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我孙女虽然是个女孩,但她的马虎劲真不比男孩差。前年她上四年级的时候,和一个同学不知为了点啥事闹起了矛盾,那个女孩子也不含糊,直接把我孙女的眼镜强摘下用力折断、摔在地上,这可好,两人就大闹起来了,最后孙女大哭着跑回了家。她爸妈都认为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负了,把眼镜都给折断摔碎了,这不是太欺负人吗?不行,得找她老师,找她家长,这口恶气不出不行。 她爸爸打电话找班主任老师,老师气的大发雷霆,班里班外闹的满城风雨,把对方家长叫到学校数落了一顿,对家长说:损坏东西赔偿是理所当然的,快去赔偿眼镜就行了。学校的处理就到此结束。孩子的爷爷领着孙女到眼镜店花了一百块钱,配了一副近视眼镜。 当时,我正出门在外地,七、八天没在家,回来后才听说出了这样的事。我和那个孩子的爷爷经常在一起接孩子,前两年讲真相时我们就认识了,老伴同修也对他讲过真相和劝过三退,他知道我们俩是修大法的。而在我两家出现这样的事是偶然的吗?虽然他赔眼镜只花了一百块钱,不算啥,但是大法弟子的家庭如此处理问题,在他那里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呢?大法弟子在任何地方都得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才能救了人。 又到放学接孩子的时间了。我找到了那孩子的爷爷,当时有很多的同龄老人正凑在一起聊天呢。我说明了找他的用意,并把那一百块钱给了他。这下他可不让了,大声直嚷嚷说:“一百块钱算个啥呢!”我说:“大弟呀,这百块钱是不算啥,对你对我都无所谓,但是你想过没有,它对孩子的心灵能伤害多大吗?在她们幼小心灵深处的记忆是很难忘掉的!现在是上小学,到她们一起走進大学的校园时,这件事她们能忘了吗?我们当长辈的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得为晚辈化解一切不应有的矛盾吗?也得为她们以后的成长之路铺垫团结友好的基础啊,这是我们不可轻视的,是不?” 当时我没有说我是学大法的,但他可说了:“你们这些人我真是服了,知道您是不赚别人便宜的,还把问题看的那么远,那么长,呵!呵!好,我收下了。”我走出很远了,还听他在与那些人说:“炼法轮功的人是不会赚别人便宜的,共产党真是变态,这样的功法还不让人家炼,那些坑蒙拐骗的人都是它眼中的好人……” 这件事处理完后,两个孩子的关系真是大变样,彼此间的友谊比过去好的多了,现在都上六年级了,还亲如姐妹,学习上互相帮助,节假日又是打电话、又是QQ聊天的。后来老师发现,两个学生没为损坏眼镜形成矛盾,反而关系更密切了,感到很奇怪,于是找该同学了解事情因由,该同学告诉老师说:“人家是学大法的,她师父不允许她占别人的便宜。”后来老师很感慨的说:“有(法轮功)信仰的人就是不一样,品质就是高。到啥时候大家都这样就好了,老师也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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