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锦州法轮功学员刘素梅,二零零九遭绑架,被秘密判刑五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六、七个警察清晨砸门绑架刘素梅时,她八岁的小女儿抱住一警察的腿,哀求说:“你们别打我妈,我妈是好人。” 一、绑架抢劫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点多,在原锦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英的亲自指挥策划下,锦州公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的“春雷行动”开始了,锦州市几个辖区的警察同时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有些被非法劳教,有些被非法判刑。锦州市太和区法轮功学员刘素梅是被非法判刑的学员之一。 那天清晨六点刚过,锦州市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戴勇,还有一个殷姓恶警,共六、七个人猛砸刘素梅的家门,门很快被砸开了。当时刘素梅家中只有她和八岁的小女儿。这些人进屋就将刘素梅摁住,戴上了手铐,连衣服、鞋都不让穿。 当时恶警们在刘素梅家大肆抢劫,到处乱翻,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真相资料、《明慧周刊》、三台复印机、一台电脑、一台塑封机、一把切纸刀、一个大订书器等等,还有二百多元钱,都被抢走。殷姓警察抢到钱后,懊丧地说:“妈呀!啥也没有,就二百元钱。”刘素梅问他:“钱太少,你是不是挺失望的?”恶警们先将刘素梅带到太和区法院,将她铐在一个大凳子上,非法提审后,下午两点多,刘素梅被送进锦州市看守所。 刘素梅被带走后,很惦记女儿,她问恶警:“孩子送哪去了?”一警员欺骗她说:“送她姐那去了。”事后刘素梅得知,孩子根本就没被送走,恶警们扬长而去后,只留下一片狼藉和一个孤零零的、被吓得哆哆嗦嗦的孩子。后来是好心的邻居领走了可怜的孩子。 二、枉判入狱 刘素梅被非法关押后,于当年六月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法官梁贺祥诬判五年,开庭时是秘密的,没有通知刘素梅的家人。之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刘素梅被绑架至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 在入监后的强制转化中,刘素梅遭受种种凌辱。恶警让沈阳诈骗犯张薇和大连贪污犯于波负责看管刘素梅。她们给刘素梅念诽谤大法的书,张薇往刘素梅的身上泼水,还往她的脸上吐吐沫;于波经常踢刘素梅,特别是晚上回到监舍后,只要刘素梅一盘腿,于波就踢她。就这样刘素梅被恶警恶犯折磨了一个月。 酷刑演示:暴打 |
下车间强制干活后,刘素梅被包夹和恶犯时时看管着,她们不许任何犯人与法轮功学员说话、包括互相对视、微笑;不许法轮功学员与任何犯人互相传递物品;如果发现法轮功学员互相对视后,恶犯们马上报告给恶警,恶警马上找法轮功学员“谈话”,而“举报”的犯人就会得到加分奖励。恶警恶犯们利用奴役劳动刁难法轮功学员,恶犯们经常谩骂法轮功学员。一监区恶警王端阳和刘莎参与了迫害刘素梅,特别是刘莎,十分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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