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四川省西昌市遭受了三年冤狱的法轮功学员赵军女士,到凉山州中级法院,递交她的申诉书,对三年前的非法判刑的裁定不服,要求撤销西昌市法院和凉山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宣告她无罪。 凉山州中院工作人员再次以“上面有文件,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为由”不接收赵军的申诉书。 赵军女士,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西昌同德建筑公司退休干部,为人正直、善良、忠厚,相处中总能为别人着想,乐于帮助别人。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赵军老父亲七十九岁了,得脑瘀血后落下半身不遂,母亲也七十好几了,耳朵、眼睛都不好,弟弟是双目失明的精神病人,常会精神失控,大吼大闹。一家人全靠赵军照料,而她总是尽心尽力。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赵军在西昌市小庙乡向村民发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 《二零一零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被小庙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杨亚林诬告,小庙乡沈书记等叫来长安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她。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赵军被西昌市法院秘密庭审,庭审根本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去要判决书,法院都不给。二零一一年中秋节前,赵军被非法判刑三年。赵军向凉山州中院提起上诉,凉山州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赵军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赵军的父母代赵军继续向中院再审法庭申诉,中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接赵军的申诉材料,并告诉赵军父母,“上面”有规定,不准受理法轮功案子的申诉。 酷刑演示:吊铐 |
赵军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被关小间、戴手铐、被打等。劫持到四川女子监狱的第一天,赵军被吊起来半个小时,又强行穿束身衣(一种刑具,穿上之后,把身体捆绑得很紧,气都喘不过来)半小时。 酷刑演示:毒打 |
为了逼赵军写“三书”,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早上七点钟,三天三夜只允许赵军睡了两个小时。不仅不让睡觉,警察还安排“帮教”、“包夹”用扫把打赵军脸;用手使劲掐其喉部,一边掐还一边说:“掐死你”;几个人轮流对赵军拳打脚踢;用手使劲打脑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那天晚上,她们折磨赵军以后,用凉水从赵军头上淋下来,全部衣服被淋透了,赵军穿着淋湿的衣服站着,不许睡觉,还必须站军姿。因为衣裤全淋湿了,赵军身体的热气往出冒,在外衣上形成一串串的水珠。站在、坐在赵军旁边的包夹们是穿着棉衣的。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一日下午,赵军已经被折磨得快站不住了,包夹见状却说:“你如果还不肯写‘三书’,后面还有更可怕的事等着你,明天元月一日是放假,赵军们有时间收拾你。”赵军仍不写,几个女犯强行把赵军的衣服全部扒光,侮辱赵军、折磨赵军。折磨完了,她们睡觉去了,又另派几个人逼赵军站军姿,不许睡觉。 直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早上六点半钟,赵军实在承受不住了,靠在了墙上,一个包夹从床上跳下来就喊:“赵军炼功了”,这时赵军脑袋也不清醒了。此时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帮教”叫赵军照着她写的“三书”抄一遍,就让赵军睡觉,赵军在不清醒和无可奈何之下,抄写了“三书”。 第二天,赵军告诉她们,“三书”是强迫的,完全不是她的意愿。后来,赵军在监狱写了严正声明,表明“三书”作废。因为赵军不“转化”,监狱天天派人给赵军洗脑,天天写“作业”。因为赵军说了法轮大法是正的,写了“四。二五”的真实情况,写了天安门自焚是假的,被多次罚站,不许睡觉。在监狱被骂是司空见惯。 赵军尽管遭遇了这些,但没恨过她们,尽量善待她们,尽量不触动她们负面的东西,以免她们将来遭更大恶报。赵军出狱的前几天,一个帮教对赵军说:“×××(打赵军最凶的那个包夹)说,她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法轮功,她以后不做这事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法轮功,她认为法轮功好。”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赵军非法刑期满,回到家里。面对非法判刑和虐待,赵军再次向凉山州中级法院申诉,却又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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