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接上文) 三、洗脑班的存在和活动都是非法的: 洗脑班完全是违法的,它触犯的法律如下。 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检察院立案标准》规定,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二)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三)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四)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五)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洗脑班及其上级组织“610办公室”却多次、大批、长期(有的长达一年)非法关押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所有参与洗脑班迫害行动的人员(不管是发号施令者还是被动执行者)都已经严重违法。 四、廊坊洗脑班主要犯罪人员 1、韩志光,男,五十八周岁(属羊),身高约一米七六,廊坊市610办公室主任。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从事该职务至今。表现伪善,实质阴险、狡诈、狠毒,他总是指令手下行恶,他再以伪善充好人迫使学员妥协。他曾在万人大会礼堂做诬蔑法轮功的报告(有录像),他还与其同谋隐瞒两例大法弟子死亡真相(情况不详),没有上报。经他手送进劳教所的、被送往外地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洗脑班里的每一个罪恶都是在他的直接作用下发生的,廊坊及所辖市县610所犯罪恶都与韩志光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韩志光
2、赵丽华:洗脑班副主任。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坐飞机全国各地开会交流迫害法轮功学员经验。其父母均为香河县粮食局退休干部。 3、陈斌:洗脑班教育科长。男,四十多岁。廊坊市码头镇中响口村人。 陈斌
4、李汉松:洗脑班教育科长李汉松,也是具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原籍为天津宁河县人,长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 五、罪恶的洗脑班必须解体 廊坊洗脑班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已经行恶十多年。廊坊各地及市、县许多单位都参与了这个犯罪团伙的非法活动。但是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善恶有报是天理,近年来曾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及各地人员都已纷纷遭恶报,在廊坊这样遭恶报的例子太多了,现仅举几例: 郝庆春,五十五岁,三河市新集镇孟庄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去堕胎遭恶报。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二日(大年初四)骑摩托撞在一辆大货车主机与挂斗的连接处,挂在大货车上被拖走二十米远,脑袋留在头盔里与身体分开,肠子流了一地,全身除两大腿还算比较完好,其余面目皆非、支离破碎,惨不忍睹。他的儿子用铁锨和尼龙袋给收的尸。 刘永宏,三河政法委书记,四十多岁,就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初,突然暴病死亡。 黄义,男,四十多岁,原皇庄镇派出所所长。已上国际互联网法网恢恢恶人榜。曾多次亲自或指使手下绑架、毒打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外衣扒去,只穿内衣内裤,用皮腰带抽打;用麻拧成绳、前端系上疙瘩狠劲抽打;拿大电棍电、用穿着皮鞋的双脚踩法轮功学员脚腕;将法轮功学员铐在镇政府院内电线杆上、汽车尾部横梁等地方,拳打脚踢等等,手段极其残忍。黄义于二零零四年三月患胰腺癌,疼痛难忍,去好多医院,一年花掉十多万元,最后瘦成皮包骨、于二零零六年在痛苦中死去。 刘迎秋,男,三十七八岁,身高一米八左右,原三河市齐心庄镇派出所副所长,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上国际互联网法网恢恢恶人榜。在其任三河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辛宝东夫妇,对商店、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抄家,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刘迎秋力主签发逮捕令,将辛宝东投进看守所进行迫害,九天打断辛宝东八根肋骨、险些丧命;刘迎秋还在大年初三就绑架齐心庄镇法轮功学员姜桂玲,致使其被非法劳教,家人受到极大伤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七点左右,刘迎秋酒后驾车,在白庙高速路口与一辆拉砖大车相撞,刘迎秋当场死亡。法轮功学员本着慈悲善念,曾多次给刘迎秋及其家人讲真相,但他们都拒绝接受。其实早在二零零七年其父刘效文突然暴病,几天内身亡,也是因刘迎秋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受牵连。 法轮功是佛法,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十几年里,法轮功已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上千项褒奖,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 因为中共的假恶斗本性,不仅残酷迫害法轮功,自建政以来连番的政治运动,已迫害死中国八千多万同胞。近年来佛家圣花“婆罗花”的开放及贵州藏字石的出现,都预示着“天灭中共”在即。全世界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三退”大潮(即退党团队组织),已有超过一点六亿人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在不久的将来,中共及其各种黑监狱、洗脑班必将象“纳粹”一样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未来的世人所唾弃,这些犯罪人员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