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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于建华、杨连珍夫妇遭受的迫害
文/长春法轮功学员杨连珍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按: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建华、杨连珍夫妇于2012年7月1日为躲避警察迫害,从四楼跳下,于建华在医院中突然去世,杨连珍也承受了巨大的身心痛苦。这些都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以下是杨连珍女士的自述。

2012年7月1日,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警察,伙同长春市警察、南岭小街派出所警察等十几人,突然闯入我家踹门,我和丈夫于建华不想让他们绑架,我们急于脱身,被迫无奈就从四楼上跳下来。结果我把腿摔坏了,被送往长春市中日联谊医院;我丈夫的腰部、脚部摔坏了,被送往长春市二道区分院,警察一直跟随。

我丈夫当天晚上先做了脚部手术,第二天做了腰部手术。一直到做完腰部手术,他头脑都非常清醒。但7月3日晚上,丈夫于建华突然去世。后来医院说是药物过敏死亡。

我当时头部流血不止,在抢救室里处于昏迷状态。过了二十天以后,孩子才告诉我他爸爸离世的消息。我听后如同晴天霹雳,心中难过极了。

在那人命关天的时刻,警察又告诉医院,不让给我通过医保报销。因我和丈夫都需要钱治疗,儿子交不上这么多钱,医院就给我停药了。在紧急关头,儿子找了我丈夫的同学,丈夫的同学马上打车到医院,和警察理论,才让我通过医保报销费用。

警察们想到我家里抄家,因打不开门,就把我儿媳妇摁倒在地上,企图抢钥匙。我儿媳妇不给钥匙,他们就把我儿媳妇的包抢走了。经过儿媳强烈交涉,他们才把包给了儿媳妇。

后来他们叫来开锁专业人员,打开了我家的门。在家里无人的情况下,他们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把电脑、打印机、EVD机、MP3、存折、现金、房产证、师父法像、香炉、塑封机、切刀等物品全都抢去了。后来我儿子到银行把存折挂失了,又跑到辽源市公安局把房产证要回来了,但警察抢去的现金和其它物品至今未还。

后来听说在7月1日这一天,警察有预谋的绑架了11位法轮功学员。

由于这场迫害,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丈夫被迫害得离世了,我也承受了很大的身体上的痛苦。孩子们由于警察的恐吓、强盗一样的行径,精神上也受到了刺激,造成心理上的创伤。我和我的丈夫修炼真、善、忍没有错。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罪,苍天有眼,善恶有报。我坚信:终有一天,在这个世上,会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功学员清白,还我们全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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