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老学员,十七年来,是慈悲伟大的师父改变了我,把一个自私、虚荣的我变成一个大度、宽容的我。每当想到修炼中的故事,就象吃蜜一样甜。 一、多出了的钱 记得修炼不长时间,我给母亲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取存款。当取出钱时,有三千元一捆的,那是本金,还有一些零散的,那是利息,可还有十元一捆的一共一千元,当时我就纳闷,三千元的利息没有一千多元呀,是不是工作人员多给了。那时不象现在,工作人员还用算盘计算,顾客不知道明确的数字,自己又一时算不出来。由于虚荣心和爱面子的心作怪,不敢当面问营业员,怕笑话。心想算了,还是拿回家算算吧。 我家住丈夫单位的家属院,回到院子里正好碰上一位同修大娘,我跟她说了这件事,她说:“要是多给了,你怎么办?”我说:“那就退回去”。她说:“那就对了,我们炼法轮功的就应该这样做。”我没回家,就在大娘家算了算。不错,那些零散的钱是利息,那一千元毫无疑问是多给了。我对大娘说:“快下班了,得赶快给他们送回去,不然他们结帐发现了肯定很着急的。”路过丈夫的工作单位,心想看看丈夫怎么对待这件事,因为他也是个修炼人。他果断的说:“赶快退回去,咱不要这不义之财”。 当我赶到营业所时,那三个工作人员正在结帐。我说取的钱可能错了。他们一脸不快,认为我是来找后帐的。我向他们说多给了“一千元”钱,他们的脸色才好转了些。可是结完了帐他们却说少了“两千元”。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这怎么办?因为我已将钱拿回家。我想,是多给了“一千元”,我问心无愧。 于是我对他们说:“是多了一千元,不是两千元。”他们说再算算看。算完后他们说:“的确是一千元。”我把钱交给他们,他们感激的说:“今天可算是遇到了好人,要不我们三人就得赔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李洪志师父教导我们:“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1]如果我拿了这一千元钱,你们就得从自己腰包里出,这不就给你们造成痛苦了吗。你们不要感激我,要感激就感激我师父,是师父要我这样做的。 我心里很明白,那时我一年的工资才七百元,要不是修炼了法轮大法,我是不会这样做的。在我修炼大法以前,售货员多找钱我绝不吭声,心想他们还不知多赚顾客多少了呢,这不是我拿他们的,是他们自己给的,怕什么。 二、老茧被“压”没了 还有一件神奇事:那天天快黑了,我推着自行车在马路边上走着。 一个脚踏三轮车在马路的另一边走,一个人前边蹬,他的同伴在后边跟着走。这时马路上也没有别人,不知怎的,那个三轮车突然横着走了。走到我跟前,车轱辘正好压着了我的脚趾。那个走着的人对骑车的吼道:“你怎么不看路,怎骑的?”我急忙说:“没事没事,不怪他,他也不是故意的,你们走吧。” 我的脚被车轮压着了,我没感觉到疼痛,后来发现原来脚趾上的那个大老茧却不在了。从那以后,无论穿哪双鞋,那个脚也没再疼过。 象这样的事多了,我发现一个修炼人只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听师父的话,一切都是最好的。 三、婆婆对我好了 修炼以前,由于自己欲望强、嫉妒心强,生活中啥事也没有满足感。我和丈夫都上班,丈夫人见人夸,又有一对既懂事又有出息的儿女,所以在别人眼里我是个该知足的人了。可名利心使我整天愁眉不展,抱怨自己丈夫没本事,抱怨公婆不接济钱财。 我和丈夫结婚前几天就因为钱的事挨了婆婆的骂,结婚后也经常和婆家人闹矛盾。婆婆是个女强人,从不给我面子,被她骂是常有的事。婆婆还经常在丈夫面前说我的不是,致使我和丈夫经常生气、甚至打架。所以一提起婆婆我就气,一生气气就堵到嗓子眼上。我曾和我娘说,等到婆婆年纪大动不了了坐到我炕头上的时候,我一定把她以前怎对待我的的话说给她听。 修炼大法后,我严格用大法要求自己,遇到矛盾一味找自己的原因,把向公婆索取什么的心去掉。 但这期间也有心性的考验。记得那年要入冬了,丈夫提出要给婆婆买炭。一听这话我一下子受不了了,心想婆婆又不缺钱,钱比咱的还多呢。她又没帮过咱,凭什么给呢?越想越气。虽然天天学法,但碰到具体事却不按照法去做。守不住心性,心里痛苦极了。后来,我问自己:“你是要当人还是要当神?”我对自己说:“我要当神。”这时坏物质“唰”一下就没有了。后来我对丈夫说:“你买吧,要买好点的。”丈夫也高兴了。 从那以后,我经常主动给婆婆买好吃的和穿的,婆婆也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对我们全家都好,很关心我。对婆家其他人我也改变了以前的态度。小姑一段时间因修路校车不能把孩子送到家为孩子上学的事发愁,我家住在城里,于是我把孩子接到我家住,帮她接送。孩子吃住都在我家,要在以前我肯定不会这样。 小姑的丈夫住院了,工作又忙,孩子也没人照料,我便主动帮忙去照料。现在婆家人都很赞赏我,也不同程度的了解了大法。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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