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青海报道)青海西宁交通医院后勤科科长、法轮功学员曹生祥,被非法关押一年八个月后,遭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劫入青海省海北州门源监狱。整个判刑过程没有通知家属、不许请律师。 今年五十八岁的曹生祥,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端午节)上午十一时左右在街上被西宁市国保警察绑架,当天下午四时左右,国保支队十几名警察劫持着曹家非法抄家,抢劫走了《转法轮》、电脑主机、打印机、打印纸、打印墨水、订书机、订书针、MP3、光盘、裁纸刀、电话本、真相资料若干份等,开具了“西宁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盖章为“西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承办人为陈小龙(电话:13389710066)、陈涛。 第三天,曹生祥被劫入西宁市二十里铺看守所。家人多次去探望不得见。也多次到国保、公安局,没人接待,更问不到消息。市公安局让家属到城北区公安分局问情况,城北区公安分局让家属到市公安局问情况,互相踢皮球。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由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诉讼科长孙伟和陈伟等人罗织罪名,西宁市城北区法院刑事二庭庭长詹小林等参与,偷偷摸摸的开庭,非法判曹生祥五年。法庭不允许辩护,也没通知家属。家属曾到检察院询问时,得到的荒唐回答是:“曹生祥是成年人,所以不通知家属。” 直到二零一四年一月,看守所通知曹生祥的家属说已经判刑。家属到城北区法院要判决书,法院的人回答说,“曹生祥是成年人,判决书不给家属。”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家属到检察院说要为曹生祥请律师上诉。次日,即二月二十四日,曹生祥就被劫入青海省海北州门源监狱。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家属到青海省海北州门源监狱要求见曹生祥,该监狱科的人查曹生祥的个人信息,说判决的信息还没有送到海北州门源监狱。 家属与曹生祥隔着一层玻璃通话,时间只有几分钟,只能是几句问候,监狱里面的情况也不可以谈,全程有录音和录像,前后都有警察把守。当家属问到诉讼情况时,电话立即被断线。 参与迫害曹生祥责任人: 西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韩某、陈涛、陈小龙13389710066 =城北区法院:庭长詹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