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今年五十七岁的孙淑杰,原是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森保站站长兼任生产技术科副科长。 孙淑杰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被永红派出所绑架,被超期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已七个多月,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几次送医院抢救,现身体非常消瘦,每天走路打晃,需要人搀扶。 孙淑杰这次被绑架几日内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但双鸭山公检法拒不放人,几天内就将构陷材料送到尖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仅一个月零七天就将案子推到法院要判刑。 家属无奈自己拿钱要求做法鉴,等了四个月,公安局给的结果是:孙淑杰不配合医生法鉴,鉴定不了,不管她有没有精神病都得开庭。 孙淑杰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孙淑杰先后十三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期间她被酷刑折磨导致九次送医院抢救,遭到过老虎凳、电刑、抻刑、吊挂、冻刑等酷刑折磨及药物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
孙淑杰二零零二年在佳木斯劳教所遭到残酷摧残,导致精神失常。二零零四年三月,她的病情严重,劳教所警察王慧丽和殷洪才把她带到佳木斯精神病院。大夫说:“这个人都这样了,怎么才来呀?”劳教所不得已,通知孙淑杰单位的“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接回,单位“610”头目陈邵彬怕担责任,让孙淑杰的家属接回家。孙淑杰被接回家后的第二天就失踪了,后来发生车祸,头撞重伤,被送进双鸭山医院手术治疗。出院后,她精神失常的症状更加严重,又被送进双鸭山矿精神病院治疗。后来她通过学法炼功,身体逐渐恢复正常。 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孙淑杰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永红派出所绑架、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六月十二日,她被送到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抢救,当晚又被强行拉回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看守所六月六日给永红派出所打报告说孙淑杰出现精神失常状态,但“610”、政法委、永红派出所、尖山公安局、市公安局、尖山区检察院、尖山区法院这些部门相互推诿,并且构陷孙淑杰的卷宗于七月十一日由尖山区检察院递交到尖山区法院。 这次被抓不知她遭受怎样的惊吓和迫害,孙淑杰再次出现精神不正常,在看守所她撕衣服、撞墙。她头痛、怕声音,可看守所的管教姚杰却把电视音量放到最大刺激她,还给她戴上了脚镣。两天后看守所怕承担责任,赶紧给各级部门打报告要求放人。 但双鸭山市610赵景涛、尖山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门永峰等人为了给自己捞点功绩,拒不放人,而且在仅仅一个月零七天就将案子推到了法院。原本在派出所就应该放人却推到了法院,如果不确定她的身体状况公安应该主动给做法鉴,却置之不理,视生命为草芥。 孙淑杰家属一直到公检法各个部门不停去要人,他们都互相推诿,眼看到了法院,要非法开庭,家属无奈只好自己拿钱申请做司法鉴定。苦苦等了四个月,连去做司法鉴定的开车费用都让家属自己拿,最后却说:孙淑杰到那不说话,不配合,无法做,她是耍滑头、是装的。没有鉴定成就视为鉴定结果,不可笑吗?有关人员说,省里和市里都批了,我们没办法。如果把省610或政法委的意见当作指令,还要法律干什么?这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机构都是非法的,根本就不应该存在的。 人命关天!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孙淑杰,还其自由!同时正告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周永康这些迫害法轮功的核心人物纷纷落马,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不会逃脱恶报的惩罚,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作恶,加倍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一切损失。 政法委书记: 王凤春 13946696066 18904696066 政法委副书记:蔡纯意 18045699789 610主任: 赵景涛 18904690069 13945797979 办公室:4286610 610副主任: 王晓东 13555150577 办公室 4283610 双鸭山公安局 公安局长: 赵中超 18545256789 18645158889 公安副局长: 高志勇 13846955555 公安副局长: 高友华 13904888828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张玉波 4233054 15331817999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469—4233214 (杜占一办公室) 4233213 4233212 4233054 4233058 尖山分局局长:翟慎利 13904685999 尖山分局国保大队: 门永峰 15804696388 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 尖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树立 13664699557 公诉科:4270569 公诉科科长杨庆谭13351164577 公诉科副科长崔晶13091479888 张春蕾13946656816 朱维新13351162346 钟某13555187777 王英林13555111111 尖山区法院相关电话: 尖山区法院院长: 王占林 13339333007院长室:0469-4288497 副院长室:0469-4285618 刑庭办公室:0469-4284239 执行庭办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立案庭:0469-4272631 审监庭:0469-4284282 办公室:0469-4280458 刑庭副庭长:高志新 13019044496 4284239 永红派出所: 所长韩晓军13946669216(主要责任人) 警长刘庆海13796903999(主要责任人) 副所长刘霄羽13091788770(主要责任人) 警察孙传玉(主要责任人) 副所长王日亮13734503456 副所长高强13304889551(主要责任人) 警察:洪春明18746977567 张树和13304887608 任孝森13091476789 秦琼13115577871 翟继波13684694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