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自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71岁的陈继忠五次被绑架,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和六年,两次都非法关押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至今仍然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遭迫害。 妹妹陈继环(60岁)腿残疾,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劳教、关押在臭名昭著的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三年;二零一零年又被依兰法院冤判四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末才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经不住丈夫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陈继忠的妻子被吓得精神崩溃了,经常犯癫痫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觉。没有丈夫的照顾,陈妻曾经晕倒在在炉子上、油锅里、厕所中,胳膊、腿多处烫伤,身上到处是摔伤。有一次她正蹲在锅台门口(灶坑门口)填柴烧火做饭,突然病发四肢挺直没有知觉,柴火从灶坑里烧到外面,都烧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裤子上她全然不知,幸亏这时外甥来看望,扑灭她腿上的火,才免于被烧死,但腿肚子留下一个深深的疤痕……二零一二年的冬天陈妻被冻死在稻田。 陈继忠一生忠厚老实,待人和气,在41岁那年才结婚,没孩子。在中共搞文化大革命的初期,陈继忠父母相继去世,撇下儿女四人无依无靠。作为大哥的陈继忠就像父母一样,照顾着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担起养家糊口的重担,维持一家四口人的生活。陈妻患癫痫病、哮喘病、耳聋、头疼、常年吃药,生活过的十分艰辛。 陈继忠家 |
一九九六年陈继忠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又能劳动,生活状况好了很多;陈妻也受益良多,身体也健康了;夫妻俩沐浴在佛光之中。妹妹陈继环腿有残疾,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陈继忠第一次被枉判五年、妹妹被非法劳教三年 陈继忠与大弟弟68岁、妹妹陈继环,住黑龙江省依兰县道台桥镇永庆(原来叫永和)村;二弟弟居住在内蒙古大杨树。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打压法轮功以来,陈继忠与妹妹陈继环多次遭受迫害。 道台桥镇派出所
依兰县道台桥镇派出所所长王旭东,男,40多岁,此人利欲熏心,为了邀功请赏,积极参与迫害当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这些年来,他曾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抄家。二零零一年,王旭东参与对陈继忠绑架三次,陈继忠被依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60天,非法罚款五千多元。同时,他还将陈继环绑架拘留、非法劳教三年,陈继环在万家劳教所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陈继忠第四次被绑架,依兰县法院偷偷冤判五年,后又偷偷的没通知家属送到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迫害,家人不知去向,陈继忠一度下落不明。后来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明慧网大陆综合消息报道中得知陈继忠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家属才找到陈继忠的下落。 中共酷刑示意图:“飞” |
二零零四年春天,佳木斯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又一轮迫害,利用各种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其中三监区四分监区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长时间罚站、弯腰“大飞”、电棍电击等等酷刑迫害陈继忠等人,身边有两个犯人作包夹,不准互相说话,不准下楼买日用品、不准通信、打电话、会见亲人等。当时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分监区区长胡文斌、教育中队长刘鸿鹏、及一个姓曹的指导员。他们轮番对六十多岁的老人陈继忠进行毫无人性的残害,用卑鄙恶劣的手段毒打老人,直到打的陈继忠大便都拉在裤子里才罢休。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在这期间,恶警王旭东还召开各村屯会议,强迫其所辖村屯的村民出卖良知、举报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参与对善良好人的迫害,从而害人害己! 兄妹再次被绑架,村民自发到公安局要求释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道台桥镇小太平村不明真相的村民恶意举报陈氏兄妹发真相资料,道台桥派出所长王旭东、姜俊等人再次将陈继忠与妹妹陈继环绑架。第二日,王旭东又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郭庆吉、宋宇哲等恶警非法抄了陈氏兄妹的家。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陈妻拖着带病的身体在亲朋的陪同下去依兰检察院要人,要求办案人帮帮忙,放陈继忠回家,给他老两口一个活路。没想到在办案人公诉科科长宁岩(女)的冷言冷语刺激下使老人当场又抽了过去。检察院不但不维护正义为百姓做主,还迫不及待的将陈氏兄妹的案卷,在当天下午送到依兰法院,根本不管陈妻的死活。 陈妻于2月8日去依兰县政法委要人。身体虚弱多病的她刚走到楼上就晕了过去,政法委的官员们见状借开会之由纷纷躲开,老人又一次失望。之后老人又来到依兰县法院要人,范清禄庭长却说:人是公安局抓的,公安局说放就放。之后,家属多次找到依兰县公安局要求放人。国保大队的警察欺骗她们说:回去等着吧,我们说了不算,报市局去审批了。陈妻和亲属到公安局要人时,被毫无人性的恶警吓得倒在地上抽搐不止、口吐白沫……。公检法部门之间的不负责任互相推诿,不把贫民百姓的生死放在眼里,令让老人心灰意冷、悲愤交加。 陈氏兄妹的悲惨遭遇,引起永庆村村民的极大同情和关注,村民们纷纷谴责依兰县公安局不断迫害陈氏兄妹的罪行。自发的村民百余人坐着农用四轮车到公安局要求释放陈氏兄妹。永庆村干部也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找到依兰县公安局要求释放陈氏兄妹。 依兰县政府
依兰县公安局
依兰法院非法开庭冤判陈氏兄妹 依兰县公检法部门不但无视民意不放人,而且互相串通,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依兰县法院还非法开庭,法院大门外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大门外聚集了很多人,原来是邪党法院今天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陈氏兄妹二人。说是公开开庭却不许民众参加旁听,大门口和审判厅门口,有很多巡警和法警看门。即使是家属,也只是在后来一再强烈的要求下,才允许陈妻、陈继环的丈夫、儿子和陈继忠的大兄弟媳妇四人到庭旁听,陈继忠的大弟弟和从内蒙古大杨树回来的二弟弟都没让进庭。 依兰县法院在非法审判陈氏兄妹时,两人的家属聘请正义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款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对检察院公诉人宁岩的违法行为做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公诉人宁岩当庭出示伪证,审判员吕守方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还示意坐在旁听席上事先安排好的人大哄大嗡,以流氓式的行径阻止、威胁、搅闹法庭、干扰律师辩护。更有甚者,法警还当庭辱骂律师,律师多次提出抗议说,如果再打断他讲话就退庭。在此情况下,律师才得以继续辩护。 律师理直气壮的辩护到: 第一、法轮功不是×教,我国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陈继忠从事修炼法轮功活动不构成犯罪。律师指出,关于哪些组织属于邪教组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一共14种,这里面不包含法轮功组织,也就是说有关国家机关没有把法轮功组织认定为邪教。 第二、公诉机关指控陈继忠构成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还必须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的行为”和“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两个要件才能构成。 第三,公诉机关仅凭陈继忠有传播法轮功宣传资料的行为就指控陈继忠犯了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第四,公诉机关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对陈继忠进行指控属于越权违法行为(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第五、陈继忠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依法不能按犯罪处理。 辩护律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陈继忠实施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及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做出无罪判决。同时,陈继忠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的范围,是他的宪法权利,我国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应当庭宣布陈继忠无罪释放。 最后法院不得已才草草宣布休庭。之后不久,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串通一气,在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违法的情况下,非法判陈继忠六年,陈继环四年。陈氏兄妹依法上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陈继忠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佳木斯监狱关押迫害至今, 六月二十三日其妹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陈继忠的亲友不明白,这么一个忠厚老实人,从不和人计较得失,修“真、善、忍”何罪之有?为什么还判得这么重?还不通知家属。 在佳木斯监狱三次被迫害的奄奄一息 二零一零年至今,陈继忠在佳木斯监狱三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那时正是佳木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峰,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狱警们采用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酷刑手段,残酷程度非人所能想象。秦月明、刘传江、于云刚三人半个月内被丧心病狂的恶警相继打死之时,陈继忠也赶上这一拨强制转化迫害,虽然没被迫害致死、也九死一生。 秦月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事件曝光后,监狱怕承担责任让家属去接陈继忠,因为他没有子女,陈的外甥去监狱接人时,一进监狱就先后遇到三、四个警察都对他说:你大舅上医院确诊时我还花钱了呢,有的说:我拿两千多、有的说我拿四百多、有的说拿五百多、共计三千来元钱,狱警当场就向陈外甥要钱,陈外甥说没带那么多钱,狱察马上把帐号给他让回家给邮钱。陈的外甥回家后狱察打电话催陈的外甥给邮钱,陈的外甥说我媳妇不让。监狱因此就不放陈继忠回家,一直迫害至今。 妹妹陈继环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先是遭受身体折磨,每天被强制早5:30到晚9:00码小凳,一动不让动,也不让垫坐垫,她喊:“法轮大法好!”被恶犯人崔湘(贪污犯,七台河勃利县人,因贪污七千万轰动全国,曾被通缉。)抡起巴掌狠狠的打了六个耳光,然后用胶带把嘴封上,又恶狠狠的踹了两脚。恶徒嘴里还污言秽语的骂着,最后用束缚带把陈继环的手背过去绑在床上四天四夜,陈绝食抗议,才把她放了。再就是精神迫害,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她告诉崔湘“这是假的”,崔湘就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转到四监区,一直迫害到二零一三年末,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大弟郁闷离世 陈妻冻死雪地 陈继忠的老伴多次被警察抄家吓得精神异常、生活不能自理。以往的衣食住行都依靠陈继忠照料,可陈继忠被非法关押期间,陈的老伴无人精心照顾,生活艰难,度日如年。 陈妻经常犯癫痫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觉,随时就晕倒在在炉子上、油锅里、厕所中,有一次昏倒在滚烫的铝锅盖上,后背、手、胳膊、都烫坏了;那次她烧火做饭,突然病发,四肢挺直没有知觉,柴火从灶坑里烧到外面,都烧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裤子上她全然不知,裤子上烧了一个比巴掌还大的一个大窟窿,腿肚子烧了一个大泡。幸亏这时陈继忠的外甥来看舅母,扑灭腿上的火,把不省人事的舅母抱到炕上才免于被烧死;还有一次,陈妻在玻璃窗户跟前,突然病发,喀嚓一声一头撞碎玻璃折了出去,全身抽搐不停,满脸是血伤,好了以后脸上留下了许多伤痕……。 这样的事随时发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犯病时头上撞的大包、小包不断,身上、脸上的伤痕一茬接一查不断,真是吃尽了人间的苦头,受尽了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陈氏兄妹同时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二月哥哥又被冤判六年,妹妹又被冤判四年。和陈继忠在一个村居住的大弟弟,看到情同父母的大哥和从小就疼爱有佳的妹妹多次被绑架、劳教、判刑、坐牢受尽酷刑折磨,陈的大弟弟时时刻刻都在忧心忡忡的担心、惦记身陷大狱的大哥和小妹的安危。于二零一二年皇历二月初十,带着不解、无奈、郁闷、手足分离、痛彻肺腑的一颗破碎的心,默默的闭上了双眼,遗憾的是直到临终也没见到时时牵挂的大哥和小妹最后一面。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是几十年来最冷的寒冬,十二月底正是北方滴水成冰的数九天,凛冽的寒风吹到人的脸上如刀割一般,人在户外冻的都受不了。十二月末的一天早上,陈的老伴在外甥家吃完饭,拿着外甥给的几块猪肉走了(大家都以为她回家了,可是她没回自己的家),第二天陈的外甥得知舅妈一夜没回家。 陈的外甥和好心的村民们一连找了十余天,终于在从永庆村去胜利村的路上,兴发村北边离田间小路200米稻田里,发现犯病的陈妻躺在地上、已经被冻死十多天了。陈妻面目黢紫,双手握拳举到头的两侧,犯病的她上衣拽到胸部、裤子脱到膝盖以上,肚皮和下身裸露在外,场面凄惨、目不忍睹,全身僵硬。殡仪馆的车装尸体的大抽匣子,装不了支膊翘腿的尸体,只好把尸体直接放到车厢里。陈妻的尸体在车厢里随车摇来晃去驶向殡仪馆,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火化。 陈妻临死也没看上她唯一的依靠、一心一意精心照顾、爱护她的丈夫。 陈继忠的外甥去佳木斯监狱看望他时,他一再嘱咐外甥:“不用给我存钱,只要把你大舅妈照顾好就行了。”陈继忠哪里知道他苦命的妻子,已经冻死在那冰天雪地的稻田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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