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恶报不期而至 离奇“钓鱼致死”
文/云剑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有一些人,在参与钓鱼的过程中毙命。看似离奇,其实是必然。这些人都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而且不听法轮功学员的慈悲劝善。恶报来临时,可能以各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发生,即使在“钓鱼”这种看起来很悠闲的活动中,也可能恶报不期而至。

沈阳市苏家屯区官立村68中学美术教师张同兴,曾组织学生在诽谤法轮功征签活动中签名,且亲自画漫画攻击谩骂李洪志老师。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在官立村一处废弃鱼塘钓鱼。天忽降大雨,他便在一树下避雨,忽然,五雷轰顶,张同兴应声倒地而亡。死者头部有大洞、后脑流血,前胸、头发焦糊、合抱粗大树劈开三米裂痕、树皮烤焦裸露树身。

黑龙江省友谊县原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任吴相营,二零零七年七月骑摩托车外出钓鱼,在回家的路上被后面一辆疾驶过来的车撞死。吴相营在担任六一零主任期间,不听大法弟子劝告,多次公开诋毁大法,并带领警察抄家,绑架大法弟子。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因为专职迫害法轮功,接连遭恶报,六一零已经成为死亡职位。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房管局副局长章宪云二零零六年九月,在下乡钓鱼回家途中,骑摩托车撞入一大卡车尾部,遭恶报死亡。章宪云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实施株连政策期间,为了个人仕途、名利,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结果遭恶报。

看到这里,有读者说了,你这是“钓鱼死”吗?是和钓鱼活动有关的“车祸死”和“雷击死”。

是这样的。以下例子和钓鱼就有直接关系了。

云南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长姚志敏,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到老街钓鱼,鱼竿阴错阳差的搭在高压线上,被电触死,死时才四十多岁。此前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县公安局长姚志敏带领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抢走了大法书籍,抓捕法轮功学员四人到县公安局、看守所,在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过程中,肆意诬蔑大法,侮辱大法师父。

湖北省武汉市周鹏,一九七零年生,原武汉市硚口分局宝丰派出所副所长,后来调荣华派出所任副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周鹏在钓鱼时,鱼竿触及高压电线,当即被电死,死相很惨。十多年来,周鹏一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

何丹,男,四十多岁,原长沙县看守所副所长,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在钓鱼时触高压被电打死。何丹极端仇视法轮大法,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他非法抓送大法弟子去劳教,被劳教所拒收,他意见很大,大声叫喊道:“难道又把他们放回去……”

江西省德安县公安警察戴璐,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在私人鱼塘钓鱼时,钓鱼线甩到高压电线上,当场身亡。死时四十四岁。戴璐对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充满仇恨,二零零四年在德安县看守所工作期间,戴璐就当着法轮功学员的面说过“把法轮功全部枪毙”的话。

黄冈浠水县洗马镇派出所所长吴细致,男,三十八岁。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六)上午,吴细致在浠水火车站精养鱼池钓鱼,触电身亡。吴细致死心塌地的追随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造成多人被抄家、罚款、关押。浠水县汽车运输公司退休工人刘仲阳被他迫害致死。

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桥,男,四十二岁,曾任应城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日,杨建桥调任为应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不到十天,在去钓鱼中途,他背着鱼竿接听手机电话时,鱼竿碰到电线上,当场触电身亡。杨建桥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的直接指挥参与下,应城市法轮功学员詹炜和宋华平先后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劳教所暴力洗脑、酷刑折磨。

又有读者说了,这个“钓鱼死”有点牵强附会,虽然有钓鱼动作了,可这分明是“电击死”啊,连水还没见呢?

下面的例子就见水了。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政委冯舜亮与三个朋友在长沙县跳马乡茶元村一鱼塘边钓鱼,由于在甩鱼竿时鱼线挂住高压电线,当场遭电击,栽入鱼塘身亡。此前不久,冯舜亮组织召开会议,准备在全市搞一次大规模非法搜查活动,挨家挨户到每个大法弟子家中进行非法搜查。

黄冈浠水县丁斯档镇派出所警察张卫兵,男,大约四十岁。一日在该镇鱼塘钓鱼,中午酒后跌入水中,背部被水中木桩撞破,救起后痛得大哭大叫,送丁斯档医院抢救,当天又转入浠水县人民医院,两天后因脾脏大出血死亡。几年来,张卫兵一直紧跟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曾两次深夜一两点破门闯入该镇姚家岭村法轮功学员马松林家非法抓人、抄家、抢劫,毫无顾忌。

王宏涛,男四十三岁,死前为内蒙古牙克石巴林镇司法助理,在二零零八年十月初的一天去钓鱼,一头栽进河里淹死了。王宏涛长期以来,以追随腐败透顶的恶党为荣,约在二零零五年的十一月份,乘火车在扎兰屯至巴林期间,举报大法弟子,大法弟子被乘警抓走,送到海拉尔铁路公安处迫害,以至被劳教。因此,市司法局在内部还发了一个通报,对其进行表彰。

可能读者又说了,钓鱼、钓鱼,鱼呢?

下面的例子就有鱼了,不仅有鱼,还有些离奇。

湖南省怀化地区洪江市国土局邪党书记陶秀平在二零零八年八月中旬,与一群本地老百姓去打捞被放药毒死的鱼。在回家时,陶秀平走在最后,不时的向溪边望去。他发现一条三斤多的鲤鱼半死不活的在水边游着,桃秀平就赶紧跑回溪里去打捞。看见的老百姓也不与他去争抢,都只看一眼,就都头也不回的走回家了。陶秀平去打捞那条鲤鱼,再也没回来。几天后,人们找到的是陶秀平发臭的死尸。陶秀平于二零零一年在塘湾镇任邪党书记时,曾越级诬蔑法轮功学员,使洪江市六一零绑架法轮功学员五人,其中二人劳教,一个被强行堕胎后,被迫害的流离失所,二人被高额勒索钱财,才放回家。

由于没有见证人,我们无法想象现场发生了什么,一条三斤多的半死不活的鱼会把一个一百多斤的人弄死或同归于尽?

有读者说了,这个虽然有鱼了,是捞鱼,还不是钓鱼。

下面的例子可就是真正的“钓鱼死”了。

据明慧网消息,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汪竞业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在怀化鸭嘴岩乡新湾溪(小水库)浅水区钓鱼,鱼竿被鱼拖走几米(清晰可见范围内)停留不动,只见浮标上下起伏,招诱汪去捞扯鱼竿;汪的一个韩姓同伴见状诡异,劝汪不要鱼竿算了,汪执意要去,捞到鱼竿回走途中便栽倒在水里,反被鱼“钓”到溪里溺亡,年仅四十九岁。汪当时被人抬到岸上时已经不行了,动了动无神的眼睛,等不到120急救就一命呜呼了。偶然乎?必然乎?汪的韩姓同伴不解叹道:怪事了!?

见怪不怪,善恶有报是天理。只是被邪党无神论洗脑的中共人员,不相信做坏事,尤其是迫害走在神路上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不仅要遭上天现世报应的惩罚,还要在地狱中偿还自己的罪恶。

上述和钓鱼有关的死亡是表象,其实质是善恶必报是真实不虚的天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汪竞业追随江氏流氓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违背作为一名法官及审判长必守的职责,抛弃良知道德,不仅不伸张正义,反而诬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达十七人以上。

汪竞业到底是被谁钓走的?是中共邪灵。

远离中共邪灵,退队、退团、退党,三退才能保平安,才能不成为中共邪灵的殉葬品。

写出上面的真实故事,绝不是幸灾乐祸,是为了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悬崖勒马,不要再害人了,须知害人就是害己。只有立即停止作恶,加倍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才能避免恶报的不期而至。时间不多了,珍惜机会吧。

当日前一篇文章: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姚学军多年恶行
当日后一篇文章: 在法轮佛法的感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