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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揭露酷刑者杨乃健等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在城阳区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乃健、刘秀贞(杨乃健的母亲)、冯华,整个庭审过程只是走过场,从头到尾都是故意制造冤案的公检法人员在表演,勉强维持了二十多分钟,就草草收场宣判。

法官胡绪庆非法宣判杨乃健刑期六年,冯华四年,刘秀贞刑期三年,便匆忙收场,不敢面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唯恐听到他们亲友的质问。

这是继青岛市李沧区法院七月四日非法判刑崔鲁宁五年半、李浩四年之后的又一次疯狂行恶。

杨乃健、刘秀贞、崔鲁宁、李浩、冯华等法轮功学员因为模拟演示、拍摄中共酷刑而遭绑架,并再次遭到中共酷刑等迫害。目前,杨乃健等人已经提出上诉。

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陆雪琴、李浩、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中共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书,“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象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

捏造罪名,非法庭审走过场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下午二时三十分,非法开庭后,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人员郝栋松、于佩娟,城阳法院法官胡绪庆等人便登台表演,照本宣科地宣读早已经合谋好的起诉书。其中给判刑最重的杨乃健捏造的罪名除了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演示酷刑罪”之外,还捏造杨乃健二零零六年五月被城阳公安局(边防派出所)施以酷刑后“在逃犯”的罪名,同时,无中生有编造证人,捏造罪名,在所谓的“证人”均不到场的情况下心虚地宣判杨乃健六年刑期。

整个庭审过程,公检法司人员只是按照事先预谋的计划在表演,根本不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家属辩护时间,便心虚地闭庭。

宣读刘秀贞(杨乃健的母亲)刑期三年时,刘秀贞当场打断法官的宣读,大声喊:“我不服!”并当场表示要上诉。期间,刘秀贞多次站起理直气壮地指出法官在胡说八道。想想也是,如果一个善良的家庭妇女在自家的院子里洗洗盘碗就被抓被判三年,公理何在?法律何在?杨乃健、冯华也当场表示不服判决,提出要上诉。

青岛市610控制公检法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从开始当局阻止律师接见,到后来不断的更改所谓的“罪名”,再后来又耍流氓拆分“案件”。杨乃健又多次受到了酷刑迫害:棒球棍捣心脏、铁窗吊铐、不让睡觉……一次次被逼供,几度生命垂危。恶警轮番使用暴力,罗织所谓罪名,并威逼他承认。短短几个月,杨乃健整个人瘦了四十多斤,一个原本身心健康、面容红润的年轻棒小伙被折磨得瘦弱不堪,多次昏死,心脏疼痛,呼吸困难,憋气、胸闷,心律不齐,血压一百三十,大量便血、腹痛、腹坠……

第一次对法轮功学员杨乃健、冯华、刘秀贞非法庭审是今年二月二十八日,不敢采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更不敢宣布结果。此次城阳法院对这三人的二次非法庭审,公然藐视践踏法律,践踏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仅违反开庭提前三天通知律师家人的相关规定,还剥夺公民进行辩护和家属辩护的权力。

此前,杨乃健二零零六年五月被酷刑折磨后逃出魔窟,其家人多次将当时酷刑后拍下的照片递交青岛市信访部门、青岛市政府及城阳区检察院,但检察院公诉人公诉科科长郝栋松和检察员于佩娟眼睁睁地看着酷刑照片说瞎话,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矢口否认酷刑的存在。不仅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查,反而对杨乃健非法指控。

流氓耍尽凸显中共邪恶本质

中共从来都把法律当成迫害人的工具,想说谁有罪谁就得有罪,想给谁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其之恶之邪历朝历代少见,世界各国少有!

这次城阳法院耍的手腕还是和第一次开庭一样,故意造成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和律师的时间紧张,并且在开庭前明目张胆地告诉家属:律师来了也没有用,改变不了现实,给谁判多少年都定好了。并说:我们这是奉上头的命令行事,没有办法。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下午二点多,城阳法院突然通知杨乃健和刘秀贞的家属,七月八日下午二点三十分在城阳惜福镇看守所开庭。杨乃健和刘秀贞都聘请了律师为他们辩护,按照相关规定,城阳法院应该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家人和律师。

此前,城阳法院与杨乃健、刘秀贞的律师分别说,第一次对杨乃健、刘秀贞、冯华的开庭不算数,要重新开庭,律师也向他们从新递交了诉状,期间为何突然有变故,不是城阳法院蓄谋已久的阴谋,就是明显受了上面的操控。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曾逼迫律师配合法官“工作”,做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事,不配合就威胁律师。青岛市检察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采用威胁、精神恐吓等手段威逼冯的父亲辞退律师,欺骗其家人。此次庭审中,冯华的家人均没有到场。

据了解,七月二日以来,中共所谓大检察官研讨班在青岛举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山东省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等人均到场,七月四日对崔鲁宁、李浩的非法判决,和这次城阳法院的匆忙决定,据猜测可能都和这有关。不管邪恶表现的怎样疯狂,怎样做最后的垂死挣扎,这一切的表演只不过是让人更加看清了邪党之恶和为其卖命的人的丑陋而已。

听到七月八日的非法庭审结果后,刘秀贞、杨乃健的家人气愤难平,刘秀贞二妹妹刘秀芳当庭质问他们:“杀人放火的你们不去治他们,这些好人你们这样治他们,谁家里都有姐妹兄弟,你们就积点德行点善,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吧!国家610头子李东生都被抓起来了,更何况你们这些为他卖命的小卒子,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法院和公安、国保、610人员不敢面对他们的眼睛,纷纷躲避逃走,杨乃健的爸爸、刘秀贞的丈夫杨友欣则说:“你们这样昧着良心办事,三尺头上有神灵啊!”

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尽管心虚得不敢正眼看待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名字牢牢地定在了历史的耻辱柱和中共灭亡的陪葬榜上。善恶有报是天理,奉劝这些违背天理良知的法官、检察官们:赶快警醒,不再为虎作伥,不再充当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将功补过,洗清自己的罪责。


相关责任人电话:
城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郝栋松:18561326018
于佩娟:13573259866
城阳区法院:胡绪庆 刑庭副庭长 13697664305 0532-87866408
王宁 刑庭庭长 13969612937 0532-87866406
孙晓光 刑庭书记员 13583290123 0532-87866402
田孝民: 院长 办公电话:0532-87868308,0532-87863001 手机:13905327556 家电:0532-85713178
王书记 13806398876,0532-87863002
杜院长 13905422277,0532-87863003
李院长 13853236217,0532-87863005
刘院长 13806398781,05328786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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