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北京律师王宇、唐天昊到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高玉琴;北京律师李春富律师、李敦勇律师到第二看守所第三次要求会见当事人关日安、张玉堂(前次看守所拒绝两位律师会见),被看守所所长马国栋拒绝。 驻所检察官不在,律师向监管科科长王某阐明要求正常会见当事人的意见。王某拿出一个材料说:李明先书记(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说关于某些案件对于北京“维权律师”实行“三不”(即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要想会见拿钱来。随后四位律师前往牡丹江市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官田某说:检察院一定要求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依法纠正违法情形。 八月十二日早上八点多,唐天昊、王宇、李春富、李敦勇四位律师到达检察院,检察官田某下发给看守所“要求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看守所按照刑诉法、律师法的规定,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然而律师们到看守所后,看守所依然不让会见当事人。并声称即使有法律规定,也要听上级——牡市公安局的命令。律师们于是前往牡市纪委反映问题,并写了联名举报信。当天下午,唐天昊律师去穆棱市法院,其他三位律师到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牡市公安局反映情况。不料在下午三点多钟,王宇、李春富、李敦勇三位律师竟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非法劫持近七个小时。 律师去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公安局要求会见权 |
此前,六月中旬,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故意不通知家人,对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在此之前,家属问遍了市公安局国保、“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牡丹江市的各个区法院和检察院,中共人员都不告诉家属开庭日期及法院名称和地点。 七月一日上午,关日安的律师抵达牡丹江市,到爱民区法院询问案子进展,爱民区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楠、庭长张颖矢口否认接过关日安、张玉堂的案子,更不承认有开庭的事实,并数次粗暴挂断律师电话。 律师随后到爱民区法院立案登记处查询,立案登记处也声称没有此案。下午,律师赴看守所会见关日安,证实爱民区法院已于半月前在看守所对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王娟是所谓公诉人,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张玉堂和关日安对法院的非法秘密开庭表示强烈抗议。律师得知后指出,这是无法律依据的非法庭审行为。律师又到爱民区检察院询问公诉科王娟,检察院门卫在王娟指使下,谎称公诉科无人,拒绝律师进入。 七月八日下午,关日安的律师会见当事人也被拒绝接见。牡丹江第一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理由是,办案单位不允许。牡丹江公检法以阻挠律师会见的手段,企图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 七月九日,爱民法院对关日安、张玉堂非法判刑,并且拒绝出具判决书,变相剥夺当事人、律师及家属依法辩护和上诉权。 七月十八日,律师及家属将案件成功上诉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爱民区法院于七月二十一日将案件卷宗送到中级法院立案,由刑一庭王英霞法官负责。 八月十一日,律师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中级法院负责本案刑一庭法官王英霞说:自己马上就退休了,不会再接案子了,张玉堂、关日安的案件她已经转给刑二庭的吴德刚副庭长。律师又联系到吴德刚副庭长,吴庭长说自己马上要出差,要律师把相关的手续留下,待他出差回来后再通知律师本案由哪位法官负责,并会通知律师前来阅卷,但截至八月十七日,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并无任何人员与律师联系阅卷事宜。 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明先
牡丹江市政法委: 地址:江南新区率宾路市党政办公中心1区4楼,邮编157022 电话:0453-6996666、6680477、6171978、6282555 书记王育伟13339537666宅0453-6996666、6680477办6171978办6282555 副书记赵珉13836351598(兼牡丹江中级法院副院长兼西安区法院院长) 政法委员: 闫子忠 办6282555、15946356789兼牡丹江市公安局长 李明先 办6171170、13766669377 纪检组: 付升涛 办6171831、13945388533 尹逊声 办6171831、13304537666 调研信访室: 张军 办6171173、13304830886 执法检查室: 陈钧友 办6171175、13945395900 综治办: 李怀宏 办6171168、13904838383 刘成军 办6171172、13504530219 戴喜方 办6171167、13304838455 综合科: 高岩伟 办6171835、13836378484 黄淑杰 办6171834、13945306979 维稳办: 张国生 办6171169、13504537908 朱雪艳 办6171146、13945340508 维稳科: 寇卫东 办6171833、13766600028 牡丹江“610办公室”: 主任关久绵13836378002办6171261宅0453-6412208、0453-6528931 潘颖13069820066办6171270 李高阳13704835782办6171270宅0453-6540808 常务张国生13504537908 李艳平13089881923办6171259 张亚东13555005366办6171749 综合科:朱家滨13766662322办6171748 牡丹江市公安局: 电话:0453-6924236、6930185、6282216、6923158、6927339、6918155、6282413、6282360 局长闫子忠 办0453-6171978、6282555宅6996666、6680477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453-6282523、6282520、8777444、内 勤 6282616 队长杨丹蓓13945309336办0453-6282526、6282633 政委李哲13604831098、6282635, 副支队李学军13945343051 尹航0453-6282637、6282639 彭福明13845344344李岩松、刘君、乔平、马群 牡丹江第一看守所电话:0453—8107371 一 大 队队 长 6282792 二 大 队队 长 6282629 三 大 队队 长 6282795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三条路339号,邮编157000,区号0453 院长张敏 徐志国13359685688办8900288 贾玉敏18645300003办8902999宅6488222 钱 军13945318788办8902988宅6256188 陶志国13945326619办8902666宅6485769 高金鹏18903630008办8902777 董春英13945306208办8902668宅6425333 王昭义13836359991办8900333 孙为群13303636811办8902618 王 菲13304536888办8900688 总值班室:8902715 刑二庭电话:6377068、6377069、6377070、6377071、6377072 庭长王慧杰、副庭长吴德刚 审判员:赵臣、王友清、王志刚、王欢 爱民法院副院长:孙某某 0453-8909499 18946391161 爱民法院副院长(刑):纪某某 0453-8909459 13704838909 爱民法院副院长:付某某 0453-8909599 13766603456 刑庭庭长王玉臣 13946365618爱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颖:13836375966 0453-8909481法官:王楠:13204533269 爱民检察院公诉科 王娟:18645760199 138453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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