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三位北京维权律师王宇、李春富、李敦勇,2014年8月12日在牡丹江市公安局要求会见修炼法轮功的当事人的过程中,被警察非法扣留。 2014年8月11日,唐天昊律师与王宇律师向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提交会见高玉琴案件的委托书、律师证、会见专用介绍信,要求会见高玉琴,被所长马国栋拒绝。随后律师去找驻所检察官,但无人上班。监管科科长王某称,驻所检察官星期一在检察院。律师向其阐明要求正常会见当事人的意见。王某拿出一个材料说:李明先书记(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说关于某些案件对于北京“维权律师”实行“三不”(即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 随后俩位律师前往牡丹江市检察院反映情况。不到半小时,代理法轮功学员关日安案件的李春富律师、和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委托的辩护人李敦勇律师也到检察院反映同样的问题。驻所检察官田某出来了解情况,并且说他们一定要求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依法纠正违法情形。让律师们回去等消息。 当日下午,唐天昊律师与王宇律师前往穆棱市检察院提交手续,检察院人员告知高玉琴的案件在上周五已经移送穆棱市法院。而高玉琴的家属上周一直在找公诉科办案人赵金玉询问案件情况,但检察院一直说其不在,避而不见。 随后律师又前往穆棱市法院,然而法院称承办法官、刑庭庭长郝桂菊又是去牡丹江市开会了。律师们去法院对面的邮局邮寄手续,邮局人员告知我们,EMS不管用,法院根本不接收,你们这是白邮。于是律师们准备第二天再来找郝桂菊。并连夜返回牡丹江。 2014年8月12日早上八点四十五分,唐天昊、王宇、李春富、李敦勇等律师到达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田某给律师们看了准备下发给看守所的要求及时纠正违法的通知,据律师们说,里面主要的意思就是按照刑诉法、律师法的规定,保障律师的会见权。所以,律师们以为应该没有问题了,于是打车去看守所,结果看守所根本不让会见当事人。律师们于是前往牡丹江市纪委反映问题,并写了联名举报信。 12日下午,唐天昊律师前去穆棱市法院继续找郝桂菊交手续,其他三位律师去牡丹江市公安局进行交涉。不料在下午两点多钟,王宇、李春富、李敦勇三位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绑架。目前情况不明。 穆棱市检察院:办案人赵金玉13945399032、0453-3122682 穆棱市法院:承办法官、刑庭庭长郝桂菊13836321519、0453-31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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