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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法院图谋非法庭审八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据悉,长沙县法院将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在位于回龙的长沙县拘留所(也即长沙县看守所所在地)对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八人都是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下旬被长沙警方从各自家中、工作场所绑架的。

因为证据不足,该案先后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十月二十四日两次被检察院退回长沙县公安局,但来自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国保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构陷,导致八位法轮功学员在经历十个月的超期羁押后,仍面临非法判刑的险恶处境。

莫须有的“F1307专案”

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部门通过非正常手段收集到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人,所谓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的“情报”,由于“插播”一词触动了中共当局最敏感的神经,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将其立为省头号案件,上报国家公安部。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总局遂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对该专案负责。于是,公安系统由上而下地暗中向星城长沙布下罗网。

事实上,MP5作为人们所熟知的电子产品,除了观看视频、听歌、阅读等功能外,根本不具备做“插播”的功用,担心法轮功学员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不过是中共公安人员草木皆兵的误读。其实,自二零一三年年初以来对法轮功学员长达一年多的非法监控,省、市两级国保已完全明了所谓“插播”原本子虚乌有,但在向上级邀功请赏的利益之心驱使下,国保警察还是将黑手伸向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二十九日,在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部署之下,先后抓捕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随后长沙县公安局将他们统一刑拘或批捕,他们家中的打印机、电脑和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被洗劫一空。被统一刑拘的民众和他们的家人,都不知道自己已被秘密跟踪、监视、监听了几个月、一年、和更长时间。
在抓人之后,长沙市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以市局国保支队牵头,包括长沙县、宁乡县,以及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在内的多个公安分局数十人参与的专案组,驻扎长沙县当地,专门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讯,为强加的罪名罗列证据。

可以说,抓谁、拟多大的罪名,把案子办成多大,都是警方事先策划好的,法轮功学员拥有的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虽然是合法的,但是,公安只要以“查抄”的名义搬来,就可以成为他们肆意指控的“证据”。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长沙市公安国保专案组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材料递交到长沙县检察院。至此,部督专案F1307历经一年多的时间告一段落,八位无辜民众就这样被公安罗织罪名推上被告席。而荒唐的是,在由长沙县检察院检察员李东南署名的长县检公诉刑诉 [2014] 543号起诉书中,只字未提F1307专案所针对的核心事实——“MP5”或“插播”。

谁在害怕真相曝光

在八位无辜百姓被非法关押期间,有关执法人员到他们的街坊邻里中走访,人们都说,他(她)是个好人。八个人的遭遇,牵动了许许多多善良人的心。

现年五十一岁的言虹,原系榔梨镇半边街(第三居委会)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言虹一直是榔梨镇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是当地的一位名人。熟悉她的人都说她性格开朗、待人真诚,是个热心肠。在熟人的印象中,她经常热忱的向朋友、邻里介绍法轮功,总是乐呵呵地讲她炼功祛病的亲身体会。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因为当局突然反对法轮功和炼功民众,言虹被强行开除了工作,还被判了六年。二零零七年从湖南省女子监狱放回家时,亲友邻里看到,言虹的身体瘦弱,双眼致残,视力极弱,听到言虹诉说她在监狱的非人遭遇:吊铐、关禁闭、独脚凳、曝晒……。七、八十多岁的老街坊为言虹流泪,说:“你这么好的人, 为什么要受这些苦?”

周德元女士,六十一岁,家住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烟草公司宿舍,她是常德市轴承厂退休职工,退休后与家人定居长沙,是一位在街坊口碑极好的厚道妇女。她早年饱受病痛折磨,于一九九八年有幸修 炼法轮功后,不仅心脏病、胃病、肾病、头痛、严重胆道炎、子宫肌瘤、肛裂等十多种疾病在短短几个月内全部康复,而且急躁、争强的个性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周围市场熟悉周女士的菜贩都知道,这位如邻家阿姨一样和蔼可亲的女士买东西是“最好打讲(音:港)的”(长沙方言,意思是最好说话的),因为她极少还价,也不挑拣,而且说起话来客客气气,很尊重人。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长沙六旬善良妇女周德元被警察绑架》一文中说,“不知长沙市公检法的党国公职人员可曾想过,当你们把这些善良朴实、面目祥和的阿姨、大姐一个个押上法庭,以法律的名义行构陷之实, 用你们罗织的罪名、炮制的“证据”施行“指控”时,你们的行为不仅是在自曝其丑,而且是在践踏法律。善恶的对比,只会让更多的本地民众与国际社会的人士看清真相,辨明是非。至于那些在中共淫威下敢言他人之所不敢言,用自己的巨大付出为这个社会守护正义良知的法轮功学员,所有明白了真相的人们,对于他们,除了佩服,还将是感谢。”

或许,这正是长沙县法院之所以选择在拘留所内的审判庭审理此案的原因——惧怕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惧怕更多的民众到庭旁听支持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更是惧怕中共警察构陷好人的阴谋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

可以预见,一月二十八日的开庭,在中共人员的操控下,不会是一次公平公正的庭审。但长沙县法院避人耳目、欲盖弥彰的行径却已充分证明:在中共警察一手炮制的“3.29案件”中,真正违法犯罪、见不得光的,是谁……

长沙县公安局电话(区号0731):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曾卫国 党委书记、局长 84015001
周立强 党委副书记、政委 84015002
钟迪刚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84015008
常天健 党委委员、副局长 84015007
宋晓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84015009
韩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84015005
罗俊强 党委委员、副政委、纪委书记 84015003
刘娟慧 党委委员、副政委、政工室主任 84015064
周刚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 84015266
吴鑫 党委委员、副局长 84015278
办公室:84015016
政工室:84015015
法制室:84015018
督察大队:84015027
刑侦大队:84015044
经侦大队:84015096
禁毒大队:84015093
交警大队:84010500
治安巡警大队:84015110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84015047
后勤保障室:84015010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科:84015097
长沙县看守所:84657203
长沙县拘留所:8465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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