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二零一一年,我去台湾旅游,台湾导游告诉我们:“不要接触法轮功,避免麻烦,他们都是拿工资的。”我觉得海外导游讲的话,大陆游客更容易相信,影响面也大,我立刻发正念,找机会向导游讲真相。 一天在海边,我发现游客们都散了,只剩下导游一人了,我快速跑过去,对导游说:“台湾太好了,真是个自由的天空,你们这可以自由的炼法轮功,真有人权(他对我微笑),其实,在大陆,只是政府不让炼,我身边的同事、亲朋好友都知道法轮大法好,是修真、善、忍的,都知道他们人好,愿意保护他们,对政府的造谣没几个人信。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都是用自己的钱做的,象我们,就用自己的工资钱。” 这时,游客往回返,导游象没听够,匆忙问我一句:“你是学法律的吗?”“不是”,我回答。我微笑着向他挥挥手,他也很友好的笑了笑。后来,他看到我给两个看展板的游客讲真相,态度也很友好,再没说过法轮功问题。 从台湾回来,我已经意识到应该向明慧投稿,让更多的人重视对导游讲真相的事,因为懒惰,又从未投过稿,还得找同修帮助发稿等诸多人心、障碍,慢慢淡忘了。 今天看到《全台湾协调一致向导游讲真相》一文,顿感无比惭愧,人心削弱了我对众生负责的正念,把懒惰看成是个人修炼,可以慢慢去的人心,其实已经延误了太多救人的机会。这次我只想摒弃人心,不找任何借口,知错就改,把遇到的问题写出来。 我想这不仅仅是个人修炼问题,我们是一个整体,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只要对证实法有利,对救人有利,都积极主动的参与,就能更好的发挥整体的作用。 希望台湾同修和大陆赴台的同修,大家一起抓住机会,向台湾导游讲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