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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简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中共党魁的江泽民出于嫉妒和私欲,操纵中共动用整个国家机器发动了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打压迫害。江泽民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类似于希特勒盖世太保的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可随意调遣任何国家资源和社会资源,从上到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

吉林省桦甸市“六一零”头目杨宝麟自上任以来,紧紧跟随江氏集团,卖命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尤其自二零零九年以来的五年间,在“上头拨经费”,“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三千元”的诱惑下,杨宝林强行调动公安人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强制“转化”写所谓各种“书”的文本材料,威胁法轮功学员不服从就送劳教所、监狱,以此向“上面”邀功请赏,拿中共的“经费”和“奖金”,并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因此一期一期的大办“洗脑班”,攫取经济利益,甚至出现了将普通人绑入“洗脑班”充数的闹剧,不服从他们淫威的就送劳教,或操纵法院非法判刑。国家公器、法律公理,反而成了恶人中饱私囊,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

在这个过程中,恶人用蹲坑、谎言、诱惑、下圈套、绑架、敲诈、勒索、抄家、罚款、开除公职、拘留、劳教、判刑各种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各种各样的酷刑折磨:扇耳光、电棍电击、罚站、吊打、背铐、不给食水、限制如厕,各种手段甚至打破了作为人的文明底线。

据不完全统计,十五年来,桦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6人,非法判刑21人,非法劳教39人,关洗脑班207人次。(部分资料参见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文章《江城血泪 -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十五年综述》

一、被迫害致死的桦甸市法轮功学员

1、桦甸市红石林业局白晶志,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浪子回头,不仅回去上班,而且工作兢兢业业,脏活、累活都抢在前头干;在家里对兄弟姐妹也不象以前了,也知道关心疼爱妻子了。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被二道甸子镇综治办崔广颜伙同当时派出所所长孙义满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桦甸市看守所,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四年五月末在公主岭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57岁。多年来,白晶志八十岁的老母亲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儿子以前不务正业、生活没着落、做坏人时没人管;现在修大法变好了,做好人过正常人的生活,怎么反而被警察抓、不让过好日子呢?

2、公方利一九七四年出生在桦甸市西河子村的一个普通家庭,淳朴善良、吃苦耐劳、乐于助人。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思想境界更加高尚,熟悉他的人都称赞他是一个最好的人。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桦甸市国保大队于晓强伙同八道河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桦甸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多,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 日被迫害致死。公方利的妻子承受不住这残酷的打击,搂着五周岁的孩子泪流满面。当局欲盖弥彰,口口声声称“突发心梗”,属“正常死亡”。

公方利
公方利

3、桦甸市法轮功学员李荣显,修炼法轮功后各种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面色红润。二零零零年十月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一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又因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桦甸市启新派出所的恶警刑讯逼供,其中坐“老虎凳”坐了一天一宿,后来在家人交了二千元保释金的情况下放回家;不到一个月,李荣显再次在家中被抓走,直接送往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多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李荣显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四岁。

4、王秀云,女,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日被桦甸市公安局恶警非法抓捕,遭受刑讯逼供。恶警将她折磨致奄奄一息后,强送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七天后,王秀云死亡,终年四十七岁。之后,桦甸市公安局政保科长遇金基竟叫嚣说:“法轮功就是整轻了,王秀云被迫害致死是正当的,家属也得干瞧着。”

王秀云
王秀云

5、桦甸市红石林业局红石林场卫生所医生邵慧,坚持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吉林市公安局跟踪,当晚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一岁。吉林市恶警为掩盖罪行,没通知家属。邵慧的父母,两年多了一直在苦苦的寻找儿子的下落。沉重的打击,使邵慧的父亲双目几近失明,母亲犯高血压不慎摔倒造成腰椎骨折,行走困难。

邵慧
邵慧

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之火就这样在迫害中熄灭了,他们本来为人善良、家庭和睦、邻里温馨的生活在我们身边。他们的家人,或者幼年丧父,孤苦无助;或者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或者中年丧偶,艰难生活。桦甸市六一零杨宝麟、李相亭、王洪海等人,桦甸市公检法系统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敲诈、恐吓、绑架、非法判刑,监狱拒收仍然强行送,给社会、给老百姓,给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亲人们造成的伤害是无以言表的。人命关天,所有参与作恶的人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否则法理难容,天理难容。

二、部分被非法判刑迫害的桦甸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王小东 王小虎 毛 春 白晶志 薛桂云 夏桂芹 焦 玲 付仁江
宋桂芬 刘淑英 周丽萍 李维华 王 嵩 周玉兰 刘立波 刘 波
彦秀华 朱秀芬 李洪玉 佟淑秀 黄静茹 段良玉 高德芬 王德文
郭志民 班慧娟 于文彦 于翠凡 陈虹宇 王秀云 金玉善 邵 玲
徐贵军 郭志仁

三、部分被非法劳教迫害的桦甸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王国芳 荆继纯 赵海英 袁 丹 马 梅 宫茂强 宋桂芬 贾世敏
胡宗静 唐静明 陈艳艳

四、部分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的桦甸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王国芳 荆继纯 赵海英 宋桂芬 李世萍 贾世敏 彦秀梅 朱秀芬
韩 丽 宫茂强 陈艳艳 郑淑兰 王德华 陆玉香 杨文霞 高德芬
厉 重 于 艳 景志新 朱秀芬 于翠梅 于翠凡 胡宗晶 孟广文
徐彩光 林历敏

宋桂芬被社保扣发退休金已经一年多了,家人去找,社保说是桦甸六一零的命令。王小虎被迫害的不能生活自立,靠七十岁的母亲照顾生活。

五、二零一四年绑架洗脑班案例

1、陈艳艳 九月二十四日受骗被绑架到吉林市沙河子洗脑班,非法拘禁半个月,超市停业,损失很大。当天胜利派出所警察刘路到陈艳艳家超市,说她家办出租公寓的手续要到派出所登记,结果被绑架。陈艳艳回来后,桦甸六一零万丽洁又带很多人到陈家骚扰。陈的丈夫怒斥了他们。万丽洁等人走后,陈的丈夫又给她打电话不接、其丈夫只好给她发短信,警告她:你们不要再来了,你们这是非法的。你们已经造成我们家很大的损失,再来我要起诉你,包赔我家一切损失。

2、宫茂强,一家三口九月二十七日傍晚去祝贺同学喜得贵子,回家时坐三轮车到饭店买菜。开车的恰巧是桦甸六一零的王洪海。王认识宫茂强,宫茂强在饭店订菜时,王洪海通知同伙李相亭来了,说让宫茂强到另一屋聊聊,拖延时间,不一会胜利派出所的警察也来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推倒抱着孩子的宫茂强的妻子,绑走了宫茂强,送到吉林沙河子洗脑班。宫茂强后来趁夜色从洗脑班走脱,沙河子洗脑班不久解体。

3、郑淑兰,十月十三日出门下楼,迎面碰上社区小组长带警察上楼,在楼门口又遇到桦甸六一零王洪海。王洪海问:你是郑淑兰吗?郑淑兰问你是---,对方说:我是王洪海,六一零的。于是抓住她胳膊不放,把郑淑兰绑架到舒兰市洗脑班。

4、桦甸四中教师杨文霞,四中校长给杨文霞打电话要她到学校上班,到校后被桦甸六一零绑架到舒兰市洗脑班十多天,威胁她写东西,否则要绑架她丈夫。后来杨文霞又被转至长春的洗脑班非法拘禁一个多月。杨家人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杨文霞的丈夫都住院了。

5、桦甸六一零到许多法轮功学员的家中骚扰,打电话,派人盯人。街道工作人员都不堪其扰,告诉某法轮功学员:你快离开一段吧,我都受不了了。

桦甸六一零,是桦甸市政府辖下的一个办公室,并非公检法机关人员,没有拘捕人员的执法权。派出所警察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实施的拘捕行为是非法的,要求人配合调查也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洗脑班,即所谓的“学习班”,有什么权力限制人身自由?为强制人去“学习”,装铁栏杆,人在屋内门上锁,随时随地有人看管,这是设私刑,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所有参与的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其实都是犯罪嫌疑人!

法轮功的“真、善、忍”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在中国大陆以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弘传。截至二零一四年五月四日,各界颁发的各类褒奖(包括奖状、奖杯、奖牌、奖旗等)合计一千八百三十二个(包括九九年迫害前中国政府授予的),通过支援的决议案共三百七十五项,支援信函累计一千一百八十封。在各国的法律中,信仰法轮大法都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包括中国大陆的宪法和各项法律!在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颁发认定的十四种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迫害已经整整十五年有余了,整个国家、政府、司法、各行各业、各个民族、各个地区多少亿人被中共江氏集团卷入了这场反人类的迫害,浪费无数的人力和物力,这都是中国老百姓的纳税钱、血汗钱。法轮功学员十五年来为坚守信仰、坚守善良、坚守良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多少人被迫害致死!多少人被非法劳教、判刑!多少个家庭被迫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希望所有的法律界人士,应该把良知作为法律的最高准则,从内心维护法律的公正。也希望有良知的中国人,能够看清中共的谎言,看清法轮功及无数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的真相,当人们能看清这一切,尽早地结束这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跌破人类文明底线的迫害,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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