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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原局长赵飞任期四年的罪行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赵飞,男,一九六四年二月生,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其自二零一一年八月起至二零一四年七月担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和“六一零”头目期间,为了捞取政绩,获得向上爬的政治资本,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操控和指挥全市政法委、“六一零”迫害体系,大肆迫害当地无辜法轮功学员,先后在武汉炮制了多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并用洗脑班这个“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由此得到周永康的赏识。

一、二零一一年在周永康亲自督导下炮制两起大冤案

第一起所谓“大案要案”:

二零一一年,湖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和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辛亥革命武昌起义一百周年纪念活动之际,听命于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的指使,秘密成立了“联合行动小组”,先后绑架了夏阳、朱春莲、李国华、韩淑华、冯震、冯云兄弟、张甦、张伟杰、熊炜明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居住在武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挨家挨户的上门骚扰,制造恐怖气氛。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武汉市“六一零”又指使武昌区法院枉法判处张甦六年、张伟杰五年、冯震五年、冯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韩淑华三年、夏阳三年、熊炜明三年缓刑。期间,张甦的父亲悲愤离世,也不让其回家见父亲最后一面。张伟杰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省洗脑班)还被恶人毒打致遍体鳞伤。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起冤案是由中共前政法委头子周永康指使公安部“亲自督办”。司法系统内部人员也曾提及“这个案子是中央有人盯着的”,“中央有人指示把这些分开的案件并案处理,办成一个大案要案”等。

原湖北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吴永文和原武汉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胡绪鹍均是周永康的亲信爪牙,也是前期抓捕行动的坐镇总指挥。为了制造这起大案,胡绪鹍还亲自两次召开听证会,企图效仿重庆薄熙来“黑打”的做法,伪造证据,把张甦和张伟杰等人渲染成所谓的“武汉法轮功组织者”,将此案炮制包装成所谓“大案要案”。二零一一年八月,赵飞接任后更是变本加厉的进行迫害。

第二起所谓“大案要案”:

法轮功学员云萧,原名王学明,四川师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西南师大教育硕士,曾是四川省作协会员,龙泉作协理事,因信仰法轮大法,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诬判三年,二零零零年三月,被龙泉教委开除(大面中学教师),后在武汉富德讲堂工作,开创利笔原生态“物理情”三字作文培训体系,辅导各类学生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赵飞正式走马上任两个月之后,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下,他指挥全市国保警察,倾巢出动,将“富德讲堂”在湖北武汉的总校和在南昌、武昌、汉口、茅店的各分校同时查封,抢走了大量电脑、图书和无数学生及老师的私人物品,学生被勒令回家。网络作家、法轮功学员云萧等数位教师被绑架。云萧病中的老父亲因无法与爱子联系,于当晚忧愤离世。云萧不但未能与父亲见最后一面,连葬礼都不能参加。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云萧被武昌区法院以莫须有的“非法经营”的罪名秘密判刑,关押在湖北省范家台监狱,一年后释放。据悉,这次迫害行动同样是周永康亲自“督办”的,也被定为所谓全国“大案要案”之一。

二、二零一二年大兴文字狱,绑架多位知识精英

二零一二年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在赵飞、徐精华等的统一指挥下,从九月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就开始大规模的绑架法轮功学员,先后非法抓捕了全市数名有写作才能的知识精英。其中包括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后任教武汉理工大学的陈岗;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曾任教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后在广州一大学教学,主编大学教材《商务管理》的赵虎;曾任职于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孝感学院、地方生院、华中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学院的知识精英沈学武;自幼进入湖北省戏曲学校学习,毕业后当兵,后转业到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的崔海女士;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张苇博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汉口支行经济师颜克俭;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硕士生、武汉精伦电子软件工程师张若冰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中共“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落马当天,武汉市“六一零”操控江汉区法院非法开庭,以“有组织的向海外大量投稿”的所谓罪名,作出对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有期徒刑、陈岗三年缓刑的非法判决。

这是继二零一一年两起“大案要案”之后,赵飞操控武汉“六一零”炮制的又一起所谓“大案要案”。

三、办“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湖北省和武汉市“六一零”非法组织就在全市办洗脑班(所谓法制教育学习班)。此“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罪行,还得到中共“六一零”头子罗干、刘京和周永康等的赏识,多次上中共喉舌央视“焦点访谈”,并在全国“六一零”系统大力推广。全国“六一零”和及其帮凶组织、所谓“反邪教协会”,还多次在湖北武汉举行迫害法轮功的秘密会议,并到武汉洗脑班实地参观学习。

二零一一年八月,在赵飞接任武汉市“六一零”头目之后,为了完成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指标,除了将非法判刑、劳教和关押到期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外,每逢中共敏感日,还大肆秘密绑架无辜法轮功学员,继续利用洗脑班这个“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恐吓、欺骗、威逼、利诱和人格侮辱等流氓手段,以及罚站、殴打、野蛮灌食、不让睡觉、吊铐、打毒针、饭中投毒、电棍电等酷刑,进行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并向学员所在单位和社区、以及家属勒索巨额洗脑经费。

不少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被恶人在食物中投毒和打毒针后,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以致死亡。在武汉打工的仙桃籍年轻女学员王玉洁,在省洗脑班被狱医在右肩上强行打了一针不明药物后,开始是身体不舒服,接着腿不能正常走路,并伴随剧烈疼痛。回家后又口吐白沫,剧烈呕吐,全身剧烈疼痛,最后她眼睛失明,耳朵失聪,双手卷曲。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年仅二十四岁的王玉洁在极其痛苦中含冤离世。

全武汉市常年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除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省洗脑班)外,还包括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二零一三年下半年,秘密搬迁到蔡甸区玉笋山殡仪馆旁)、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武昌区杨园洗脑班、青山区北湖洗脑班、汉阳区陶家岭洗脑班和新洲区徐古洗脑班等等。

四、破坏真相资料点,抢劫真相币

从二零一四年四月起,武汉市“六一零”把写有“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和“法轮大法好”等字样的真相币作为迫害重点。如,四月二十五日,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采取黑社会手段,强行撬开两道大门,闯入年逾古稀、被迫害双目失明的老年女大法弟子蔡常珍的家中,抢走蔡常珍老人长期积攒的养老费共计人民币三万五千七百元,包括部分真相币。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在赵飞卸任何喻春祥接任之际,武汉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还搞了一次统一绑架行动,并在当地喉舌媒体上供认,绑架了三十八名法轮功学员,抢劫了现金四十余万元,及各类打印设备、电脑三十四台。

家住汉口江汉北路小南湖公园旁的法轮功学员秦汉梅,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多钟出门上班,被早已在楼下蹲坑的十几名国保便衣劫持,并强行搜身抢走包内钥匙,非法抄家,抢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书籍、约九万元真相币。

五、赵飞任期四年,十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在赵飞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的四年中,武汉市有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晨,被中共迫害致精神失常八年的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中南财经大学校友余毅敏,在痛苦中离世。余毅敏曾五次遭中共当局人员绑架,三度关洗脑班,非法劳教一年,曾经受过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受迫害期间,余毅敏遭单位非法开除,家庭破裂,长期无生活来源,贫病交加。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凌晨四时,武汉硚口区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黄美玲女士,因抢救无效,惨死在武汉市第一医院病房,死时年龄六十三岁。其遗体头部、腋下、大腿内侧、臀部、手腿全是电击后的黑疤,疑被中共警察电击致死。

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晚七时,年仅五十六岁的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刘运朝,在历经七百多个日夜的身心煎熬后,含冤离世。去世前双眼几近失明,不能说话,神智不清,身上多处被关押殴打后的伤痕和残疾,腿上、手上、后背乌紫,起满疱疹。刘运朝曾在范家台监狱被关三年,遭酷刑致命危,并且疑似遭受药物摧残。

武汉市新洲区残疾人徐喜望,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清晨五点左右,被三店街综治办主任程绍安带领三店街综治办及派出所两车人马趁乡邻熟睡未醒,绑架到新洲区刘集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班”)进行迫害。徐喜望被毒打、注射不明药物,当即大小便失禁,并且时常神智不清,回家时连熟人都不认识。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徐喜望在衰弱中离开人世,年仅五十三岁。

汉阳区法轮功学员陈阳春女士,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含冤去世。

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熊慧平曾为法轮功遭受无端迫害一事进京上访,遭非法拘留。在武昌看守所,遭毒打,腰部受伤,打得吐血,昏倒几次,两次送医院抢救,在医院还被套上脚镣手铐,并二次下病危通知单。后又长期遭到社区、街道“六一零”的非法监视及骚扰,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曹靖宇曾遭中共七年冤狱迫害,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出狱后又常遭到当地“六一零”恶人骚扰,身体状况不断恶化,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离世,年仅四十岁。

六、赵飞任期四年,武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在赵飞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的四年中,武汉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武昌法轮功学员李火生因制作真相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同时法轮功学员闵长春因制作真相币设备也被非法秘密判刑。

湖北省汉川市法轮功学员欧阳翠荣(女),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遭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枉判三年零六个月。

武汉市蔡甸区法轮功学员余早荣,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中旬被蔡甸区法院秘密判刑三年。

湖北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退休教师女法轮功学员朱慧敏,于二零一二年十月遭绑架后,遭秘密判刑,被转至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决在武汉市青山区儿子家暂住的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李祥杰、秦秀娟有期徒刑三年。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因在海外大纪元网站博客上发表文章,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和关南派出所二十余名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判缓刑。

武汉市江夏区吴梅、胡冬生、孙足英三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遭江夏区法院非法判刑。

武汉市汉阳区法轮功学员王荣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因发神韵光盘遭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据说“案子”已移交汉阳区法院。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湖北大学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张晓华被武汉市蔡甸区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武汉硚口区法院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王小顺、徐燕萍(许燕平)非法庭审,并诬判他们各三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武汉硚口区法院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杨灵富有期徒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审判大约四名法轮功学员,已知的两位是:武汉硚口区法轮功学员康佑元、武汉东西湖新沟镇棉纺织厂女职工刘珍俐。

……

湖北省和武汉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相关责任人:
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
武汉市市长唐良智
武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610领导小组组长胡曙光
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任强
武汉市“610办公室”副主任陈仕国
武汉市反×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陶德麟
原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胡绪鹍
原武汉市公安局长赵飞
武汉市公安局长喻春祥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徐精华
原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处长刘南华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局)支队长(局长)张光敏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局)政委罗传明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张新华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焦健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蔡恒、吴志国、张宁、袁泉、黄晓喆、刘华、晏士国等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孙天文
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晨
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
武汉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蔡红耘

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
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610”领导小组组长张昌尔
原湖北省委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
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智
湖北省防范办(“610”)主任纪道慧
湖北省防范办(“610”)副主任傅家斌
湖北省反×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杨叔子
湖北省公安厅厅长曾欣
原湖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喻春祥
湖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队长方平安
湖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政委王恒山
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治安(分管省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委周学员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所长周水庆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警察:张亮、张修明、喻春华、龚健、万军、何伟、刘成、江黎丽、胡高伟、刘琼 邓群、彭刚、吴昌爱、别小霞、刘克兵等。
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李静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
湖北省国家安全厅厅长朱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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