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中共迫害法轮功,法官起了很坏的作用,致使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蒙受牢狱之冤。然而恶有恶报,替中共卖命的法官也逃脱不了这宇宙的规律。有些地方法官遭起恶报来还成群结队的。 一、扎堆的恶报 我们指的扎堆遭恶报就是几个人一块儿得到了恶报。 (一)合伙作恶,扎堆遭报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媒体报道,辽宁抚顺清原县法院的十一名法官被调查。该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表面原因看,法院这么多法官出事是因为遭到民众的举报,但实质上,是因为卖力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恶报。 清原县法院至少对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强制枉判五年或五年以上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人,其中被枉判十年或十年以上重刑的有七人。其中法轮功学员徐大为、卢广林、张友金、刘青春、冀龙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县法院对清原镇法轮功学员张金生非法开庭审判。原定的刑期是八年,可是因为张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法官恼羞成怒,说是一个字加判一年,又给加判五年,共冤判十三年。一个字加判一年的判决,这种荒唐到极点的事就发生在清原县法院。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县法院对清原县南口前镇耿家堡村七十一岁的老太太郑洪英非法审判。老人只是因为给人讲真相,就被枉判了四年。当时的庭长喻秀文、办案人员刘俊杰,及“合议庭”成员张永义、王维先、高维等五人,就在这次被调查的十一人之列。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枉判一个法轮功学员,就要参与许多法院的工作人员,所以法官们遭起恶报来,就很可能会被一窝端,或接二连三的。 (二)车胎爆,三个死七个伤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警车在郑尧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车上十人三死七伤。这十个人中八个是法官,死的三个全是法官。车祸原因是警车后轮爆胎,失去方向的警车撞上了护栏,车内坐在最后一排的三个法官被甩出窗外,摔到高速公路护栏另一侧逆行道路上。这时,恰遇驶往郑州方向的两辆车,来不及刹车,撞了过来,其中一辆车撞到一个人,另外一辆车撞到两个人,导致这三人当场死亡。三人被撞出很远,身上多处骨折,断骨外露,惨不忍睹……撞死的三个庭长是:鲁山县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朱新政、让河法庭庭长陈东洋和昭平台副庭长杨东升。其他七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表面看,是车胎爆了,造成了惨案。可是明白就里的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恶报的一种表现形式。鲁山县法院曾至少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东升一人就非法重判了二人。法轮功学员把劝善信送至杨东升家门口。也有人打电话给他和法院的其他人讲真相。可惜的是,这些法官们拒不听劝,态度强硬,声言:“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杨东升还扬言:“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想说服我,没门,让河(乡)那个老头,我兑(判)他十年,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谁也没门。” 杨东升叫嚣“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殊不知他所谓的有用,不过是被中共很好的利用。想让共产党给他撑腰,他哪里知道,共产党最愿意看到的就是它的党徒不信善恶有报,从而能够被它更得心应手的利用。 (三)六庭长一块遭恶报 江西省丰城市法院,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对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诬判四年到十一年不等。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六名庭长、副庭长外出旅游,在山东境内发生追尾事故,其中四个庭长死亡,一个重伤,一个轻伤。 二、成串的恶报 成串的恶报是指同一个地方的法官接二连三的遭恶报。 (一)休夸口,恶报来时难回头 尽管迫害法轮功得恶报的事情被曝光了很多,可是有些法官却不以为然。当恶报真的到他身上时,他哪还有挽回的机会呢?我们看下面的案例: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的政治部主任亢荣东,是主管“思想工作”的,其中就包括对法轮功的迫害。二零零四年左右,亢荣东采取欺骗手段,以开会的名义,协助沈北新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将本单位的一名梁姓法轮功学员绑架进臭名昭著的“张士洗脑班”迫害。后来沈北新区法院发生了一起蹊跷的车祸,一车法官中,明白法轮功真相的法官都平安无恙,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治部主任亢荣东却在车祸中骨折受重伤。 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张文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此前,张文刚刚参与将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孙玉书八年,霍德福六年)。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的法官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曾秘密冤判了五名法轮功学员三年至八年重刑,其中女教师王敏是他以前的同事,竟被他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鄂安福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突发脑出血,被送进医院急救室抢救。经抢救他暂时脱离危险,但却时而昏迷、不省人事;时而清醒,可以与人交流。清醒时,他和一位亲戚唠嗑。亲戚说:我看到了法轮功(学员)送到我家门口的真相资料,说你们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刚在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六到十一年的判决书上签字,自己就得了一种怪病,还没确诊就死了。还有一个叫亢荣东的法官参与迫害法轮功,出了车祸,骨头都撞折了,有这事吗? 鄂安福闻听异常惊恐,出于对报应的恐惧及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他不断的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一位法轮功学员知道了,前去看望鄂安福,当着这位法轮功学员的面,鄂安福讲述了自己十年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过:十年了,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大的亏心事儿!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鄂安福再次休克,抢救无效而死亡。 二零零九年,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张文恶报身亡的信息被明慧网登载后,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柳晔说:张文太冤了。言外之意,我柳晔才是判法轮功的决策者,要报应咋不先报应我?明慧网曝光了法官邹东辉、鄂安福的恶行后,柳晔又说:遭报应邹东辉、鄂安福算个啥,要说我嘛还差不多! 柳晔是沈北区法院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审判委员会是负责案件最后判决的决策机构,也就是说,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中,柳晔是主要决策者,判几年,他的意见起重要作用。从明慧网报道的案例统计,一九九九年以来,沈北区法院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共计十六人。柳晔因迫害法轮功积极,二零零七年曾获所谓“维稳”先进个人的奖励。 柳晔说人家得恶报不算啥,好象人家得恶报都没有他够格,也好象他自己不会得恶报似的。可是恶报什么时候来那能是他说了算的吗?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柳晔与同事外出办案,走着走着,突然就不行了,脑出血死亡,终年五十六岁。看来他这一次是够格得恶报了。 (二)一个接一个地死 二零零九年七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网上曝光了。一位检察官说:“哪止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甘井子区法院、检察院,原来在同一个办公楼内办公,一家一半楼。这几年,法官、检察官得癌症的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得肝癌的最多。而且人死的很奇怪,法院死一个法官,紧接着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法院紧接着就死一个法官。人死的也很有规律。当法院死一名法官后,法院的人就幸灾乐祸的说:“下一个,该检察院死人了。”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的人就说:“下一个,该法院死人了。” 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法院就死一个法官,几乎每言必中。因为每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检察院、法院都同时参与。 (三)恶报有先后,死因皆相同 前面所讲的大都是发生在同一个法院内的法官遭恶报的案例。如果放在同一个地区来看的话,这样的事例那就更多了。例如: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院长李士峰,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因脑出血死亡。鹤岗市兴山区法院院长刘兰祝,也是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四年到海南游玩时突发心肌梗塞死亡。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陶立君,不但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还多次说过仇恨、侮辱法轮大法的话。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在自家五楼窗台擦玻璃时,坠楼身亡。鹤岗市兴安法院法官邵波,多次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邵波连遭恶报:先是一个肾坏死,摘除;接着,另一个肾也患重病,多方医治无效,腹腔感染,每天医药费几千元,在将贪污的公款花的所剩无几后,于二零零八年死亡,死时只有四十四岁。 法轮功学员在承受极其残酷的迫害中,仍然本着善心向迫害过他们的法官讲真相。有许多法官确实迷途知返,不再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样的法官就有可能躲过恶报。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份法官,仍然坚持作恶,不思悔改。这样的人遭到恶报就是必然的了。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那么多的法官遭到恶报,但是因为有相当一部份法官邪恶的本性使然,这种扎堆、成串遭到恶报的事情还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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