月二日晚上七点左右,应城市国保大队邪恶大队长聂么山带领约七、八个恶人,拿着摄像机,闯到他们家,翻抄物品,企图抢劫电脑并绑架他们。夫妻俩一直正念抵制迫害。最后恶人非法抢走了大法书和电子书等私人物品。 杜足英和熊文德夫妇:应城市国安大队的左永安带着两个年轻警察(一个是东马坊派出所的)和开锁匠到熊文德家中翻箱倒柜的非法抄家近两个小时,抢走两台VCD和两台小单放机及其他私人物品若干。 陈青枝:湖北双环学校教师。七月二日晚东马坊“六一零”的何忠平带几个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陈青枝家。她当时不在家,恶警们破门而入,将家中的一台电脑及其它物品若干掠走。何忠平打电话叫来湖北双环学校副校长高希斋,让高在搜查清单上签字,随后又让高带着他到陈青枝的办公室非法翻抄,抢走一个单放机、一个日记本、大法经文若干及几十元钱。 詹利平:七月二日晚七点左右,东马坊派出所的周崇武等四个恶警开着警车到法轮功学员詹利平家去非法抄家。她正念抵制迫害。恶人抢走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 黎国平:恶警闯入他家非法抄家,他从二楼跳下走脱。 4、二零零八年奥运前的疯狂非法大搜捕(四人被抄家、一人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七时左右,应城市公安局政委吴小垱和应城市“六一零”指挥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城中派出所、居委会、法轮功学员单位的恶人非法抄家和绑架了应城时城关镇法轮功学员吴振贵、田东林、张军安、陈德生等。 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陈德生家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和其它物品及用具。陈德生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应城市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七十多天。他回家二十多天后,恶人又图谋绑架他未成。他被迫流离失所。 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田东林家中,进门就乱翻乱抄,抢走师父法像和少量光碟。 城中派出所恶警伙同应城市客运公司经理李克谦闯到法轮功学员吴振贵家,见家中没人,就撬开铁门,破门而入,抢走师父法像等。 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张军安家,当时张军安不在家,只有孩子和家人,恶警抢走师父法像和少量光碟。 5、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的迫害案例(五人被绑架、一人走脱) 饶旭明: 应城市公安局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一月,应城市公安局伙同应城市检察院、法院、应城市“六一零”将饶旭明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他冤狱期满时,又被应城市公安局绑架到位于武汉市的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高文霞:应城市东马坊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东马坊“六一零”的何忠平和李贵明、东马坊派出所副所长许自斌非法抄了她位于应城城关的租住房,她当时不在家,恶人绑架未成。第二天,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东马坊派出所副所长许自斌、恶警何志斌、东马坊“六一零”的何忠平和李贵明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恶人逼她丈夫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未成后,就直接将她劫持到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企图对她非法劳教一年半。由于身体原因,劳教所拒收。她又被许自斌、李贵明、黄国英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两个月。 胡淑萍:应城市盐矿大法弟子,胡淑萍二零零八年七月下旬被应城市城中派出所恶警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又被恶人劫持到武汉市女子劳教所。由于身体原因,劳教所拒收。她又被非法关押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两个多月。 操芙蓉:奥运期间,应城市城区大法弟子操芙蓉在讲真相救人时被应城市城关派出所先后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迫害。 方秋萍,应城盐矿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深夜二时多,被应城市公安局、应城盐矿派出所的恶人非法抄了家,恶人抢走几十元钱及一些私人物品。她在恶人抄家之前机智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应城市和云梦县的公安对她下了非法“通缉令”。 6、邪党“六十年大庆”前的非法大抓捕(七人) 中共邪党“六十年大庆”前的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在应城市公安局政委吴小垱的直接带领和指挥下,孝感市国保大队、应城市国保大队长杨群乐、国保恶警何建设、东马坊派出所恶警等数十人非法抄家并绑架了七位应城市东马坊法轮功学员。 彭菊梅:晚八时左右,数十名不法人员乘几辆小轿车,直奔法轮功学员彭菊梅家,家中没人,就叫来开锁匠开了门。恶警闯入她家翻箱倒柜,非法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而正当恶警行凶抢劫时,彭菊梅带着女儿回来了,众恶警把她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吴小垱等人对她非法审讯。彭菊梅正念抵制迫害并对恶警讲真相,在被非法拘禁几个小时后释放回家(彭菊梅的丈夫熊继伟当时正在沙洋劳教所遭迫害)。 晚十时多,五位女法轮功学员(许玉玲、王平、李玉玲、熊伟英、陈青枝)正在东马坊大法弟子张静玉家做客。吴小垱、何建设等五、六个恶警逼迫开锁匠打开了张静玉家的防盗门,闯入张静玉家,翻箱倒柜的非法抄家一个多小时,抢走真相币八百元,电脑一台,还有MP3、MP4、U盘、移动硬盘、博朗电子书、小喇叭、大法经文等私人物品。抄家过程中又来了几辆警车几辆卡车和十几个恶警。六名女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数小时后又被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她们中两人绝食抗议,到第六天时,已生命垂危,而东马坊派出所恶警褚洪波等又将她们转移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第一看守所所长田江涛调来一帮武警威逼强行她们进食。至十月九日,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二十四天后被释放,张静玉则被继续非法关押两月余才被释放。 十、经济迫害综述 据不完全统计,应城法轮功学员累计被勒索现金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九十五元,被克扣工资、奖金、退休金二十五万九千四百三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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