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4年4月18日上午10点30分,辽宁省西丰县法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王选华和李慧玲夫妇非法开庭,两位来自北京的律师進行了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 王选华和李慧玲夫妇在西丰县以摆摊做小生意维生。2013年7月8日下午,夫妇俩人正欲出摊,遇到社区片警查租房。警察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并未经允许,强行打开私人物品DVD,发现里面是神韵光盘,便认定他们是法轮功学员,遂通知派出所来人绑架、抄家。对李慧玲、王选华的诬陷案子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驳回,东城派出所仍继续构陷,法院于4月18日开庭。 西丰法院惧怕旁听、刁难律师 4月18日当天,西丰法院欲庭审一对普通的做小生意的民众,却象面对两个大人物,门外不明身份的人和警察站立待命,多辆警车中坐着公安人员,还有专人拍照、录像,其目的是恫吓来参加旁听的民众。可法院为何害怕民众旁听? 在安检中,法警要求律师摘掉手表,被两位律师毅然拒绝,当场大声告诫:这是违法行为。直到11点左右,两位律师没有配合安检,顺利进入法庭,庭审开始。 整个法庭基本座无虚席,除了家属,多数是公检法人员。 律师要求当庭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 法院给法轮功学员扣上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而律师指出: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九九年以来,为迫害法轮功而出台的公安部、民政部的通告及两高的司法解释等,都是与宪法相违背的,应视为无效,更不能作为指控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依据。“信仰真善忍无罪!”所有指控的所谓证据,被律师逐一驳斥,均不成立。 最后,法院试图在写着“天灭中共”的钱币上做文章,律师说:“是天,不是人灭呀!”法轮功学员李慧玲当庭讲述真相,正告法官“你们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 律师要求当庭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法庭无法定罪,宣布择日宣判。原定一小时就宣判的庭审,持续了近五个小时才结束。 拒绝法轮功学员旁听 许多法轮功学员来到法院门前,要求进入旁听,但都被无理拒绝。有的被询问炼不炼法轮功,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要求见法院院长,要问一问为何不敢让老百姓旁听,一直站在法院大门前不走。 后来,隐藏在法院附近轿车里的东城派出所警察上前,要求这个法轮功学员离开,理由是影响不好,被法轮功学员回绝:“离开可以,让我进入法庭旁听,不就得了。” 最后东城派出所的所长来了,问这个法轮功学员是哪的,叫什么。法轮功学员说:“告诉你可以,但你先告诉我法院院长叫什么,电话是多少?你又是干啥的,叫什么,你到底能不能帮我进去,让我进去旁听,才能告诉你。”警察哑口无言,又躲到车里。 审判好人 民众正言、“三退” 在法庭外,过往行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是什么大案子,弄成这个阵势;有的已经看过法轮功学员们发的开庭真相广告,或者手机收到了真相彩信,知道是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有的说:“不让人家進去,就有事。”有的说:“法轮功是不是要平反了?!” 还有一些法轮功学员结合非法审判这件事,给民众讲起了“三退”,有的老百姓一听,直接就退了,甚至连着退。 十几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国际与国内都在走向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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