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五日】今天,我把几年前两次发正念中所经历的事情写出来。以证明发正念时,只要正念足,念力集中,无论针对的目标距离多远,无论什么时间发,其能力都是不可估量的。 一次是二零零七年的一天晚上近十一点,我看《明慧周刊》,看到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记不清楚是黑龙江还是吉林某监狱,将一名十九岁男大法弟子迫害致死。一个十九岁的孩子,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为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而被活活打死。此时刚好十一点,我盘腿立掌,针对此黑窝发正念。突然闪出一念:这么远能起大作用吗?瞬间脑中又涌出几个字:“移念到眼前”[1],知道这一定是师父在鼓励我:只要想做,没有远近之差。 另一次是二零零九年,一次发完午夜十二点正念后,没有睡意,看了一会《明慧周刊》,十二点五十五分,又接着发正念。立掌时出现了一种景象(我是闭着修的):我在向上冲,周围的景物在向下快速移动,师父又在鼓励我发正念。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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