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由于看到周围的一些人心和现象,今天和同修交流了“贪天之功”的话题,后来我到明慧搜了一下相关文章,看后感觉真是惭愧和汗颜。 听到、看到的都不是偶然的,那不是单单让我看到别人的东西或只去探讨的,里面也有自己要去進一步认识和修正的。 可以说,这是个很严肃的话题。虽然明慧已经发表了很多这方面的文章,感觉自己和有的同修还没有很清晰的认识到,所以再次把它拿出来,结合自己和同修的现况,借鉴明慧的相关文章進行切磋交流,意在共同提高,不当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我们有必要先重温一下有关《贪天之功》的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经过一番颠沛流离,终于回到晋国当了国君。为了报答有功之臣,他将跟随自己流亡的人列为一等功,给过帮助的为二等功,迎接归来的为三等功。晋侯又贴出诏令:“如果有谁被遗漏了,请自己来报。”有个叫介子推的被遗漏了。介子推曾在晋侯饥不择食时,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给他熬汤喝而保住了晋侯的命。邻居问介子推为何不去请赏。 介子推说:“晋献公有九个儿子,只有主公最贤能。晋国属于主公,这是天意,如果天意不是如此,我们连自己的命都不能保,谁又能成功呢?而有些人却误以为是自己有多大的才能和功劳。” “偷盗别人财产的人叫盗贼。到晋侯那儿居功请赏对我来说就等于贪天之功为己有,是更加可耻的。我怎么能把上天的功劳归为己有呢?所以,我愿意终生编草鞋,也不愿意去请这份功劳。”其后介子推便与母亲隐居绵山之中了。 介子推宁愿编草鞋也不愿贪天之功,其安贫守节固然让人尊敬,但其敬天知命更是难得。 作为修炼人,从大法中我们更应该明白“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 修炼中的一切所得皆从法中来,从师父的无限慈悲中来。正法中大法弟子参与了各种证实大法的项目,做的好时,我们难免有人中的自得、欢喜、显示之心。要知道,这一切都是“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这背后有多少师父的付出与看护我们还无从得知,所以,我们应常怀感激谦逊之心,切莫贪天之功——把师父和法的力量视为己能。 记得还在明慧上看到一篇有关《骄傲》的文章,说在宗教中,骄傲是很大的一项罪过。看时我有些惊异:骄傲是很大的罪过!为什么呢?以前我理解骄傲只不过是人修养方面的事情,在宗教中竟然被视为很大的罪过…… 通过学法和看同修的交流文章,我明白了:人是神造的,人的一切也都是神在把握着。人做事,只有符合了上天神佛的意愿,神佛才给了你能力和智慧,才会在顺天意中助你成功;而如果背离神佛的意愿,神不助你,最终一定就是失败。所以古人有句话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事成是天成,是神佛的智慧与安排;事败是人逆天而行的必然结果。就是说,神叫你成你就成,神不叫你成你就必败。既然人的一切成就都是天意,都是神助天成,那人的骄傲和自夸不就是贪天之功,不就等于无视神佛、把自己摆在神佛之上了吗?神佛造就了人,成就了人,而人竟然揽功为己有,认为是自己的功劳,显示自己,无视神佛的存在,不是大罪又是什么! 在大法修炼中,这种人心的体现就是证实自己,而不是证实大法。 回想自己,有时有意无意的在表现自己为大法和同修做了什么,甚至沾沾自喜,不就是在贪天之功而不自知吗?真的是危险至极呀! 同时还想到一个问题:正法修炼走到现在,仍不能形成整体的障碍和间隔,更多的就是修炼人证实自我的人心和表现,又因为放不下自我从而互相排斥。下面,就把自己的人心和看到的一些具体现象写出来,意在共同交流。比如: 一、积累网上经自己手发表过的文章,(心里暗想这些都是我写的或修改整理过的,我起到了多么主要的作用);或去积攒、记录自己在网上做过的三退名单,(心里暗想是“我”给他们做的三退,这些众生都是“我”救的。); 二、常常跟别人说起自己为大法和同修做了什么事情;什么项目是自己开创的;哪个地区的同修是自己把他们“带起来的”。 三、同修状态好了,提高了,认为是他们总和自己在一起学法、交流的结果;状态不好出事了,是因为“听不進去我的话,不会向内找”;或“那都是和我不太接触的人”; 四、潜意识中,把自己摆在学员之上,总觉得是“我”在指点着他们,“我”让同修爬起来了、“我”让同修提高了等等,比如:“我”让他们知道了学法、背法的重要性;“我”让他们知道了如何向内找,怎么叫实修;甚至言行中都会流露出“这个地区、这些人是我如何如何才怎么样,如果没有我……” 当同修指出问题的时候,又往往会被人心掩盖去解释: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你们不了解情况…… 其实,当一些同修用人心在夸“我”的时候,正是应该警醒、修正彼此不纯的时候,但往往还不自知的飘飘然…… 五、反之,当看到有的同修流露出证实自我的因素时,没有及时意识到并向内找,有时还在附和着也跟别的同修一样去讲。甚至有些同修也会生出人心的崇拜和依赖,认为的确是他(或她)让我们提高的;是他(或她)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个根本的问题;是他(她或)让我们彻底的明白、改变了…… 这些,也都是不在法上的认识和表现,也是变相的默认了“贪天之功”的人心和观念,看到同修的长处去对照自己是对的,但仍要用法来衡量,师父也只是利用同修某一方面的长处,让我们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提高上来而已。 无论任何时候,我们要知道,一切都是师父和法的有序安排,真正起作用的,是师父和法。对方也只是修炼中的人,也有没修好的地方和人心,这种认识和做法也会加大对方的人心,甚至把对方推向危险的边缘。 六、还有一种需要认清的想法:比如当听到同修证实自己时说:“我去了之后,他们全都改变了”,心里会想“怎么会是你改变的?!在这之前,某某同修去了多少次、某某某同修也为他们付出了多少、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和坚定、大家又都在整体加持、发正念等等,就象七张饼的故事一样,也许到你那里就象是第七张饼,借你的最后一份力暂时填饱了肚子而已,怎么成了你一个人的功劳了呢?”…… 以前还没有觉得这种想法有什么不对,现在我明白了:其实,这种思维也是陷在“贪天之功”和“谁是谁非”的观念里没有跳出来。都没有真正的把师父和法摆在第一位。谈什么到底谁的功劳啊?别说六张饼、七张饼,所有的饼,都是师父和法给的,如果不是师父和法,半张饼我们可能都不会有,甚至连生命都得不到根本的保障,还谈什么“谁的功劳和作用呢”?说到底,一切都是师父和大法的威德和功劳,我们做的再好,也仅仅是在同化大法中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发挥了我们应该发挥的作用而已,换句话说:做好了是本份,做不好还是失职哪! 而有时恰恰因为我们的人心不去,困顿不前,给同修和整体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和间隔,给师父也带来很多麻烦,一想到这儿,真是很惭愧,只有抓紧时间实修,想都不敢再去想那“炫耀和自居”的几个字了。 所以,谦卑一些,踏踏实实的做好我们该做的事,警惕、修正这些自夸、骄傲的人心和行为,时时刻刻把师父和法摆在第一位,做到真正的敬师敬法,也是我们修炼人的本份吧。 一点感悟,层次有限,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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