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山东省茌平县法轮功学员徐公瑞被东阿县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刑四年,被东阿看守所送至山东省监狱继续迫害。 徐公瑞,男,四十四岁,聊城市茌平县杜郎口镇张官屯村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在东阿县高集镇上卖花,与人讲大法真相,遭人恶告,被东阿县高集镇派出所警察张立廷、刘泽波绑架并毒打。后徐公瑞被关押在东阿县顾官屯看守所。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多次去东阿国保要人,国保科长赵勇拒绝与家属会见,与其电话沟通时赵勇态度恶劣,并对家属进行谩骂,阻挠会见。 四月十一日,东阿法院对徐公瑞进行了非法庭审,正义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当庭并未宣布判决结果。开庭当日,早上不到七点,茌平县各乡镇派出所六一零人员及邪党工作人员又来到徐公瑞所居住的村庄,与村支部书记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企图阻止法轮功学员前往旁听,甚至对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也进行了阻拦。在开庭时,只有徐公瑞的姐姐一人可以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却坐满了法院和国保事先安排好的二十多人。 徐公瑞在得知被非法判刑四年后,提起上诉至聊城中院。家人强烈要求律师与法院沟通开庭审理,然而聊城市中院与东阿法院沆瀣一气,不予开庭审理。聊城中院依据东阿法院伪造的所谓证据(伪造查获法轮功宣传品四十余种和用于印刷的复印、打印、扫描一体机一台,自动喷漆罐两箱),非法维持原判。在此需指出,拥有法轮功资料属于个人信仰自由的范畴,本应该受到宪法保护,当局却把这些资料作为所谓“证据”诬陷、判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东阿国保科长赵勇干预之下,在徐公瑞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家人竟然没与他见上一面。在判决后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再次去东阿看守所要求会见徐公瑞时,却被告之徐公瑞已在七月十六日被东阿看守所送至山东省监狱! 徐公瑞现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遭受迫害。 东阿县公安局局长 乌东辉 手 机13906354389 东阿县国保科科长 赵 勇 手 机13963012117 宅电:0635-3285179 东阿县法院主审法官 张学禹 手 机13969509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