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综合报道)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七月,湖北省部分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显加剧,有些恶警罔顾迫害法轮功的元凶面临被全面清算的现实,疯狂绑架、关押、非法庭审、诬判法轮功学员。 半年多来,据明慧网报道所作的不完全统计,仅曝光的绑架案例,共计176人被绑架;至少有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该洗脑班迫害;中共法院对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诬判,其中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遭到骚扰威胁的更多。 2014年1月—7月被绑架人数分布情况 2014年1月—7月参与绑架的机构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市公安局 | 区(县)公安局 | 绑架人数 | 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名单 | 武汉市 | 市辖区 | 10 | 蔡莉莉、周姓、邬姓、钱姓法轮功学员、曾先美、戴菊兰,郭婆婆、潘红霞、吴春建、周尧 | 江岸区 | 12 | 余世芳、朱明珠、夏兰英、邬姓法轮功学员、祝婆婆、秦汉梅、万香荣、徐秀云、曾宪美、张光财、肖舒原、张惠芬 | 江汉区 | 2 | 冯继武、张霞 | 硚口区 | 1 | 毛慧兰 | 汉阳区 | 2 | 肖书维、冯继武 | 武昌区 | 15 | 刘海波、蔡露明、潘美红、付国启、李秋纹、李诗文、赵遵卫、陈国华、王冬萍、喻腊梅、李桃芝、胡艳芳、李海燕、叶久贵、严福香 | 青山区 | 7 | 孙国芳、陈忠义、王霞明、张丽华、陈宝珠、朱春莲、胡玉珍 | 洪山区 | 3 | 朱环梅、肖书维、余世芳 | 东西湖区 | 8 | 刘珍俐、吴小泉、朱太婆、大双、小双,小玉、王用强、王用刚 | 蔡甸区 | 4 | 代翠华、黄永珍、杨全英、杨咏梅 | 江夏区 | 3 | 孙有桂、范英、钱菊香 | 新洲区 | 1 | 喻小霞 | 黄石市 | 黄石港区 | 2 | 祝桂云、肖医生 | 不确定 | 1 | 老王 | 十堰市 | 市辖区 | 1 | 陆秀萍 | 郧县 | 2 | 蒋启祥、乔良玉 | 宜昌市 | 葛洲坝 | 2 | 樊昌华、孙勇 | 襄阳市 | 市辖区 | 5 | 王远宏、江东林、李静和她的母亲和一位湖北保康女法轮功学员 | 枣阳市 | 1 | 赵顺荣 | 不确定 | 1 | 王慧琴 | 荆门市 | 京山县 | 4 | 王华风、胡翠兰、何光英、李金荣 | 孝感市 | 市辖区 | 1 | 杨爱红 | 大悟县 | 1 | 陈松 | 安陆市 | 2 | 王家芬、何正芬 | 汉川市 | 4 | 黄秀娥、王华雄、彭六梅、胡汉娇 | 荆州市 | 市辖区 | 1 | 安丽娟 | 公安县 | 1 | 刘龙平 | 监利县 | 2 | 张洪恩、匡女士 | 石首市 | 6 | 罗杏章、陈中秀、谭显英、张婆、王广元、王和香 | 洪湖市 | 3 | 杨美娇、余兰荣、秦珍 | 黄冈市 | 市辖区 | 1 | 舒丹 | 黄州区 | 8 | 付刚、杜金香、周建香、徐秀兰、宋姓、王桂兰、余婆婆、宋桂芬 | 团风县 | 6 | 何秋华 | 红安县 | 2 | 喻红萍、陈忆莲 | 罗田县 | 2 | 吕仙梅和丈夫 | 蕲春县 | 3 | 胡杰、操敏章、张英 | 黄梅县 | 3 | 袁继如、袁记余、谢金平 | 麻城市 | 11 | 周琴英、张爱菊、李爱凤、胡柳英、张柳英、周芹英、张桂娥、柳英、秦英、爱凤、大毛 | 武穴市 | 7 | 柯贵娥、姜碧玉、徐雪珍、刘医师、胡兰珍、张春香、李华丽 | 咸宁市 | 市辖区 | 3 | 陈建平、徐长虹、刘文忠 | 通城县 | 1 | 魏月秀 | 赤壁市 | 2 | 陈望秋、黄军良 | 不确定 | 3 | 苏晓莲、任惠芳、王能英 | 随州市 | 广水市 | 5 | 陈全龙、尚五、李盛、宋畅、刘红英 | 不确定 | 1 | 何卓君 | 仙桃市 | | 1 | 李金阳 | 被劫持在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 黄冈市7人:黄州城区杜金香、周建香、宋桂芬、武穴市李其国、黄梅县吕华良、蕲春县张英、胡杰(胡启友) ◇ 咸宁市5人:徐长虹、苏小莲、陈建平、任惠芳、王能英 ◇ 黄石市3人:陆秀萍、徐爱银、熊凤莲 ◇ 武汉市2人:王用刚、赵遵卫 ◇ 孝感市2人:大悟县陈松、汉川市王华雄 ◇ 荆州市1人:公安县刘龙平 ◇ 随州市1人:何卓君 非法庭审20人、诬判17人 ◇ 1月6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非法枉判三位大学教师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判六十五岁已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女士五年。被害人依法提出上诉。 ◇ 2月19日, 湖北宜昌市西陵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胡宗智(男)、仇敏(男)、刘再美(女)、刘艳萍(女)、谢厚美(女)非法开庭。 四月中旬,西陵区法院私下非法判五位法轮功学员三-四年。 ◇ 3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胡冬生、吴梅、孙足英、柳金枝非法开庭。江夏区法院非法判吴梅、孙足英、胡冬生三人各五年徒刑,柳金枝三年半。 ◇ 4月4日,武汉硚口区法院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王小顺、徐燕萍(许燕平)庭审,并诬判他们各三年徒刑。徐燕萍依法提出上诉;王小顺家人聘请律师介入上诉时,硚口区法院以所谓超过上诉期为由,拒绝王小顺的上诉。 ◇ 4月11日,武汉硚口区法院非法庭审坚持信仰法轮功的善良人杨灵富,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驳倒一切指控,要求立即无罪释放。然而,硚口区法院不依法维护公正,于十五日宣布判刑四年。杨灵富依法提出上诉。 ◇ 湖北省龙感湖总厂法轮功学员吴丽亚二零一三年讲真相被恶警绑架,现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枉判五年,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送至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 ◇ 湖北法轮功学员戴美霞,二零一二年五月被黄梅县警察伙同江西九江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三月被黄梅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后,戴美霞委托律师上诉到黄冈市中级法院,黄冈中院于八月份驳回原判。黄梅县法院将材料退回到黄梅县检察院,二零一四年三月检察院又重新起诉到法院。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戴美霞的二审非法开庭。 ◇ 2月26日, 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对湖北大学法轮功学员张晓华非法庭审 ◇ 5月29日,十堰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祝春梅。 公检法及政府部门的人员们,希望你们放弃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要被中共给你们的眼前利益迷失了你们的本性。中共气数已尽,等清算江氏流氓集团时,你们就是替罪羊。不止这些,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同样也躲不过天灾人祸的报应。为了自己和家人,清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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