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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法院开庭 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郝香堂,法官是马军骁(女)。北京律师郭海跃为郝香堂做无罪辩护。

郝香堂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仅仅因为要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就被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并被实施坐铁椅子、电击、熬鹰、用螺丝刀刺脚心、用树枝抽脚心等等酷刑折磨、刑讯逼供三十八天。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法院开庭不到十分钟,律师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法官几次询问是否先继续开庭,另外开庭启动这一程序,律师几次回答听从合议庭的安排。合议庭合议之后继续开庭,公诉人问了郝香堂几个问题,但是起诉书上并没有这个公诉人的名字,于是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法官再次宣布休庭,让律师先回北京,什么时候开庭另行通知。

当天在法院的正门侧门及街道两旁布满了警察、便衣和610人员,如临大敌,特别是有便衣拿着照相机肆无忌惮地跟踪拍照。有人直视拍照的便衣,使拍照的便衣自知理亏地把镜头转向,并自找台阶说“玩儿的、玩儿的”。

四十八岁的郝香堂先生,大专文化,沙河市西葛泉人,原沙河市棉纺厂技术员,是厂里公认的好人。因为信仰“真善忍”,郝香堂曾经遭到当局非法拘禁、劳教,一度流离失所,他的妻子也因屡受惊吓被迫与他离婚。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郝香堂乘坐邢台到沙河的101次车到终点站时,被两个便衣警察绑架到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副政委李建农、国保大队长刘东波为首的一帮警察用树枝抽打、挠郝香堂的脚心。第二天,警察继续刑讯逼供,对郝香堂实施电击酷刑,问他住在哪里?经常和谁联系?从谁那里得到资助等?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从七月十四日到十七日,在国保大队办公室,郝香堂的双手双脚被警察铐在铁椅子上两天两夜,沙河市国保大队的副队长侯守红和另外一个沙河市公安局的人,用树枝抽他的脚心、用螺丝刀刺他的脚心。持续了一宿之后,高开区国保大队教导员王焕芳和沙河城刑警中队队长郝庆波用电棍电郝香堂。

七月十七日,警察王焕芳、刘东波把郝香堂带到沙河城刑警队,当天晚上,国保大队长刘东波在逼供的时候,再次对郝香堂使用电击酷刑,郝香堂被迫害的只能趴着,不能躺着。七月十八日晚上十一点多,开发区公安分局一个局长伙同刘东波、王焕芳等几个警察窜到郝香堂的住处进行非法抄家,警察抢劫了三个笔记本电脑、四个打印机、现金三~四千元、真相传单和大法书籍。抄家后警察曾经把郝香堂带到东汪派出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施以“熬鹰”酷刑,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郝香堂睡觉。

郝香堂经历多次酷刑逼供后,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高开区国保大队警察将搜集的所谓证据提交到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妄图以此来构陷郝香堂。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郝香堂的律师到桥东区检察院,要求查阅郝香堂案子的“卷宗”,检察院说该案证据不足,已退回国保大队让其重新侦察。这让那些嚣张惯的警察很是恼火,索性撕下遮羞布,不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不经过桥东区检察院问询、起诉,直接将构陷郝香堂的假材料转到了邢台市桥东区法院妄图立案。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北京律师来到邢台市桥东区法院了解该案的情况,法院说还没有立案,不能“阅卷”。随后律师便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探望郝香堂,得知在非法关押期间,检察院的人从来没问过郝香堂,也没有收到任何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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