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江西金溪县国保阻挠律师会见宁勤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余江县法轮功学员宁勤被警察绑架已经一个多月,绑架方——金溪县国保大队不许律师见宁勤。目前宁勤被非法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她一直绝食抵制迫害。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国保大队大队长付淑华等人,和余江县国保大队警察共九人,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晚七点半左右,闯到余江县法轮功女学员宁勤的住处,绑架了宁勤,以及前去看望其母亲的法轮功学员胡凤香。警察第二天放了近八十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胡凤香,而将宁勤劫持到金溪县关押。

宁勤多次被迫害,其丈夫不堪压力,与宁勤离婚,宁勤与老母亲共同生活。母亲跌断脚后,生活不能自理,事事都靠宁勤,邻里都知道宁勤伺候病中的老母亲。宁勤被绑架,老母亲顿失依靠。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宁勤的律师到金溪县要求见宁勤,得知宁勤已被劫持到抚州市看守所,而抚州市看守所不许律师见宁勤,后来又说要通过金溪县国保大队同意才可。律师与金溪县国保大队联系,国保大队大队长付淑华说让律师七月二十一日到金溪县见面再说。

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宁勤的家人从余江赶到金溪县,和律师一起去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付淑华百般阻挠律师见宁勤。律师严肃指出:“任何执法部门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都是知法违法、执法犯法的行为。” 宁勤的家人也质问金溪县国保大队:宁勤犯了哪一条法律?要求立即释放自被绑架后一直在绝食抗议的宁勤。

在一段时间的交涉后,付淑华等又抬出“涉嫌国家机密”,不允许律师依法会见。律师严正的斥责这种行为荒唐,践踏法律,同时警告付淑华:宁勤绝食已经七天了,一旦有什么生命危险,谁都承担不了责任。

上午十一点左右,律师到金溪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控告金溪县国保大队。

下午两点半左右,律师和宁勤家属一行冒着酷暑赶到了抚州市看守所,看守所方面坚持不让律师会见,还不让家属进入看守所。律师要找驻检办,对方说不在,律师在看守所大厅等了一个多小时。这期间家属背着宁勤的母亲,在外面焦急等待,希望了解一直在绝食中的宁勤的情况。结果看守所一个相关人员都不见。

当日前一篇文章: 13岁男孩:出生即被绑架 五年失去三亲人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上海龚乃芳等面临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