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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县610头目赵云松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610办公室主任赵云松,男,1962年生,嵩明县西山村人。

自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当时任610办公室副头目的赵云松就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跟他讲真相劝善,他依然置若罔闻。特别是原610办公室头目杨佳霖2009年退休后,赵云松作成为对嵩明县法轮功的迫害的直接推手和责任人,所有的迫害案例,赵云松都是直接责任人。

据不完全统计,嵩明全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三十多名。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1999年6月10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胁迫全县各大局机关和乡镇更多人参与迫害

赵云松不但自己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更为恶劣的是利用610这一践踏法律的机构,胁迫全县各大局、机关、社区更多人员参与迫害,强制让各单位基层派人长期监视法轮功学员,直到现在还在利用职权执法犯法。

2014年6月,赵云松又到各单位(现已知到过嵩明县投资促进局和水务局),胁迫各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非法窃取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非法滥用职权,要求各单位、村社派人伙同国保警察在全县范围派便衣协警蹲坑,企图加害法轮功学员。

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县城、乡村和偏远山村,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诬陷法轮功,毒害世人。法轮功学员将邪恶标语涂去,写上“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其令人涂掉,重写上邪恶标语煽动仇恨。

2005年底,赵云松紧跟原主任杨佳霖伙同王永福等恶警一起在嵩明县水利局办洗脑班,对水利局的法轮功学员姚树华、毕金梅、邓美芬进行强制洗脑。

2013年7月21日,小街镇邪党副书记刘建敏,想利用举报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邀功请赏,导致嵩明县政法委、公安局、610联合召开迫害法轮功的会议,7月22日以公安局副局长孟加存、610办公室头目赵云松、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国雄为首的非法之徒召集全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及相关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开黑会,把迫害法轮功的黑手延伸至村、社治保主任,在全县范围内,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毒害世人。

带恶警绑架、非法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

2000年1月15日,赵云松带人绑架刘明忠、吴国友、郭伶,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同年,五华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于有明、吴国友、郭伶三人,因郭伶身体残疾,劳教所拒收回家。于有明、吴国友被送禄丰大坪坝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2002年7月23日,参与嵩明公安局、盘龙公安局、官渡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明忠、杨建云、计梅仙、计梅英、于国仙、苏绍巧、吴永巧、杨正兰、郭伶9人。2002年7月24日至25日,嵩明县610、白邑乡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并在嵩明法院判了重刑,其中:

计梅仙,女,40多岁,白邑乡南营村村民,被冤判4年重刑,关云南省女子监狱。
吴永巧,女,30多岁,白邑乡化龙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女子监狱。
余国仙,女,40多岁,白邑乡苏海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女子监狱。
李应启,男,20多岁,白邑乡中所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第一监狱。
刘明中,男,20多岁,白邑乡化龙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第一监狱。
计梅英、苏绍巧、杨正兰被非法枉判3年,缓刑1年。

法轮功学员刘明忠被绑架时,妻子生下孩子才30多天,他家大孩子也才3岁,70多岁的父亲视力不好并有风湿性脚痛,行动不便,有一个哥是精神病人。刘明忠在狱中遭迫害,从三楼坠下,损坏了双臂成为残疾人。2005年7月释放时,当地派出所拒绝去接,八队狱警4人将刘明忠送嵩明县610驻地办理移交手续,县610头目杨佳霖拒收不签字,下班610人员走完,狱警苏飞等人将刘明忠从车上抱下放在县委大院内,开车逃了,对他不管不顾。直到天黑时,刘明忠的亲戚知道后才把他送回老家。

2004年7月25日,法轮功学员顾秀芬(女,40多岁,家住昆明市齿轮厂,嵩明县白邑人),只因为告诉别人要做好人,不要干坏事,要善待法轮大法,就被县610伙同嵩明县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2005年1月被非法抓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5年12月,赵云松参与对十四冶一井司的法轮功学员李建英和唐贵琴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后李建英被非法枉判四年,遭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唐贵琴被非法枉判三年缓刑四年。另一名十四冶的法轮功学员李汝存被送昆明洗脑班迫害。

2006年1月5日,赵云松伙同国保大队李国雄、王勇富等将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毕金梅从办公室绑架至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姚树华被绑架至大坪坝劳教所。

2009年3月14日,嵩明县610操控的国保大队恶警王永福伙同滇源镇派出所恶警又对嵩明白邑化龙村法轮功学员吴国有非法进行抄家并将其绑架,给他戴上了脚镣手铐,非法关在嵩明县看守所进行迫害,随后又被邪恶第二次非法劳教三年。

2009年4 月 1日,赵云松伙同国保大队李国雄等人绑架嵩明县籽种站法轮功学员李世珍(李秀)、嵩明县机械厂职工杨光珍。李世珍被冤判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遭受迫害。

2012年3月4日晚,赵云松伙同国保大队李国雄带领国保恶警胡文彪等将年近七旬法轮功学员张桂芳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大板桥劳教所迫害。

2012年11月30日,法轮功学员姚慧仙向世人免费发送神韵晚会光碟的,被蹲坑的恶警李国雄和杨永健绑架到公安局。赵云松参与非法审讯迫害。

2013年8月23日下午,嵩明县法轮功学员许凤芳和许凤梅姐妹被嵩阳镇西山居委会党总支书记贺炳文及居委会另三名成员恶意构陷,伙同嵩明县政法委、610、国保和杨桥派出所执法犯法,绑架关押姐妹俩在杨桥派出所,8月24日上午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真相小册子等私人物品。

2014年3月2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李汝存在杨林街发真相资料时,被杨林派出所两名便衣跟踪,非法抄家,并对家属施加压力。

害人终害己,善恶必报!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违反中国的法律,也违反国际人权法。在此,正告赵云松,不要在邪恶垂死挣扎的末日还继续犯罪,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10头目李东生、薄熙来、王立军、徐才厚等因迫害法轮功已遭恶报入狱,这些还不足以警醒你吗? 你作为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证无一漏网,你唯一的出路是,立即停止迫害,收集迫害证据,保护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为你自己、妻子女儿留一点希望;否则你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可怕的后果。

610办公室头目:赵云松 (1999年610副主任2009年任主任 ) 0871-67920588 13888249867 1962年生,嵩明县西山村人
聂树兰 13529170100 (管理着嵩明县所有法轮功学员迫害情况档案)
张才 2010年调入610办
赵永清 2014年6月任610副主任

政法委书记:
李正德办公室电话:0871-679190676 13708465472 0871-67915032(宅)
嵩明县嵩阳镇政法委副书记 刘建敏 电话:18908857684
嵩明县公安局副局长 保明仓 办公室电话:0871-67916662电话:18987167599
嵩明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李清峰 办公室电话:0871-67913405 13708416011 18987167523
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王绍华0871-67913405 电话:1898716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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