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我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以后,原来的神经衰弱、高血压、肾炎、鼻炎、关节炎、心脏病、视物模糊、每月一次周期性的高烧感冒等病症不知不觉的就消失了,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那时我们在山上炼功,五十多岁的人每天上山、下山都是一路小跑,走路非常轻松,同事说我变得年轻漂亮了。回想那几年的集体炼功、集体学法的日子真感到非常幸福!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天下午大约五时半,我正在做晚饭,五个便衣、一个穿制服的警察闯入我家,他们到处乱翻,非法抄家,抢走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资料等,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我心里喊师父救我,对他们的要求照相、签字等一律不配合,同时发正念铲除他们背后的邪恶因素。一个六一零警察说:你不说,再判你个三年半。我大声回答:你说了不算!顿时,他的邪劲没了,只听到他有气无力的小声嘟囔了一句:我说了不算?就不再讲什么了。 我就和他们讲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情况。她曾一次绑架陷害登封市和郑州市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勾结检察院、法院将四人非法判刑五年,劫持進新乡女子监狱。恶有恶报,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四十岁的任长霞所乘坐轿车与大货车相撞,车内其他人,包括司机都安然无恙,而坐在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当场撞死。任长霞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当地很多老百姓讲,那是有人找她讨命。其妹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的相信了!” 还和他们讲陈虻策划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罗京等为邪党卖命遭恶报的事实,讲《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的内容。“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劝他们为自己和父母、孩子着想,不要再为江氏集团卖命了。由于师父的保护,当时没有一点怕心。 过了一会,两个六一零警察出去了,我和其他的警察继续讲真相 。他们告诉我:别说了,这里有监控。我说:有监控我也不怕。后来在派出所炼起动功来。过了一段时间,大约半夜十一点钟,六一零的人回来了,我和他们说:我要回家睡觉了。他们到另外办公室打电话,不一会就送我回家了,到家不到十二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