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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喊“法轮大法好” 刘作娜女士被开庭构陷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一位合资企业的经理于二零零六年底因为喊“法轮大法好”,在车祸中脱险,当他把事情经过告诉交警后,竟然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底,这位经理再次被绑架,两个月后,他的妻子去派出所要人却无人接待,于是经理的妻子呼喊“法轮大法好”,结果这位善良的女子竟然被中共绑架、开庭。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作娜非法开庭,原定九点四十开,延迟到十点半,家属十多个人带身份证进庭,刘作娜被戴着手铐、脚镣,消瘦很多,非法开庭到十一点多的时候,法官卢明利才让打开手铐,让她坐下。

家属聘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按照他们的惯例宣读他们编造的所谓“证据”,声称刘作娜在派出所大厅喊了“法轮大法好”是利用××破坏了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他们捏造、拼凑的一些所谓“证据”荒唐、可笑,根本就不堪一击,律师都一一做了无罪辩护,律师首先声明:炼法轮功无罪,没有一条法律说炼法轮功有罪,所有这些罪名都是不成立的。

刘作娜也阐述了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犯罪,自己的丈夫金信年无辜被绑架两个多月没有消息,自己去派出所询问却没有人接待,在无人的大厅喊“法轮大法好”,就被野蛮绑架。

最后公诉人说:我建议加重量刑三~五年。辩护人说:如果喊了“法轮大法好”就被判刑三到五年,岂不太荒唐可笑了吗?在老百姓面前怎么说的过去?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法官、公诉人不断打断辩护律师与当事人讲话,他们就是走过场,这场荒唐的所谓“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半小时。他们就是在拿法律开玩笑,真正的在践踏法律,知法犯法。

大连国保、大连湾派出所、甘井子区、中华路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闯进华南大连市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中心,绑架了力诺瑞特太阳能经理、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金信年。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金信年的妻子刘作娜、女儿金凡儿、还有一位李姓法轮功学员,在甘井子区前关派出所要求放人时,被前关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将刘作娜劫持到姚家看守所关押,把李姓法轮功学员和金凡儿劫持到戒毒所关押。

金信年二零零六年开车途中遇严重车祸,因为喊“法轮大法好”而脱险,在交警调查时向警察谈及此事,结果被大连市开发区黄海路派出所绑架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凌晨三点半到四点左右,金信年在大连湾修完船开车往回返,因那天雾大结冰路滑,大约走在大孤山西里一带,在一个九十度转弯 处,由于车子失灵,滑到七、八米深的臭水坑(工业排水坑),水约有一人深,车上坐了四、五个修船工人,掉下之后,当时轮胎就爆了两个,车上的人(连同司机 金信年),全部翻到坑里,有两人受伤,其中一人昏死,十多分钟没见好转,在这危难时刻,金信年想起大法,同工人一起喊“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好”。随着喊声,变形的车门开了,金信年出来后,拽出一个个工友后,发现还有一个没出来,又回去救另一个,当把最后一个救出来时,他自己已经没气了,被几个工友一起抬上来,送进了医院。交警在处理案件时问:你们车变形那么厉害,怎么开的门?金信年就告诉交警“念‘法轮大法好’车门就开了”。

因为此事交警就告发了金信年,开发区黄海路派出所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以结案为由,把船泊公司金信年及几个工友一起绑架到派出所。

大连湾派出所:0411-87600246
所长 潘志庆
中华路派出所:41186508299
所长 刘作臣:13942633450,15541199311
大连市甘井子区610办:41186649757
维稳办 主任 刘智勇:办41186301418
政法委书记 王戈:办41186501232,41186647870,41186647775
副书记 郭红军:办41186749969
区委副书记 刘维木:办41186651635,13700097332(迫害的决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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