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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来113位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综合报道)十几年来,中共滥用《刑法》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过程中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讯逼供,阻止真相传播,强押法轮功学员入冤狱。

通过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和平理性的讲真相,人们逐渐明白了:原来中共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辩护。在迫害法轮功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中共各级公检法部门仍替“偷驴”的中共“拔橛子”,或诱骗家属辞退律师,或阻挠律师阅读案卷,或偷偷开庭,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或判刑。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民间途径能够核实到的),自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末,佳木斯地区(包括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富锦市、同江市、汤原县、桦川县、桦南县、抚远县),共有113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总计592.5年。

图1为佳木斯地区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分别是:马学俊、商锡平、栾秀媛、宋丹、刘秀芳、刘延常、刘艳云、卢美荣、邱玉霞、马多、齐双元、桑川、王文义、王英霞、王玉芳、王云飞、王振、王庄、温红军、吴凤、吴志刚、许成华(朝鲜族)、许忠让、杨丽、边凤兰(蒙古族)、蔡桂芳、蔡桂荣、程淑杰、崔胜云、冯秀娟、段宜法、邓林凤、付裕、高玉敏、侯胜江、黄敏、黄邵溥、黄卫中、季颖萍、姜红、李成、李海善(朝鲜族)、李金生、李俊英、李荣堂、李香兰、李少志、李文义、李孝梅、李秀芹、李秀荣、李艳杰、李艳荣、刘丹、李玉霞、刘春晶、刘凤平、刘庆威、刘景艳、刘俊华、孙桂荣、孙立福、孙丽彬、孙兆海、汤宪国、田士武、万树青、王丹、王桂丽、王军、王丽华、王丽新、杨淑珍、杨永平、尹海珠(朝鲜族)、由金英、于云刚、于忠平、袁玉龙、张宝英、张春杰、张秀英、张征远、邹彩荣。
图1:佳木斯地区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分别是:马学俊、商锡平、栾秀媛、宋丹、刘秀芳、刘延常、刘艳云、卢美荣、邱玉霞、马多、齐双元、桑川、王文义、王英霞、王玉芳、王云飞、王振、王庄、温红军、吴凤、吴志刚、许成华(朝鲜族)、许忠让、杨丽、边凤兰(蒙古族)、蔡桂芳、蔡桂荣、程淑杰、崔胜云、冯秀娟、段宜法、邓林凤、付裕、高玉敏、侯胜江、黄敏、黄邵溥、黄卫中、季颖萍、姜红、李成、李海善(朝鲜族)、李金生、李俊英、李荣堂、李香兰、李少志、李文义、李孝梅、李秀芹、李秀荣、李艳杰、李艳荣、刘丹、李玉霞、刘春晶、刘凤平、刘庆威、刘景艳、刘俊华、孙桂荣、孙立福、孙丽彬、孙兆海、汤宪国、田士武、万树青、王丹、王桂丽、王军、王丽华、王丽新、杨淑珍、杨永平、尹海珠(朝鲜族)、由金英、于云刚、于忠平、袁玉龙、张宝英、张春杰、张秀英、张征远、邹彩荣。

113位法轮功学员中,男性48人,占42%;女性65人,占58%。

在佳木斯市所辖的四个区、两个县级市和四个县中均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郊区(含原永红区)被非法判刑人数最多,高达24人;


图2:佳木斯地区市县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分布

被非法判刑的113人中,判刑时年龄最小的才22岁,年龄最大的71岁;被非法判刑时刚刚20几岁的有10人:刘庆威、黄邵溥、马多、刘丹、汤宪国、于忠平、边立辉、王丹、王俊英、李荣红。当时正是在校大学生的刘庆威被非法判刑12年。

刑期一年到二十年不等,十年以上的有13人:黄敏20年,孙兆海19年、宋涛18年、商锡平14年、孙殿山13年、马学俊12年、董林桂12年、刘庆威12年、刘俊华10年、尹海珠10年、张传礼10年、王丽华10年、马春华10年。


图3:佳木斯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布


图4:佳木斯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按年代分布

被非法判刑的113人中,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和社会阶层。

领导干部至少6人:
马学俊——佳木斯铁路分局副处级干部,历任佳木斯铁路分局木电段段长、企管办主任、老干部处副处长
孙立福——佳木斯铁路分局武装部装备处助理工程师
张征远——佳木斯铁路分局通信工程师
陈丽——同江市农业发展银行科长
綦先安——桦川县劳动局
杨丽——佳木斯物资局

大学教师3人:
黄敏——佳木斯大学信息电子技术学院讲师
杨永平——佳木斯大学药学院副教授
孙殿山——东北师范大学

教师6人:马多、刘延常、崔胜云、王丹、鲍丽梅、范淑云

警察3人:商锡平、齐双元、刘俊华

医护人员4人:
桑川——佳木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医师
宋丹——汤原县鹤立镇合江林管局党干校护士
许成华——佳木斯市传染病院护士
刘广友——桦南县闫家医生诊所

银行职员3人:
尹海珠——佳木斯市工商银行
宋涛——佳木斯市人民银行
栾秀媛——工商银行营业部出纳科

艺术人才1人:
李海善——在汤原县文化馆工作,是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及佳木斯市音乐家、文学家协会会员。

本科以上学历的至少4人:
刘庆威——哈尔滨师范大学
刘丹——佳木斯大学
侯胜江——佳木斯大学
张庆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还有很多人在佳木斯职业技能鉴定所、煤机厂、友谊糖厂、啤酒厂、自来水公司、电机厂、汽车公司、石油化工服务公司、第一塑料厂、东风造纸厂、车辆段劳动服务公司、农垦总局商业招待所等等各个单位工作。

目前有21人仍在冤狱中,他们是:

被非法关押地点姓名人数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尹海珠、栾秀媛、李秀芹、姜红、宋丹、李艳荣、李孝梅、张秀英、李淑云、李俊英、刘艳伟11
佳木斯监狱侯胜江、刘广友、李金生3
山东省第一监狱黄敏、宋涛2
佳木斯看守所郑迎春、刘怀斌2
兰州监狱孙兆海1
呼兰监狱商锡平1
桦南县林业局看守所程淑杰1
合计 21

于云刚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孙桂荣、刘艳云和王振三人因在监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回家后离世。董林桂、许成华、万树青三人因在监狱遭受严重迫害,造成身体轻微伤残。邹彩荣、李成、裴志福和程桂林四人原本是残疾人,也被非法判刑。

张传礼和朱文芳夫妇,张宝春和刘艳伟夫妇,李荣堂和李玉霞父女同时被关押在不同的监狱遭迫害;邱玉霞和马多母女,蔡桂芹、蔡桂芳、蔡桂荣三姐妹同时被关押在同一个监狱遭迫害。

被关押期间至少造成十八个家庭被迫离婚,至少有十三人的家人在法轮功学员被关押期间离世而无法相见。多个家庭的孩子失去照顾,其中邓林凤十七岁的儿子听说妈妈被非法判刑,突发急病含冤离世。王云飞妻子正在怀孕时,王云飞就被绑架,冤狱到期回家时孩子已经七岁了……

一位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辩护时,对着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官员这样说:“因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据来维护他们的信仰,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类的普世价值。他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世人都是好事,有功而无过。然而,当法轮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来临,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会有谁、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

当日前一篇文章: 五、六月间北京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当日后一篇文章: 2014年上半年哈尔滨地区迫害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