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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被动为主动 排除诉江干扰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

一.真相语音电话讲明了真相

大概是九月一、二日,一个自称是某镇政府叫某某的官员,给俩兄弟同修打电话,态度蛮横,说让同修九月六日(阅兵期间放假)一上班,就必须到镇政府找他,把诉江的事说清楚,如果到时没去,后果自负。俩兄弟把这事说出来和大家商量,他们把那人的电话记下来了,遗憾的是没记住人名。

既然他留下了电话,我们没等到九月六日,马上就用真相电话打给他,很平和的告诉他,诉江是合法的,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干预了司法公正,问他贵姓,是谁让他这样干的?他吓的马上就把电话挂了,再打,他都不敢接了,那我们就通过短信告诉他:他的行为触犯了三月十八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规定》第八条(一)款:暴力为被告说情,及(三)、(四)、(五)款,当事人保留控告你的权利,希望他为自己负责,依法办事。六日上班后,他再没来打扰。

二.大法弟子坦荡平和的讲清了真相

还有一老年同修,派出所几个人去她家询问她诉江的事,她是这样面对的:首先她很坦荡平和,变被动为主角,她反问:你们是以什么身份来过问这件事呀?是谁让你们这样做的呀,你们也把你们的姓名、单位、警号留下来,我好知道是谁来过问此事,我们是向“两高”诉江,“两高”必须依法保护控告人的信息,你们是怎知道谁诉江了?还没等同修说完,他们赶紧就跑掉了。

三.今非昔比 主动讲明真相

从以上两个小例子,告诉我们今非昔比,我们需要掌握有关的法律条款,关键是面对诉江干扰时坦坦荡荡,目地是不要他们再对大法犯罪。真的是,看似很凶恶的表象,一揭出其违法的要害处,凶相马上就烟消云散了。

更重要的是我们也让人大、政协、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领导、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纪检等各级政府官员都从法律上知道诉江合法、法轮功合法,他们不敢放肆,也就制止了迫害。

在去人大时,一位副主任就这样告诉我们:诉江是你们和高检高法的事,和我们无关,还告诉我们如果公安局做的不对,也要道歉,还说现在纪检委有罢免公务员的权利了,谁有问题可以举报他。

我们就充份利用这一点,警告还继续作恶者,使他们收敛恶行。比如,我们把具体的公安、国保及邮局违法扣信、抓大法弟子的事件作为引子,向各部门领导反映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我们当地再没发生骚扰诉江事件,同时各邮局往北京寄信都已畅通。

四.有关法律法规 请参考以下文章

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受法律保护

法轮功学员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点不成熟的体会,与大家交流。

当日前一篇文章: 给印制大法书的同修提个醒
当日后一篇文章: 及时大面积传真相 诉江没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