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给大家讲两个我修炼中“得”与“失”的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讲的是先“得”而后“失” 一天,我带孩子去超市,孩子要买一种能中奖的饮料,只要瓶盖上写有“再来一瓶”,就可以免费再拿一瓶同样的饮料。我想这是商家的促销手段,不一定能中,几元钱的事也就没在意,孩子高兴就拿吧。结果买了一瓶,付了钱后,孩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兴奋的对我说:“妈妈,再来一瓶。”我一听,还真中奖了,刚有点高兴,马上想起了师父讲的有关提高心性和不失不得的法。我就对孩子说已经中奖了,不要再开了,可他不听,接着又把刚拿来的一瓶打开了,一看又中了一瓶。这时,我的欢喜心和利益之心也开始蠢蠢欲动,就这样开一瓶中一瓶,一连中了六瓶,直到第七瓶没中奖才算完了。我一算,花了三元五角钱,买了七瓶饮料,相当于白赚了六瓶饮料,一合计是二十一元钱,当时也知道这样不对,可心想,这也是常人中的一种正常促销方式,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于是,我和孩子高高兴兴的拿着七瓶饮料回家了。 可刚進家门就听到“嗞嗞”的漏水声,我一查找,发现是洗手池的上水管线漏了。我想看来我是哪里有漏了,但还不愿意承认是买饮料的错。于是,我就打电话叫丈夫下班时买一根带回来。丈夫下班回来,买了一根管线,告诉我花了二十一元钱,我一听当时就愣了,二十一元,这么巧?这不是那六瓶饮料钱吗?我再也无法为自己的执着心找借口了,师父看我不争气,就用这种方法来敲醒我啊! 再讲一个先“失”而后“得”的故事 那天下午,到孩子放学时间了,我开车去学校接他。我找了个车位停车,因为离旁边的车靠的太近,我没注意,一开车门,开的太大了,碰到了旁边的车,结果把那车身碰進去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坑。这下,那车主不干了,我一看车主还认识,就想应该好说话,这么点坑修一下也就二、三十元。没想到,那人不依不饶,根本不讲情面,非要我一百元不可。 我一想,也是我不对,谁让我不小心点呢!就当是去我的利益之心吧,师父讲过:“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于是我不情愿的给他了一百元。因为碰了别人的车损失了钱,怕丈夫埋怨我,挺懊恼的就没跟丈夫说。接完孩子回家后,丈夫又开车出去了,一个多小时后回来了。回来后很自然的递给我一百元钱,好像他知道我损失了一百元,刚才出去又把钱要回来了一样。 我吃惊的问他哪来的?他说刚才一个朋友借我家的车用了一趟,非要给一百元。我一听,真是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师父太伟大了,大法真是无所不能啊!这不是师父把那一百元又送回来了吗?师父无时无刻都在看护着弟子,真的是“是你的东西不丢”[1]啊!要是平时,如果丈夫有这样的外快,他自己偷偷摸摸揣腰包还来不及呢,哪还会主动交给我呢?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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