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赵祖荔(女)、王建英(女)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被镇雄县公安局非法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指控在集市上发放神韵光盘、《九评共产党》、《天赐洪福》等法轮功真相资料。 按照现行法律,发放宣传品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畴,修炼法轮功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范畴。但是,镇雄县公安局恶警无视宪法和法律规定,对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构陷。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汪显树(四川泸州人)、赵祖荔(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教师)、王建英在镇雄县大湾镇赶集结束准备返回县城的车上,被大湾派出所恶警绑架。八月五日,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向汪显树的家属发放拘留通知书。 汪显树、赵祖荔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据悉,王建英于次日(八月五日)从镇雄县公安局走脱,之后一直流离失所,镇雄县公安局已经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这是六十岁左右的王建英女士第三次受迫害。王建英女士是镇雄县南广学校退休职工;二零零七年因为修炼法轮功被绑架、非法关押十天;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凌晨被警察张志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秘密枉判一年零六个月。 “办案”人员: 张志忠 13608705639 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主持工作 罗 怀 13408870796 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民警 镇雄县政法委主要责任人: 赵 姗 13578007788 镇雄县政法委书记 刘自昌 13887071096 镇雄县610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镇雄县公安局主要责任人: 何国荣 13908700827 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 吉永昆 13908709246 政委 邓 昆 13608709309 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 陈 彪 13908705223 副局长 王 驰 13887041126 副局长 高兴杰 13708604436 副政委 赵楚聪 13708602289 副政委 吴 雄 副局长 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相关人员: 郑绍海 13887002961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王伦甫 13638840838 国保大队警察 刘 阳 13887091042 国保大队警察 王润莲 13648705368 国保大队警察 王 艳 15925537828 国保大队警察 镇雄县公安局各股室电话:(区号:0870) 国保 3120681 看守所 3123477 办公室 3120351 政工 3120386 法制 3120385 纪委 3123760 后勤 3120263 刑警 3120350 治安 3120353 技侦 3129847 禁毒 3124916 行拘所 3123817 户政中队3123798 内值班室3120356 外值班室3120352 镇雄县公安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 邮编:6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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