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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洮南市冯淑英多次被劳教、判刑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按:吉林省洮南市法轮功学员冯淑英女士,多次遭受中共人员迫害,曾遭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一年四月再次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入狱,对其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给其家人造成痛苦。

下面是冯淑英女士自述遭迫害的经历:

我叫冯淑英,是吉林省洮南市人。我于一九九九年走入大法修炼,通过学法修炼,我明白了人生真谛是返本归真。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三十多年的癫痫病彻底好了,我非常感谢师父挽救了我的这个家,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使我无病一身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通过造假宣传,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我为了告诉政府法轮功是正确的,法轮功师父是教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没有错,我向世人讲这些真相,遭到了中共邪党及其利用的公检法人员的一次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坐大客车去了吉林省政府,想说明情况,下车已经晚上十点多钟了,我和很多地区来的法轮功学员都坐在省政府的大墙外,等着天亮省政府领导上班,向他们反映情况。可是天亮了,领导上班了也没有人接待我们,也不让我们进院,也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来了许多警察开着十多辆大客车,连喊带骂的把我们一个个的都拽上了车,一车一车的都送到了长春市体育场。我坐车又回到了省政府大门前,第二天早上五点多钟,他们就开着小车开始抓人了,也没有给解决问题,我就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我出于对国家领导人的信任,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中共恶警抓捕,一个小警察走在后边推我,把我关进前门派出所的一个大铁笼子里,里边有三十多个学员。后来陆续的都被当地公安局劫走。洮南市公安局刘金伟和另一个人把我们十个人劫持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平米的小屋,床上地下住的满满的人,当时正赶上“十一”放假,等看守所的人上班后强制我们写保证书,我拒绝写,他们就让家人写好,强制拽着我的手按手印,丈夫把我带回了家。

从那以后,光明派出所片警陈志佳等人经常到我家来,让我向他们保证再不去北京,他们说你要上北京了,上级领导就要扒我们的装。他几乎每天都往我们家打电话,三天两头到我家来,身份证也给没收了。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光明派出所陈志佳晚上五点到我家来了,我正在做饭,丈夫外出没在家,他说:你跟我去派出所一趟,向你了解点事,一会儿就回来。我跟他来到了派出所。所长赵春雷说,法轮功定成某教了,你说不炼了就可以回家了,我说:炼哪,法轮功好啊,我的一身病都好了,三十多年的癫痫病也好了,法轮功教我做好人哪,我现在和丈夫都不打仗了,不生气了,多好啊,能不炼吗?他们看说服不了我,就把我的母亲和弟弟找来了。

我母亲一进门看见了我,把老人吓得“扑通”一下给我跪下了,说:咱们回家。我说:妈,你姑娘没有犯罪,你不要害怕。不一会儿,母亲被吓得犯了心脏病背过气去,弟弟赶忙把救心丸放到母亲嘴里。当时我的小女儿才十岁,站那哭着看警察把我带走了,带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到一个月时让交六千元钱,不交不放人,后来我小叔子给交了六千元钱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讲真相,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恶警把我劫持到富文派出所。当时的国保大队队长刘金伟带人非法搜身抄家,把一本《转法轮》和几张写有法轮大法好的粘贴给拿走了,刘金伟为了非法劳教我,就在劳教决定书上编造在我家搜出大量法轮功书籍和宣传单,非法劳教一年。在看守所第三个月的时候,家人给我办了保外就医。刚回家七天,刘金伟知道后,来到我家,威胁丈夫,强行把我带走,回到看守所又关了两个月,刘金伟和一个女警把我送到长春劳教所迫害,晚上不让睡觉,进行转化,每天参加劳动,非常劳累。

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上午九点多钟,国保大队的张志强、陶勇等十几个人闯进我家,把我绑架到公安局,然后非法抄家,把我二女儿的日记本强行打开,看上面有没有法轮功的内容,有警察要拿笔记本里的一千元钱,丈夫看见了,说那是我女儿的压岁钱,你不能拿。他把钱给了丈夫。他们把孩子的照片光盘,还有墙上贴的小画片都拿走了,当了迫害我的证据,并让我签字。我拒绝所有的签字。下午把我送到白城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第二天,白城市国保大队赵福权和另一人来对我进行非法提审,让我签字我不签,赵说,我把你带到局里去,给你灌辣椒水、芥末,我让你不签。我说你干那坏事,你会遭报的。他喊了一会儿就走了。

这次我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六月份,张志强、陶勇早上六点多钟把我关押到长春劳教所。在送往长春的路上,他们给我戴着手铐。开始上车的时候我给他俩讲真相,讲善恶有报是天理,张志强破口大骂。我就给他们唱大法弟子的歌曲,背《洪吟》,背师父的《论语》,他们就猛劲儿开车,开的飞快,我就开始晕车,不停的吐,我跟他们说让我下车待会儿,见见风会好一点儿。我实在挺不住了,他们也没理我,一直到长春劳教所大门口车才停下,那时我已经全身发麻,两手都抽到一起了。他们让我下车,我已经动不了了,他们就把我从车上拽了下来,我的腿麻的走不了路了,张志强、陶勇认为我是装的,他们两人拽着我的胳膊一直把我拖到劳教所医院,往地上一扔就办手续去了,他俩跟大夫说,没事,她装的,在车上还唱歌呢,还和我们讲法轮功呢。那个大夫给我做了个心电图后,让三大队的队长把我带到三大队监区,把我放在屋里,让两个人转化我,我抵制洗脑,就背法。因为我不转化,队长就派两个人看着我,上厕所、吃饭、洗漱、睡觉都看着,一个月后让我参加劳动,活儿很累,有一个阶段挑大麻籽,我对大麻籽过敏,咳嗽了两个多月,直到咳血,大队长怕我是传染病,强行让我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告诉我。只是每天让两个人强制把我带到医院挂吊针,然后回到挑大麻籽的屋里,躺在几个板凳搭的铺上,让我在上面躺着,不让在寝室休息。后来咳嗽越来越重,后来他们把我带到所外医院检查,花我自己的钱一千多元。后来他们把不转化的学员放在一个屋里睡觉、干活。我们就一起学法、背经文,晚上回寝室传看手抄本《转法轮》,如果被恶警看见就没收。三天两头搜身翻书。有一次我正在背经文,让队长看见了,把经文抢去了,还给我加期十天。因不背监规,又加十天,共加刑二十天。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去发神韵晚会光盘、真相传单,救度世人,在广昌路被绑架。当时正走在路上,一辆警车跟上来,下来三个警察,其中有一个叫程华的,强行让我上车,我不上车,他们就一起上来给我戴上手铐,抬上车。我的胳膊让他们拧的疼了一年多,提裤子都费劲,他们把我送到洮南公安局,把我的手铐在床上,让一个人看着我。随后国保大队的张志强、陶勇带人去我家非法抄家,拿走了讲真相的手机,电脑,彩色复印机、影碟机,还有大法书籍,光盘,优盘。回来又对我进行非法搜身,拿走我家的开门钥匙、手机、还有一百多元钱。下午把我送到洮南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二天,张志强、陶勇非法提审我,让我签字,我说你们绑架了我,我信仰无罪,那电脑、复印机、和影碟机是我女儿照相用的,你不能给我当证据,你应该还给我女儿。后来,我女儿去要,他们说没有了,不知道哪去了。

在洮南看守所非法关押我五个多月,(被非法枉判三年)后来把我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教育监区“转化”,强制让我坐小板凳,不让放坐垫儿,时间长了,屁股就磨破了,钻心的疼,因坐那不让动,内裤就粘到伤口上了,等上厕所时,脱裤时就把皮肤粘下来了。不让换内衣,内裤越来越硬,碰到伤口上,坐在没有垫儿的小凳子上,疼的我心都哆嗦,等屁股坐麻了才能好一点儿。后来他们强行把我的棉衣、棉裤脱掉,让我坐在光板的木头床板上,后来又让我蹲着,从早上五点多钟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让我上床休息。当我蹲不住时,腿疼的受不了时,我就坐在地上,他们几个人连喊带骂的就往起拽我。我腿疼的吃不下饭,全身哆嗦。

蹲到一周时,我的腿疼的站不起来了,他们又强制我坐小凳角,正好硌着尾骨根,我的腰和后背一起疼。两个月没让我洗漱,我的脚趾缝都烂了,一出汗非常疼,他们拿扫厕所的扫帚往我的脸上、脖子上抹,弄得我全身很臭,还拽着我的头发,拿笔记本打我的脸。三个多月下来,我的身体瘦的只剩九十来斤。直到我答应“转化”,他们才让我坐整个凳子,但也不让我坐垫儿,直到强迫我写了转化书才罢休。

这次我被非法关押两年多,对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精神几近崩溃,也给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与迫害,丈夫得了脑血栓病,两个女儿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身心也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今天我写出这些,是为了正告那些参与迫害者: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即使是被迫参与的,也逃不出上天的惩罚。希望你们能悬崖勒马,赶紧将功赎罪,为自己及家人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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